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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飞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09-27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三河市招标办备案后生效。

   2、 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 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与北
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路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一标的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储能热管
理系统项目一标段,合同总金额定价为 14,300 万元(含税);2022 年 9 月 27 日
与三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建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合同二标的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储能
热管理系统项目二标段,合同总金额定价为 1,843 万元(含税),以上两项合同
共计金额 16,143 万元(含税)。本次合同为公司重大合同,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1、 基本情况

  (1)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继有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机械租赁(不含汽车);建筑技术咨
  询;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风景园林景观设计;
  公路养护;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 6 号楼 3-84

  (2)三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庆林

  注册资本:肆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凭资质证施工),市政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
  装(凭资质证施工),金属塑钢门窗制作、安装;自有房屋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三河市粮食路 2 号

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北京建工路桥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所
   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除本项目外,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北京建工
   路桥发生类似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三建工程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除本项目外,最近三年公司与三建工程签订合同金额合计
   人民币 10,318 万元。

3、 北京建工路桥和三建工程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北京建工路桥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

    2、工程内容:生产车间 A 13,802.19 ㎡、生产车间 B 11,765.7 ㎡、生产车间
C 19,728.27 ㎡、生产车间 D 2,531.73 ㎡、研发楼 4,133.92 ㎡、消防泵房 134.73
㎡、门卫 65.43 ㎡、外线工程。

    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4、交易价格:本合同总金额定价为 14,300 万元(含税)。

    5、定价依据:本次合同定价是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规模合理确
定的价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合同定价参考
市场公允价格。

    6、结算方式:

    生产车间 A、B、C、D、研发楼、消防泵房和门卫的合同总价款为 12,480.61
万元。①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 30%为工程预付款,金额为
3,744.18 万元;②正负零以下结构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金额
1,248.06 万元;③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金额 2,496.12
万元;④A、B、C、D 厂房围护结构全部完成,研发楼二次结构全部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5%,金额 1,872.09 万元;⑤承包范围内施工内容全部完成
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即 1,248.06 万元;⑥竣工验收后 15 日内支付至
结算价款的 97%,剩余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外线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1,819.39 万元。①外线工程开始施工前 7 日内支付工
程价款的 30%,金额为 545.82 万元;②外线工程地下管网全部完成后 15 日内支
付外线工程的 40%,金额为 727.76 万元;③外线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外线工程价款的 15%,金额为 272.91 万元;④外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 15 日内结算至外线工程价款的 97%,剩余结算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


                                     3
质保期满后付清。

    7、进度计划:2022 年 10 月 30 日开工建设,2024 年 4 月 30 日竣工验收。

    8、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9、合同签订时间:2022 年 9 月 27 日。

    10、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三河市招标办备案后生效。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日止。

    12、违约责任:当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非违约方有权采取合同约定的
措施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继续履行合同。

    (二)公司与三建工程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二标段。

    2、工程内容:食堂 2,055.68 ㎡、办公楼 2,046.46 ㎡。

    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4、交易价格:本合同总金额定价为 1,843 万元(含税)。

    5、定价依据:本次合同定价是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规模合理确
定的价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合同定价参考
市场公允价格。

    6、结算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 30%为工程预付款,金额为
552.9 万元;②正负零以下结构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金额 184.3
万元;③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20%,金额 368.6 万元;
④食堂、办公楼二次结构全部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5%,金额 276.45
万元;⑤承包范围内施工内容全部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即 184.3
万元;⑥竣工验收后 15 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剩余价款的 3%作为质量

                                    4
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7、进度计划:2022 年 10 月 30 日开工建设,2024 年 4 月 30 日竣工验收。

    8、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9、合同签订时间:2022 年 9 月 27 日。

    10、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三河市招标办备案后生效。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之日止。

    12、违约责任:当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非违约方有权采取合同约定的
措施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两项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两项合
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
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两项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
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两项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5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相关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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