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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益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1-04-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目录
释义 .................................................................................................................................................. 2

第一节 引言 .................................................................................................................................... 6

   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 6

   二、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的制作过程 ............................................................................... 7

第二节 正文 .................................................................................................................................. 10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 10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5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6

   四、发行人的设立..................................................................................................................... 19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3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25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33

   八、发行人的业务..................................................................................................................... 45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64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83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89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 90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1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95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06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111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13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18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19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19

   二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120

   二十三、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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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释义

      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创益通       指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大信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恒或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或本所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经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指
师                        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的签字律师

A股                  指   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
本次发行上市         指
                          为

创益有限             指   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
惠州创益通           指
                          司

湖北创益通           指   湖北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深圳彼得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
彼得潘投资           指
                          人股东

互联通               指   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上海景林景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
景林投资             指
                          股东

海晨投资             指   深圳海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麦哲伦资本           指   深圳市麦哲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深圳市联益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
联益科技             指
                          供应商之一

瀚聚鑫               指   湖北瀚聚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联益科技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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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深圳市凤凰东坑股份合作公司,原名深圳市公明东坑
东坑股份公司         指
                          股份合作公司

                          晟 碟 半 导 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SanDisk Storage

                          Malaysia SDN. BHD.、SanDisk Corporation、SanDisk

                          India Device Design        Centre Pvt.Ltd 、 SanDisk
晟碟(西部数据)     指
                          Manufacturing Unlimited Company、Western Digital

                          Technologies, Inc 等同一控制下或有关联关系企业,

                          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宁波公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公牛集团             指   等同一控制下或有关联关系企业,系发行人主要客户

                          之一

                          星科金朋(上海)有限公司,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

星科金朋             指   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或有关联关系企业,系发行人

                          主要客户之一

                          Anker   Innovations    Limited 、 Anker       Technology

                          Co.,Limited、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安克

安克创新             指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或有关

                          联关系企业,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东莞莫仕连接器有限公司、上海莫仕连接器有限公

莫仕                 指   司、江苏莫仕天安连接器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或有

                          关联关系企业,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

股转系统、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

深圳市市场监督局     指   局、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合并

                          成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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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或近三年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2018
《公司法》           指
                          年 10 月 26 日修正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由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证券法》           指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注册管理办法》     指
                          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股票上市规则》     指
                          订)》,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章程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2019 年 4
                     指
引》                      月 17 日修订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 年修正)》,

                          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企业所得税法》     指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并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 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          修订)》,根据 2019 年 4 月 23 日颁布的《国务院关
                     指
施条例》                  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第 714 号)修订,自 2019 年 4 月 23 日起施行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意所需,指发行人当时有效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上市
                     指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修订案)》

《招股说明书(申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指
报稿)》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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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大信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 3-00021 号”《深圳
《审计报告》         指
                          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          大信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 3-00028 号”《深
                     指
告》                      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信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 3-00030 号”《深

《纳税鉴证报告》     指   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及

                          税收优惠审核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

律师工作报告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

                          工作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

《法律意见》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

                          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为本律师工作报告之目
中国或境内           指
                          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该等

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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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德恒第 06F20170306-00002 号

致: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接受发行人委托,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供特聘专项
法律服务。德恒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注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现将本所律师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所完成

的工作及有关意见报告如下:



                                第一节 引言

    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一)德恒简介

    德恒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1993 年 1 月创建于

北京,1995 年 7 月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2001 年更名为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011 年更名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业务范围涉及证券融资、银行、公司、项目融资、房地产、商务仲裁与诉讼

等法律服务领域。本所目前持有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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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会信用代码为 31110000400000448M,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负责人为王丽。

     (二)经办律师简介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

告的签字律师为贺存勖律师、施铭鸿律师,其主要执业领域、证券业务执业经历及联

系方式如下:

     贺存勖律师,本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110256674,厦门大学法学硕

士,执业领域为公司改制、境内外上市以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及股权转让等证

券业务。

     施铭鸿律师,本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811048395,中山大学法学硕

士,执业领域为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投融资等法律业务。

     本所律师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二、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的制作过程

     本所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完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

律服务工作,委派本所律师贺存勖、施铭鸿等具体承办该项业务。本所律师的主要工

作包括:

     1.与发行人的沟通

     在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之后,本所律师向发行人

提交了多份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及补充文件清单,协助发行人收集与本次发行上市

有关的文件、资料,全面调查和了解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法律状况。本

所律师还参加了由发行人及保荐人组织的多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并就有关问题与发行

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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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论,帮助发行人明确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需解决的相关问题,

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文件、资料验证与调查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资料逐一进行了审阅,对

本所律师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文件、资料,逐一进行了核查、验

证;对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要资产、实际经营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对需进

一步明确的事项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及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之后,本所律师将

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文件、资料分类整理成册,作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

律意见的律师工作底稿。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在本次发行上市的辅导过程中,本所律师协助保荐人对发行人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系统的法规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方

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本所律师

还协助发行人逐步完善其组织机构设置,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协助发行人草拟、

制定《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的内部规章制度,促进发行人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内部规章制度规范运作。

     4.声明事项

     (1)本律师工作报告依据截至出具日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出具,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规定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

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

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及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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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以本律师工作报

告发表意见事项为准及为限)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财务、

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在本律

师工作报告中涉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境外法律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

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发行人的说明予以引述。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

定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或深

交所要求引用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

用上述内容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有权对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5)对于法律意见及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

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制

作本律师工作报告的依据。

     (6)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书

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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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章程(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

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上市修订案)

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

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如期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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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章程(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

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上市修订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

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布了《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

市规则》等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则,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上

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上市

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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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修订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的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上

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上市修订案)>的议案》。

     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250.00 万股,不低于本次公

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情形,最

终发行数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5)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询价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每股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或其他

要求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符合创业板投资

条件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

对象;

     (7)股票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8)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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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建
  1                                        36,919.26                   36,919.26
                     设项目

  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0,728.07                   10,728.0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总计                    59,647.33                   59,647.33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

有资金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

用;

      (10)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

费用由公司承担。

      (11)决议的有效期:本决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资料,德恒律师认为,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

      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修订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

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与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以下事宜: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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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材料;

     (2)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根据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和监管

部门的意见及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发行方式、战略配售及上市地点等有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大合同与协议;

     (4)根据公司需要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6)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上市后

生效的公司章程;

     (7)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公司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事宜;

     (8)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募集资

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前期投入;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

     (9)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10)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

的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的合法性

     经审阅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出具的各项承诺函,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提出的未履行承诺义务时应采取的约束

措施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系承诺各方

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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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核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本次

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尚待取得深交所同意。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

市的决议,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

事宜的范围、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出具

的承诺真实、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

会履行注册程序,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尚待取得深

交所同意。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前身创益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

取得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212313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2015 年 8 月 24 日,创益有限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公

司。

     根据发行人现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542827966 的《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文件,发行人的住所为:深圳市光明

