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7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 号,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国山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9,01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5.021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39,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2%。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 董事王功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2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3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4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5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 股 份的 46.3636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53.6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6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 司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0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秦伟、陈婷两位律师进行视频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8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