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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2-12-2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同飞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
层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培训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2年12月15日

    培训地点/形式:视频会议线上培训

    培训人员:陈刚、钱慧柠

    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
层管理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相关章节;

    2、《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3、《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征求意见稿)》。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
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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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披露、公司治理、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有了更全
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信息披露水平。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
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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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刚                康剑雄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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