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4 栋 101-501、第 13 栋 105、东坑社区鹏升路 3 号

厂房 1 栋;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明;注册资本为:6,750 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

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连接器、连接线、电子产品及周边

设备、模具、新能源配件、电器产品、电源产品的研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许可经营项目:连接器、连接线、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五金塑胶制品、模具、

新能源配件、电器产品、电源产品的生产;普通货运。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文件、《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及确认,发行人不存在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发行人系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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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

     发行人系由创益有限以其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

变更而来。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应从创益有限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在三

年以上。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应当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

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的股票为同种类股票,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2.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额、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等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3.根据发行人与招商证券签署的《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承销协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聘请了具有保荐资格的招商

证券担任保荐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4.经核查,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组织机构,选举了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聘任了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若干职能部门,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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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5.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260.41 万元、

3,970.85 万元、6,091.34 万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项之规定。

     6.大信已对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

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7.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确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四)项之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

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

定。

     2.根据《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符

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1)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

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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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

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
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根据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

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5.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确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

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6.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

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如前文“(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部分所述,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公司章程》及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为 6,750 万股,本

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25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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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根据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不少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260.41 万元、

3,970.85 万元、6,091.34 万元。因此,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

不少于 5,000 万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 2.1.2 条

第(一)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

册程序外,发行人已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各项实

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的设立程序、资格、条件及方式

     1.发行人的设立程序

     发行人的前身为创益有限,发行人系由创益有限以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

立,其设立的具体过程如下:

     2015 年 7 月 15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 B 审

字(2015)447 号《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创益有限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为 3,086.31 万元。

     2015 年 7 月 16 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5]244 号《深

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

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创益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3,314.87 万元。

     2015 年 7 月 16 日,创益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创益有限名称变更为“深圳

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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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即人民币 3,086.31 万元中的 3,000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 3,0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余额部分人民币 86.31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将公司整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 年 7 月 16 日,创益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行人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同意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 年 8 月 8 日,创益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控制度,选

举产生了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日,创益通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了董事长,聘任了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召开监事会选举了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8 月 10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 B 验

字(2015)13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全体股东确认将该净资产中的 30,000,000.00

元折合成创益通的股份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未折股净资产 863,143.17 元计

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

正式设立。

     整体变更设立后,发行人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明               2,325.00                   77.50

         2            晏雨国                675.00                    22.50

                   合计                    3,000.00                  100.00


     2.发行人设立的资格和条件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条件:(1)发行人的发起人共有 2 名,符合法定人数;(2)发行人设立时的股

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 3,000 万股;(3)创益有

限的股东批准了发行人的设立,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对发行人设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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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并按照约定足额认缴了发行人发行的全部股份,之后发行人召开

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设立的有关事宜。因此发行人的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

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共同制定并签署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该章程已经创

立大会审议通过;(5)发行人的名称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已

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

组织机构;(6)发行人拥有固定的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

     3.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经核查,发行人系由创益有限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3,086.31 万元折股 3,000 万

股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设立后,创益有限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均由变更后的

发行人承继。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由创益有限以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发行人的设立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均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已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

     2015 年 7 月 16 日,创益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订《发起人协议》,约定共同发起

设立发行人,并对发行人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发起人的出资、发行人的股权结

构、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发行人组织机构的设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

了明确的约定。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全体发起人在创益有限以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股份公司过程中签署的《发起人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真实、合法、有效,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托对创益有限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亚会 B 审字(2015)447 号

《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创益有限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3,086.3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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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托对创益有限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并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5]244 号《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

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创益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3,314.87 万元。

     2015 年 8 月 10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 B 验

字(2015)13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止,发行人(筹)已

收到发起人投入的股本 3,000 万元。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系由创益有限以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已履行了审计、资产评估及验资等必要的法律程序。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

代表发行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深圳市

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设立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审计评

估作价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深圳市创益通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深

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创益通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备案等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产生了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

成员、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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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发行人创立大会会议通知、会议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

件,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系由创益有限以

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原创益有限的资产和人员全部进入股份公司,发行人设立

后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权属的变更登记手续。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

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厂房、机器设备、注册商

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据此,德恒律师认为,发

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二)人员独立

     经核查,发行人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除董事

长、总经理张建明在其控制的互联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外,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发行人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

也未在与发行人业务相同、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发行人的财务人员

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发行人不存

在控股股东超越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发行人建立

了独立的人事档案,健全了人事聘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

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据此,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人员独立。

     (三)机构独立

     经核查,发行人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组织机构,选举了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聘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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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营销中心、研

发中心、生产中心、采购部、品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该

等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实现有效分离,不存在混合

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发行人各职能部门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

规定,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干预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和

独立运作的情形。据此,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机构独立。

     (四)财务独立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发行人开立了独立的

银行账号,依法独立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据此,德

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财务独立。

     (五)业务独立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张建明及实际控制人张建明和晏美荣夫妇的确认,并经德恒

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

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据此,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独立。

     (六)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是一家以研发设

计和精密制造为核心,向客户提供精密连接器、连接线、精密结构件等互连产品的生

产商,产品按照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数据存储互连产品及组件、消费电子互连产品及组

件、新能源精密结构件等。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发行人独立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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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独立采购,独立销售。据此,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起人及股东

     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实际控制人



           晏      张建明         何文锋       晏       彼        麦      景        海    吴诚等其
           美                                  雨       得        哲      林        晨    他 14 名
                        99.00%    1.00%
           荣                                  国       潘        伦      投        投    自然人股
                                                        投        资      资        资      东
                                                        资        本
                        互联通投资

             2.00%    48.80%     4.00%    0.93% 18.00% 5.33% 0.53% 2.67%                1.76% 15.98%


                                                 创益通


                   100.00%                                                     68.00%

                       惠州创益通                                      湖北创益通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为张建明和晏雨国 2 名自然人。截至本律师工作

报告出具日,除上述发起人外,发行人现有股东还包括吴诚、张纪纯、晏美荣、宋浩

兴、樊五洲、何文锋、张凯军、袁用德、杨光杰、白生波、何田保、董代佳、闵华明、

梁荣朗、王卫、杨益民等 16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共 18 名自然人股东,发行人现有彼

得潘投资、互联通、景林投资、海晨投资、麦哲伦资本等 5 名机构股东。经核查各股

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发行人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 18 名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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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
  号                                                                    (万股)      (%)

