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11-15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2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2
年 4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
1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在商议筹划、论证
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
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
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者
泄露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
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