   1      张建明     中国   420982197308******        广东省深圳市      3,294.00       48.80

   2      晏雨国     中国   360121197106******        广东省深圳市      1,215.00       18.00

   3      吴诚       中国   420111196810******        广东省深圳市       315.00        4.67

   4      张纪纯     中国   430105195610******        湖南省长沙市       144.00        2.13

   5      晏美荣     中国   360121197311******        广东省深圳市       135.00        2.00

   6      宋浩兴     中国   440301195705******        广东省深圳市        99.00        1.47

   7      樊五洲     中国   610103196811******        广东省深圳市        72.00        1.07

   8      何文锋     中国   429006197906******        广东省深圳市        63.00        0.93

   9      张凯军     中国   430124197510******        广东省深圳市        54.00        0.80

  10      袁用德     中国   430623197204******        广东省深圳市        54.00        0.80

  11      杨光杰     中国   420982197108******        湖北省安陆市        54.00        0.80

  12      白生波     中国   513031197406******        广东省深圳市        54.00        0.80

  13      何田保     中国   430426197312******        广东省深圳市        54.00        0.80

  14      董代佳     中国   420921198708******        湖北省孝昌县        54.00        0.80

  15      闵华明     中国   512927197412******        四川省仪陇县        45.00        0.67

  16      梁荣朗     中国   441702197101******        广东省广州市        43.20        0.64

  17      王卫       中国   440102196612******        广东省广州市        18.00        0.27

  18      杨益民     中国   362223197109******        江西省樟树市        18.00        0.27


       根据各自然人股东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 18 名自然人股东均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

《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行人股东及发起

人的资格。

       2. 5 名机构股东的基本情况

       (1)互联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互联通持有发行人 27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

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4.00%。根据互联通现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合伙协议》及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互联通的基本信息如

下:

                                           3-3-2-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名称               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504188M
         认缴出资额             165 万元
             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兴发路 20 号 D 栋 1001B 室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13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建明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不含信托、证券、保险、银行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
          经营范围
                                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经营期限              201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互联通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张建明                    163.35                    99.00             普通合伙人

   2                   何文锋                        1.65                  1.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65.00                   100.00                 —


       根据互联通的书面确认,其不存在私募行为,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或基金备案手续。

       (2)彼得潘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彼得潘投资持有发行人 36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5.33%。根据彼得潘投资现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合伙协议》及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彼得潘投资

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深圳彼得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FJ3L24
         认缴出资额             2,05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东滨路京光海景花园 A 座 16F


                                                  3-3-2-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2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澄明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许璐)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
          经营范围
                                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彼得潘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深圳澄明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4.88          普通合伙人

 2                     何本进                         300.00              14.63          普通合伙人

 3                     蔡榕军                         350.00              17.07          有限合伙人

 4                     朱振奎                         300.00              14.63          有限合伙人

 5                     黄献山                         300.00              14.63          有限合伙人

 6                     陈鑫地                         300.00              14.63          有限合伙人

 7                     冯珍娴                         200.00               9.76          有限合伙人

 8                      高洁                          200.00               9.7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50.00             100.00               /


       根据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信息,彼得潘投资属于

私募投资基金,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号:SM8249),其基金管

理人为深圳澄明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34245)。

       (3)景林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景林投资持有发行人 18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

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2.67%。根据景林投资现持有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合伙协议》及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景林投资的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景林景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323250716
         认缴出资额             171,351.99 万元


                                                  3-3-2-2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 1502 弄 13 号 202-4 室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1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杨莉)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景林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00.00             0.29        普通合伙人

 2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3,651.99             72.16       有限合伙人

 3        风火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1,450.00             12.52       有限合伙人

 4       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000.00             3.50        有限合伙人

 5       上海歌斐荣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00             2.92        有限合伙人

 6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92        有限合伙人

 7       北京天海中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750.00             2.19        有限合伙人

 8          泉州市铂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1.75        有限合伙人

 9        温州市亿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1.17        有限合伙人

 10     宁波澜梵景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0.58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71,351.99            100.00           /


       根据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景林投资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号:S35299),其基金管理人

为上海景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61057)。

       (4)海晨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海晨投资持有发行人 118.8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

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1.76%。根据海晨投资现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合伙协议》及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海晨投资的基

本信息如下:


                                             3-3-2-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名称              深圳海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LHYEXA
          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住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23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粤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刚秀)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顾问、投资咨询、经济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期限            2016 年 9 月 23 日至长期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海晨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1         广东粤瀚投资有限公司                    2.00                   0.20             普通合伙人

  2                   张庆红                    198.00                    19.80             有限合伙人

  3                   余新娣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4                   蒋秀梅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5                   潘小兰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6                   梁广祥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7                   蔡永畅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8                    车娟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9                   吴小丽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10                  谢仰莹                    100.00                    1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0.00                   100.00                 /


       根据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海晨投资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号:SR3185),其基金管理人

为广东粤瀚投资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31894)。

        (5)麦哲伦资本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麦哲伦资本持有发行人 36.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3-3-2-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0.53%。根据麦哲伦资本现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公司章程》及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麦哲伦资本

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深圳市麦哲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818951675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
             住所
                               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           樊五洲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
           经营范围            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

                               制项目)。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姓名                               职务

                                              樊五洲                            执行董事
       人员任职情况
                                              王向东                             总经理

                                              任永恒                              监事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麦哲伦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华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66.67

      2                       樊五洲                         700.00                      23.33

      3                       王向东                         150.00                      5.00

      4                       任永恒                         150.00                      5.00

                       合计                                 3,000.00                  100.00


     根据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信息,麦哲伦资本属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2495)。

     经核查,18 名自然人股东均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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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彼得潘投资、互联通、景林投资、海晨投资均为在中国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限合伙企业,麦哲伦资本为在中国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均在

中国境内有住所。据此,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及股东均具有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公司发起人及股东的资格。发行人的发起人人数、

住所和出资比例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张建明直接持有发行人 3,294.00 万股股份,持股比

例为 48.80%,张建明控制的企业互联通持有发行人 270.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00%,张建明控制发行人 52.8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张建明配偶晏美荣

直接持有发行人 135.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00%,张建明和晏美荣二人合计控制

发行人 54.80%的股份。德恒律师认为,张建明和晏美荣夫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

行人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理由如下:

     1.自创益有限设立以来,张建明一直控制发行人及其前身超过 50%的股份,处于

绝对控股地位。晏美荣持有发行人 2.00%的股份,其与张建明系夫妻关系,二人为共

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张建明和晏美荣夫妇一直控制发行人超过 50%的股份,对

发行人实施共同控制。

     2.自创益有限设立以来,张建明一直担任发行人及其前身的董事长(执行董事)

和/或总经理。同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创益有限设立以来,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决

策、董事和监事的提名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的形成过程中,张建明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3.自发行人设立以来,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治理运行良好。张建明和晏美荣夫妇的

共同控制未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4.经本所律师核查,张建明和晏美荣夫妇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5.晏美荣胞兄晏雨国(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不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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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及合理性包括:(1)晏雨国虽持有发行人 18%的股权,但持股比例远低于张建明、

晏美荣夫妇的合计持股比例;(2)晏雨国不属于张建明、晏美荣夫妇的直系亲属或

配偶;(3)截至目前,晏雨国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投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控

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情形;(4)晏雨国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

方,已承诺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照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三)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状况

     发行人是由创益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各发起人根据规定按照各自所持

创益有限的股权所对应的创益有限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对发行

人的出资。据此,德恒律师认为,发起人用于出资的财产权属清晰,资产投入发行人

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法律障碍。

     (四)发起人折价入股情况

     发行人系由创益有限以净资产折股变更而来,各发起人均以所持创益有限截至审

计基准日的净资产值折价入股。在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

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

股的情形。

     (五)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变更登记

     发行人系由创益有限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变更而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创益有限的资产或权利依法由发行人承继。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原为创益有限的主要资产及权利均已变更至发行人名下。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2003 年 9 月,发行人前身创益有限设立

     2003 年 9 月 4 日,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评报字[2003]第 011 号《关于

张建明、晏雨国投资入股资产的评估报告》,对张建明、晏雨国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

进行了评估:以 2003 年 9 月 1 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张建明、晏雨国用于出资的机

器设备评估价值为 59.50 万元,其中张建明实物资产评估值为 47.00 万元,晏雨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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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产评估值为 12.50 万元。

     2003 年 9 月 8 日,张建明、晏雨国制定并签署了《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

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 50.00 万元发起设立创益有限,其中张建明出资 37.50 万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5.00%;晏雨国出资 12.5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5.00%。

     2003 年 9 月 15 日,深圳高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高会内验字(2003)第 14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3 年 9 月 11 日,创益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

册资本合计 50.00 万元,其中张建明以货币出资 6.00 万元、实物出资 31.50 万元,晏

雨国以实物出资 12.50 万元。

     2003 年 9 月 25 日,创益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并取得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创益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建明                            37.50                        75.00

    2                     晏雨国                            12.50                        25.00

                   合计                                     50.00                        100.00


     创益有限成立时,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03012123138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长春北路上村联队工业区 B 区 3 栋 1 楼
          法定代表人               张建明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25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03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13 年 9 月 25 日
           经营范围                生产五金配件、模具(不含国家限制项目);销售自产产品。

     经核查,发行人前身创益有限设立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二)2007 年 5 月,创益有限增资至 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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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8 日,创益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其中张建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12.50 万元,晏雨国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7.50 万元。本次增资的认缴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

       2007 年 5 月 19 日,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创益有限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深中岳验字[2007]第 06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5 月 15 日,创益

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其中张建明新增货币出资 112.50

万元,晏雨国新增货币出资 37.50 万元。

       2007 年 5 月 21 日,创益有限股东就上述增资事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07 年 5 月 31 日,创益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深圳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创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建明             150.00                         75.00
   2                  晏雨国             50.00                          25.00
               合计                      200.00                         100.00

       (三)2010 年 11 月,创益有限增资至 1,00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3 日,创益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

至 1,000.00 万元,其中张建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晏雨国认缴新增注册资

本 200.00 万元。本次增资的认缴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同日,创益有限股东签署

了《章程修正案》。

       2010 年 11 月 3 日,深圳市湘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创益有限此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深湘信所验字[2010]1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11 月 3 日止,创

益有限已收到股东张建明、晏雨国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800.00 万元,出资方式均

为货币出资。

       同日,创益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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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资完成后,创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建明            750.00                        75.00

    2                     晏雨国            250.00                        25.00

                   合计                    1,000.00                       100.00


       (四)2015 年 3 月,创益有限增资至 1,6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23 日,创益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

元增至 1,600.00 万元。其中张建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90.00 万元,晏雨国认缴新增注

册资本 110.00 万元。本次增资的认缴价格为 1.00 元/注册资本。同日,全体股东签署

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5 年 3 月 13 日,深圳市国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深国策资评字[2015]第

030009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3 月 13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张建明拟用于出

资的设备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4,268,742.00 元。

       2015 年 3 月 25 日,创益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深圳市市

场监督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5 年 8 月 5 日,深圳汇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汇田验字[2015]第 029 号《验资

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8 月 5 日止,创益有限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600.00

万元,其中张建明新增货币出资 75.932 万元、新增实物出资 414.068 万元,晏雨国新

增货币出资 110.00 万元。

       2017 年 1 月 9 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对深圳市国策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国策资评字[2015]第 030009 号《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并

出具开元评复字[2016]045 号《复核报告》,认为原报告评估结果合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创益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建明            1,240.00                      77.50

   2                       晏雨国                360.00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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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600.00                      100.00


     (五)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身创益有限的历次增资及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增资已经过会计师事

务所审验,发行人前身的历次增资、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2015 年 8

月,创益有限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 年 7 月 16 日,创益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创益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

同日,创益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创益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并以创益有限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3,086.31 万元为依据折为

3,000.00 万股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5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取得深圳市市

场监督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542827966 的《营业执照》。

     创益有限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具体过程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

文“四、发行人的设立”。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明          2,325.00                   77.50

         2                 晏雨国           675.00                    22.50

                     合计                  3,000.00                  100.00


     整体变更时发行人存在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共计 1,400.00 万元转增股本的情

况,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80.00 万元,其中张建明应缴纳 217.00 万元,晏雨

国应缴纳 63.00 万元。张建明和晏雨国均已履行纳税义务并取得完税证明。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创益

有限以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办理了相应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股东已履行整体变更涉及的纳税义务。

     (六)2015 年 9 月,发行人增资至 3,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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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500.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由互联通认缴 150.00 万元、晏美荣认缴 75.00 万元、宋浩兴

认缴 55.00 万元、何文锋认缴 35.00 万元、袁用德认缴 30.00 万元、董代佳认缴 30.00

万元、白生波认缴 30.00 万元、何田保认缴 30.00 万元、杨光杰认缴 30.00 万元、杨益

民认缴 10.00 万元、闵华明认缴 25.00 万元。本次增资的认缴价格为 1.10 元/注册资本,

系参考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10 元/股确定。同日,全体股东签署

了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5 年 9 月 17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

亚会深验字[2015]04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9 月 17 日止,公司已

收到各方缴纳的货币出资计 55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超过部分

5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明          2,325.00                      66.43
     2                晏雨国           675.00                       19.29
     3                互联通           150.00                        4.29
     4                晏美荣           75.00                         2.14
     5                宋浩兴           55.00                         1.57
     6                何文锋           35.00                         1.00
     7                袁用德           30.00                         0.86
     8                董代佳           30.00                         0.86
     9                白生波           30.00                         0.86
     10               何田保           30.00                         0.86
     11               杨光杰           30.00                         0.86
     12               闵华明           25.00                         0.71
     13               杨益民           10.00                         0.29
                   合计               3,500.00                      100.00

     2020 年 3 月 18 日,大信针对自创益有限设立至本次增资的出资情况出具了大信

验字[2020]第 3-00006 号《验资专项复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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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2016 年 2 月,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6 年 1 月 15 日,股转公司核发股转系统函[2016]294 号文,同意发行人股

份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6 年 2 月 5 日,发行人发布公告:发行人的股份将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在股转

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创益通,证券代码:835741,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八)2016 年 10 月,发行人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6 年 10 月 11 日,张建明先生通过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股票 175.00

万股给吴诚,转让 10.00 万股给王卫,转让价格均为 3.00 元/股,系参考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33 元/股并加上合理溢价确定。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明          2,140.00                      61.14
     2                晏雨国           675.00                       19.29
     3                 吴诚            175.00                        5.00
     4                互联通           150.00                        4.29
     5                晏美荣           75.00                         2.14
     6                宋浩兴           55.00                         1.57
     7                何文锋           35.00                         1.00
     8                袁用德           30.00                         0.86
     9                董代佳           30.00                         0.86
     10               白生波           30.00                         0.86
     11               何田保           30.00                         0.86
     12               杨光杰           30.00                         0.86
     13               闵华明           25.00                         0.71
     14               杨益民           10.00                         0.29
     15                王卫            10.00                         0.29
                   合计               3,500.00                      100.00

     2016 年 11 月 14 日,张建明缴纳了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74.00 万元,

并取得完税证明。

     (九)2016 年 11 月,发行人第二次股份转让

                                     3-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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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1 月 28 日,张建明通过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 280.00 万股

股票给张纪纯,转让 30.00 万股股票给张凯军,转让价格均为 4.00 元/股,系参考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33 元/股并加上合理溢价确定。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明          1,830.00                      52.29
     2                晏雨国           675.00                       19.29
     3                张纪纯           280.00                        8.00
     4                 吴诚            175.00                        5.00
     5                互联通           150.00                        4.29
     6                晏美荣           75.00                         2.14
     7                宋浩兴           55.00                         1.57
     8                何文锋           35.00                         1.00
     9                袁用德           30.00                         0.86
     10               董代佳           30.00                         0.86
     11               白生波           30.00                         0.86
     12               何田保           30.00                         0.86
     13               杨光杰           30.00                         0.86
     14               张凯军           30.00                         0.86
     15               闵华明           25.00                         0.71
     16               杨益民           10.00                         0.29

     17                王卫            10.00                         0.29
                   合计               3,500.00                      100.00

     经访谈张建明和张纪纯,张建明转让给张纪纯的 280.00 万股股票中,200.00 万股

股票是张建明委托张纪纯转让给彼得潘投资,其余 80.00 万股系张纪纯自有股票,不

存在委托或代持行为,二者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6 年 12 月 9 日,张建明缴纳了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186.00 万元,

并取得完税证明。

     (十)2017 年 1 月,发行人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1 月 10 日,张纪纯通过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共计转让 200.00 万

股股票给彼得潘投资,转让价格为 10.0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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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明               1,830.00                         52.29
       2              晏雨国                675.00                          19.29
       3            彼得潘投资              200.00                           5.71
       4               吴诚                 175.00                           5.00
       5              互联通                150.00                           4.29
       6              张纪纯                80.00                            2.29
       7              晏美荣                75.00                            2.14
       8              宋浩兴                55.00                            1.57
       9              何文锋                35.00                            1.00
       10             袁用德                30.00                            0.86
       11             董代佳                30.00                            0.86
       12             白生波                30.00                            0.86
       13             何田保                30.00                            0.86
       14             杨光杰                30.00                            0.86
       15             张凯军                30.00                            0.86
       16             闵华明                25.00                            0.71
       17             杨益民                10.00                            0.29

       18              王卫                 10.00                            0.29
                   合计                    3,500.00                         100.00

       (十一)2017 年 6 月,发行人增资至 3,750 万元

       2017 年 2 月 12 日,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向 5 名投资

者定向发行 25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5.00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系在综合考虑公司在所处行业的地位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因

素的基础上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新增 5 名股东,具体认购数量、认购金

额及认购方式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景林投资           1,000,000               15,000,000             货币资金
   2               海晨投资           660,000                  9,900,000             货币资金

   3           麦哲伦资本             200,000                  3,000,000             货币资金
   4               樊五洲             400,000                  6,000,000             货币资金
   5               梁荣朗             240,000                  3,600,000             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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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合计                    2,500,000               37,500,000               -


     2017 年 2 月 27 日,大信对发行人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7]第 3-0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2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股东

景林投资、海晨投资、麦哲伦资本、樊五洲、梁荣朗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 3,750.00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超出部分 3,5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3 月 16 日,股转公司核发了股转系统函[2017]1553 号《关于深圳市创益

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了发行人股票发行的申请。

     2017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明               1,830.00                         48.80
     2                晏雨国                675.00                          18.00
     3              彼得潘投资              200.00                           5.33
     4                 吴诚                 175.00                           4.67
     5                互联通                150.00                           4.00
     6               景林投资               100.00                           2.67
     7                张纪纯                80.00                            2.13
     8                晏美荣                75.00                            2.00
     9               海晨投资               66.00                            1.76
     10               宋浩兴                55.00                            1.47
     11               樊五洲                40.00                            1.07
     12               何文锋                35.00                            0.93
     13               张凯军                30.00                            0.80
     14               袁用德                30.00                            0.80
     15               杨光杰                30.00                            0.80
     16               白生波                30.00                            0.80
     17               何田保                30.00                            0.80
     18               董代佳                30.00                            0.80
     19               闵华明                25.00                            0.67
     20               梁荣朗                24.00                            0.64
     21             麦哲伦资本              20.00                            0.53
     22               杨益民                10.00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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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23                王卫             10.00                        0.27
                   合计                3,750.00                     100.00

     (十二)2018 年 7 月,发行人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8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

系统终止挂牌,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5 月 21 日,发行人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2018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

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发行人股票将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开市起暂停转

让。

     2018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7,50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0.00%。本次股东大会以 37,5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终

止挂牌事项不存在异议股东。2018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

布了《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2018 年 6 月 19 日,发行人向股转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取得了编号

为 180759 的《受理通知书》。

     2018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7 月 3 日,发行人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

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31、201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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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7 月 7 日,股转公司核发“股转系统函[2018]2287 号”《关于同意深圳市

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发

行人股票自 2018 年 7 月 11 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8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自 2018 年 7 月 11 日起,发行人股票终

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发行人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符合挂牌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规定情形,且已履

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股东权益的保护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合法合规。

     (十三)2019 年 12 月,发行人增资至 6,750 万元

     2019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75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共计转增 3,00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750.00 万股,并审议通过了修

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9 年 7 月 12 日,大信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 3-000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3,000.00 万元转增股本。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明          3,294.00                      48.80
     2                晏雨国          1,215.00                      18.00
     3              彼得潘投资         360.00                        5.33
     4                 吴诚            315.00                        4.67
     5                互联通           270.00                        4.00
     6               景林投资          180.00                        2.67
     7                张纪纯           144.00                        2.13
     8                晏美荣           135.00                        2.00
     9               海晨投资          118.80                        1.76
     10               宋浩兴           99.00                         1.47
     11               樊五洲           72.00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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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2               何文锋            63.00                        0.93
     13               张凯军            54.00                        0.80
     14               袁用德            54.00                        0.80
     15               杨光杰            54.00                        0.80
     16               白生波            54.00                        0.80
     17               何田保            54.00                        0.80
     18               董代佳            54.00                        0.80
     19               闵华明            45.00                        0.67
     20               梁荣朗            43.20                        0.64
     21             麦哲伦资本          36.00                        0.53
     22               杨益民            18.00                        0.27

     23                王卫             18.00                        0.27
                   合计               6,750.00                      100.00

     自本次增资完成之日起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止,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

变化。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虽然存在通过股转系统委托转让的情

形,但该委托转让已完成,各方之间未就该委托转让事宜产生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

人设立后的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四)发起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

     根据发行人股东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的发起人及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争议,亦不存在质押、

司法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益通、

1 家控股子公司湖北创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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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信息,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连接器、连

接线、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模具、新能源配件、电器产品、电源产品的研发;国内

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连接器、连接线、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

五金塑胶制品、模具、新能源配件、电器产品、电源产品的生产;普通货运。

     根据惠州创益通的工商登记信息,惠州创益通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研发:

汽车配件、连接器、连接线、电子产品、电子设备。

     根据湖北创益通的工商登记信息,湖北创益通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五金产

品、数据线的技术开发、设计及销售;计算机连接器、手机连接器、数据线制造、销

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的经营方式为: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务没有超出其《营业执照》《公司

章程》、工商登记文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与经营相关的资质具体情

况如下:

     发行人现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1089185),

最新备案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7 日,最早备案日期为 2006 年 11 月 7 日。

     发行人已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注册编码:4403962527)和出

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检验检疫备案号:4708602070)手续。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前述业务资质不存在被吊销、撤销、

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三)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2003 年 9 月 25 日,创益有限设立时,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创益

有限的经营范围为:生产五金配件、模具(不含国家限制项目);销售自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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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5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创益有限的经营范围变

更为:五金配件、模具、连接器的生产销售(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

及决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

     2007 年 12 月 27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创益有限的经营范围变

更为:五金配件、模具、连接器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2009 年 11 月 23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创益有限的经营范围变更为:

五金配件、模具、连接器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此项目凭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440305159511 号有效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7 月 30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创益有限的经营范围变更为:

五金配件、五金模具、连接器、LED 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此

项目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440305159511 号有效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5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创益有限的经营范围变更为:

一般经营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五金配件、五金模具、连接器、

LED 的生产销售;普通货运。

     2015 年 3 月 25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创益有限的经营范围变更为:

一般经营项目:连接器、连接线、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模具的研发;国内贸易,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连接器、连接线、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五金塑胶

制品、模具的生产;普通货运。

     2017 年 6 月 8 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局核准登记,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一

般经营项目:连接器、连接线、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模具、新能源配件、电器产品、

电源产品的研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连接器、连接线、

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五金塑胶制品、模具、新能源配件、电器产品、电源产品的生

产;普通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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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自创益有限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经营范围

的历次变更均履行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境外业务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

在境外设立任何实体从事经营活动。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是一

家以研发设计和精密制造为核心,向客户提供精密连接器、连接线、精密结构件等互

连产品的生产商,产品按照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数据存储互连产品及组件、消费电子互

连产品及组件、新能源精密结构件等。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主

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7,806.01 万元、36,341.76 万元、43,490.3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

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60%、98.83%和 98.70%,主营业务突出。据此,德

恒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六)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1.发行人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的比例
                    1     晟碟(西部数据)                              7,436.18           17.10%
                    2     公牛集团                                      7,005.11           16.11%
                    3     星科金朋                                      4,449.93           10.23%
    2019 年
                    4     安克创新                                      3,963.16            9.11%
                    5     莫仕                                          3,511.32            8.07%
                                     合计                              26,365.70          60.62%
                    1     晟碟(西部数据)                              5,119.54           14.09%
                    2     莫仕                                          5,100.78           14.04%
    2018 年
                    3     星科金朋                                      4,090.92           11.26%
                    4     公牛集团                                      3,569.59            9.82%

                                             3-3-2-4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占主营业务收入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的比例
                    5     安克创新                                      3,536.25            9.73%
                                     合计                              21,417.09          58.93%
                    1     星科金朋                                      3,808.42           13.70%
                    2     莫仕                                          3,328.87           11.97%
                    3     安克创新                                      3,064.27           11.02%
    2017 年
                    4     晟碟(西部数据)                              2,773.89            9.98%
                    5     比克电池                                      2,200.25            7.91%
                                     合计                              15,175.69          54.58%


    注:对晟碟(西部数据)、公牛集团、莫仕、星科金朋、安克创新、比克电池的销售额为向其
直接销售额和其同一控制人下的多家公司销售额的合并数。




                                             3-3-2-4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主要企业的注册情况及其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是否存在
  客户名称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   注册时间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上海市青浦区       生产以半导体元器件为主的电子元器件及相关技术服务,销售自
星科金朋(上     星科金朋有限公
                                      /        1994/5/6    徐泾镇华徐公       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否
海)有限公司         司(100%)
                                                           路 188 号          营活动】

                       STATS
                                                                              集成电路研究、设计;BGA、PGA、CSP、MCM 等先进封装与测
星科金朋半导     CHIPPAC PTE.                              江阴高新技术
                                                                              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从事半导体元器件和产品的批发、
体(江阴)有限   LTD.(星科金朋       /        2015/9/29   产业开发区长                                                                        否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                            山路 78 号
                                                                              展经营活动)
                     (100%)
                                                                              电子连接器及其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销售;相关
                 莫仕(中国)投                            中国(上海)自     产品的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国际贸易,区内贸易及区内贸易代
上海莫仕连接
                     资有限公司       /        1998/2/24   由贸易试验区       理;通过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与非自贸区企业从事贸         否
 器有限公司
                     (100%)                              英伦路 889 号      易业务;区内仓储及商业性简单加工;贸易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产品、智能化技术、影像设备、通讯产品的研发;电子产品
                                                                              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的销售;基础软件开发;
                                                           长沙高新开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技术服务;电子产
                 安克创新科技股
湖南安克电子                                               区尖山路 39 号     品生产(限分支机构);电子产品互联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份有限公司   贺丽、阳萌   2017/6/5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中电软件园一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100%)
                                                           期 7 栋 702-1 室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
                                                                              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


                                                                         3-3-2-5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是否存在
  客户名称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   注册时间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电子产品、电源设备、智能化技术、通讯产品、影像设备、人脸
                                                                                    识别系统、积分管理软件、智能机器的研发;基础软件、支撑软
                                                                                    件、应用软件、地理信息软件的开发;电子产品及配件、智能机
                                                                                    器的销售;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
                                                                                    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
                                                                长沙高新开发
                                                                                    贸易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技
                 阳萌(48.98%);                               区尖山路 39 号
                                                                                    术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限分支机构);智能机器生产(限分支
安克创新科技            赵东平                                  长沙中电软件
                                      贺丽、阳萌   2011/12/6                        机构);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限分支机构);家用电器零          否
股份有限公司     (13.33%);其                                 园有限公司一
                                                                                    售;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
                     他(37.69%)                               期七栋 7 楼 701
                                                                                    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室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
                                                                                    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
                                                                                    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Rooms
    Anker                                                       1318-19,13/F.,
                     Anker Holding                                                  负责产品采购并销售给集团内的终端销售子公司;同时负责东南
 Innovations                          贺丽、阳萌   2013/10/18   Hollywood                                                                             否
                     Limited (100%)                                                 亚、加拿大、澳大利亚、中东、南美等终端市场的销售。
   Limited                                                      Plaza,        610
                                                                Nathan    Road,



                                                                              3-3-2-5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是否存在
   客户名称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   注册时间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Mongkok,
                                                             Kowloon, Hong
                                                             Kong

                     SANDISK
                                                             上海市闵行区        设计、研发、测试、封装及生产半导体集成电路器件及产品,销售
晟碟半导体(上        CHINA
                                       /         2006/8/1    江 川 东 路 388     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否
海)有限公司         LIMITED
                                                             号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
                                                             170-09-01,
                                                             LIVINGSTON
                                                             TOWER,
                                                             JALAN
SanDisk Storage      SANDISK                                 ARGYLL,
                                                                                 MANUFACTURERS OF STORAGE SYSTEMS AND OTHER
Malaysia SDN      MANUFACTURI          /         2011/8/4    10050                                                                                 否
                                                                                 ELECTRONIC PRODUCTS
     BHD             NG(100%)                                GEORGE
                                                             TOWN,
                                                             PULAU
                                                             PINANG,
                                                             MALAYSIA.
                                                                                 计算机、通信设备研究、开发;计算机、通信设备、电线、电缆、
                                                             慈溪市观海卫
宁波公牛数码      公牛集团股份有   阮立平、阮                                    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电器配件、配电开关控制设备、模具、
                                                2016/10/26   镇观附公路 28                                                                         否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100%)      学平                                       移动电源、车载充电器、数据线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
                                                             号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3-3-2-5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是否存在
  客户名称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   注册时间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深圳市比克电池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
                       有限公司                                                 专营、专控商品)。动力电池的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服务。许
深圳市比克动                                                  深圳市大鹏新
                 (29.14%);西                                                 可经营项目是: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经
力电池有限公                          李向前     2005/8/15    区葵涌街道比                                                                        否
                 藏浩泽商贸有限                                                 营 MP3 电池、MP4 电池、手机电池、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电池、
      司                                                      克工业园
                 公司(22.64%);                                               笔记本电池、矿灯电池、数码电池,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储能设
                 其他(48.22%)                                                 备、储能系统。
                                                                                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高分子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
                                                              郑州市中牟县
                 深圳市比克动力                                                 及电池组、新能源路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相关产品的技
郑州比克电池                                                  中兴路与比克
                     电池有限公司     李向前     2013/12/11                     术转让与咨询服务;锂离子电池、电芯的检测;房屋租赁;对新          否
  有限公司                                                    大道交叉口向
                      (100%)                                                  能源行业的投资;从事进出口业务;动力电池模组的回收、拆解、
                                                              西 300 米路北
                                                                                资源化综合再利用;新能源与再生资源回收代理用及技术开发。




                                                                          3-3-2-5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

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比例
                         Avnet Asia Pte Ltd.,Taiwan Branch
                     1                                                    2,825.25           10.87%
                         (Singapore)
                     2   联益科技                                         2,542.66            9.78%
   2019 年           3   深圳市森瑞工贸有限公司                           1,629.60            6.27%
                     4   深圳市金菱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00.72            5.77%
                     5   深圳市华胜德塑胶电线有限公司                       910.27            3.50%
                                        合计                              9,408.49           36.20%
                     1   联益科技                                         3,630.60           15.53%
                         Avnet Asia Pte Ltd.,Taiwan Branch
                     2                                                    1,978.84            8.46%
                         (Singapore)
   2018 年           3   深圳市森瑞工贸有限公司                           1,611.26            6.89%
                     4   深圳市金菱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22.80            6.09%
                     5   深圳市台钜电工有限公司                             853.49            3.65%
                                        合计                              9,496.99           40.62%
                     1   联益科技                                         1,920.86           10.91%
                     2   深圳市森瑞工贸有限公司                           1,586.23            9.01%
                     3   深圳市金菱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23.57            7.51%
   2017 年               Avnet Asia Pte Ltd.,Taiwan Branch
                     4                                                    1,080.87            6.14%
                         (Singapore)
                     5   深圳市沃富康科技有限公司                           758.85            4.31%
                                        合计                              6,670.38           37.87%
    注:对联益科技的采购金额为向其直接采购额和其同一控制人下公司采购额的合并数。

     经本所律师核查,联益科技前任监事张真(2017 年 3 月起不再担任监事)为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张建明侄子,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与联益科技不存在其

他关系。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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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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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七)发行人持续经营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出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根据《审计报告》《营业执照》及有

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据此,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突出;

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

要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张建明,实际控制人为张建明和晏美荣夫妇,张建明直接持有

发行人 3,294.00 万股股份,通过互联通控制公司 270.00 万股股份,晏美荣直接持有发

行人 135.00 万股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公司 3,699.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4.8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外,持有发行人 5.00%以上股份

的其他股东共 2 名,即晏雨国和彼得潘投资,晏雨国直接持有发行人 1,215.00 万股股

份,持股比例为 18.00%,与晏美荣系兄妹关系;彼得潘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360.00




                                      3-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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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33%。晏雨国和彼得潘投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发起人及股东”。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共有 9 名董事、3 名监事和 6 名高

 级管理人员,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的任职及对外兼职情

 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发行
序号     姓名         在发行人的任职             兼职单位及兼职情况
                                                                                     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股东;发
                                               互联通,执行事务合伙人              行人控股股东控
 1      张建明        董事长、总经理
                                                                                       制的企业
                                             惠州创益通,执行董事兼经理                  子公司
 2      晏雨国        董事、副总经理              湖北创益通,董事                     子公司

 3      何田保             董事                           /                               /
 4      白生波        董事、副总经理                      /                               /
 5       吴诚              董事                           /                               /
 6      杨光杰             董事                           /                               /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
                                                                                         无
                                                         导师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7      梁彤缨           独立董事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深圳市平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
 8       曹波            独立董事                                                        无
                                                     事、总经理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
                                                                                         无
                                                 兼纪检室主任、监事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无
                                        深圳市罗湖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无

 9      陈外华           独立董事       深圳市创新共惠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             无
                                                       司,监事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无
                                                         监事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无
                                                  惠州创益通,监事                     子公司
 10     杨益民          监事会主席
                                                  湖北创益通,监事                     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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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职单位与发行
序号         姓名     在发行人的任职                 兼职单位及兼职情况
                                                                                         人的关联关系
                                               东莞市樟联辉商贸有限公司,经理                  无
 11         贺美兰          监事            深圳市无忧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无
 12          李垚           监事                              /                               /
 13         李逢军        副总经理                   湖北创益通,董事长                    子公司
                      财务负责人、董事
 14         彭治江                                            /                               /
                            会秘书
 15          阳松         研发总监                            /                               /

           4.上述 1、2、3 项所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发行人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益通、1 家控股子公司湖北创益通。

 其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七)发行人的对外投

 资”。

           6.上述 1、2、3、4 项所述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张建明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 99.00%出资
      1      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额。

      2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腾亚模具配件经营部      张建明姐夫陈剑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3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梁彤缨担任独立董事。

      4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梁彤缨担任独立董事。

      5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梁彤缨担任独立董事。

      6      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梁彤缨配偶陆正华担任独立董事。

      7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梁彤缨配偶陆正华担任独立董事。

      8      广东广新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梁彤缨配偶陆正华担任独立董事。
             敏捷控股有限公司(NIMBLE HOLDINGS
      9                                                梁彤缨配偶陆正华担任独立董事。
             COMPANY LIMITED)

      10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梁彤缨配偶陆正华担任董事。

      11     深圳市平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曹波持股 90.0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外华担任该公司董事。

      13     东莞市樟联辉商贸有限公司                  杨益民持股 10.00%且担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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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贺美兰和其配偶李雪刚共同持股 100.00%,李
 14     深圳市无忧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雪刚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贺美兰担任监事。

      7.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2016 年 11 月-2017 年 1 月曾持有发行人 8.00%的
  1     张纪纯                                   股份,自 2017 年 1 月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均在 5.00%以下。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任期自 2015 年 8
  2     王荣幸
                                                 月 8 日至 2017 年 7 月 22 日。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监事,任期自 2015 年 8
  3     叶雁斌
                                                 月 8 日至 2018 年 9 月 29 日。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任期自 2016
  4     周刚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7
  5     王昊
                                                 年 5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8 日。
                                                 报告期内张建明持有该公司 64.00%股权,2017
  6     惠州市中创通投资有限公司
                                                 年 12 月 20 日注销。
                                                 报告期内张建明姐夫陈剑光曾经持股 60.00%,于
  7     深圳市腾亚五金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转出。
                                                 报告期内张建明持股 100.0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
  8     深圳市创鑫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9 年 4 月 3 日注销。

  9     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致兴精密电子厂           杨光杰经营的个体户,2019 年 9 月 9 日注销。
                                                 杨光杰持股 40.00%且担任执行董事,2019 年 9
 10     安陆市鑫隆冶金有限公司
                                                 月 27 日注销。
                                                 梁彤缨曾于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该公
 11     播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梁彤缨曾担任独立董事,于 2017 年 10
 12     运通四方汽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月辞职。
                                                 公司独立董事梁彤缨曾于 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13     广州盛成妈妈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月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梁彤缨曾于 2013 年 9 月至 2018 年
 14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9 月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梁彤缨曾担任董事,自 2018 年 4 月起不
 15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梁彤缨曾于 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16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1 月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梁彤缨曾于 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该公
 17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司董事。

 18     广州科密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梁彤缨配偶陆正华曾担任独立董事,于

                                           3-3-2-5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2018 年 2 月 1 日辞职。
                                                 报告期内梁彤缨配偶陆正华曾担任董事,于 2018
 19     新疆广龙达投资有限公司
                                                 年 2 月 12 日辞职。
                                                 梁彤缨配偶陆正华曾于 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20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月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梁彤缨配偶陆正华曾于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7
 21     广东紫丁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月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22     法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王昊和其配偶周翼共同持股 100.00%。

 23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王昊担任董事。

 24     深圳天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昊配偶周翼持股 40.00%且担任董事。

 25     上海深蓝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王昊母亲邰毅持股 60.00%并担任监事。
                                                 法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26     瑞银投资移民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王昊配偶周翼的母亲苏婉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
                                                 法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27     亚豆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王昊配偶周翼的母亲苏婉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
                                                 发行人历史监事叶雁斌持股 100.00%并担任执行
 28     深圳市迦言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发行人历史监事叶雁斌兄弟叶本填持股 40%并担
 29     广州市琪成电器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

      (二)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

要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占同类交易比例
深圳市腾亚五金塑胶
                                       -                 -                  7.90            0.63%
模具有限公司
深圳市迦言科技有限
                                       -              6.83                     -            0.19%
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深圳市腾亚五金塑胶模具有限公司采购低值易耗品等。发行
人与深圳市腾亚五金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
公允的原则进行,并将该关联方视为普通供应商进行管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3-3-2-5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
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发行人自 2017 年 8 月以来与深圳市腾亚五金塑胶模具有
限公司不再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深圳市迦言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接插件。发行人与深圳市迦言
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并将该
关联方视为普通供应商进行管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2019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
向深圳市迦言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该议案。发行人自 2018 年 9 月以来与深圳市迦言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交易。

     2.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无特别说明时为人民币(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2019 年度
张建明               发行人            9,071,696.75    2019/1/18    2019/7/17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5,626,998.46     2019/1/23    2019/3/25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163,687.22     2019/2/1    2019/7/21          是
张建明、晏雨国       发行人        783,079.63 美元     2019/2/20    2019/5/20          是
张建明、晏雨国       发行人        731,101.04 美元     2019/2/22    2019/5/22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319,223.70    2019/2/26    2019/8/26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000,000.00 美元    2019/3/27    2019/6/27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3,431,602.55    2019/3/28    2019/9/28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225,486.53    2019/4/25    2019/10/25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6,730,000.00    2019/4/30    2019/10/25         是
张建明               发行人            3,412,697.72    2019/4/29    2019/10/29         是
张建明、晏雨国       发行人        719,476.74 美元     2019/5/17    2019/11/15         是
张建明               发行人            5,859,214.12     2019/6/5    2019/12/5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6,730,000.00    2019/10/25   2020/4/22          否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790,000.00 美元     2019/7/18    2020/1/14          否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700,000.00 美元     2019/11/14   2020/5/12          否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800,000.00 美元     2019/12/12    2020/6/9          否
张建明、晏雨国       发行人        719,476.74 美元     2019/11/15   2020/5/15          否
张建明、晏雨国       发行人        599,571.73 美元     2019/11/29   2020/5/27          否
张建明               发行人            6,301,133.80     2019/8/7     2020/2/7          否
张建明               发行人             886,671.63      2019/9/9     2020/3/9          否


                                            3-3-2-6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担保是否已经履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张建明               发行人          13,304,719.34    2019/9/26    2020/3/26          否
张建明               发行人           1,568,850.37    2019/9/27    2020/3/27          否
张建明               发行人             233,568.23    2019/10/25   2020/4/25          否
张建明               发行人          11,824,200.47    2019/11/22   2020/5/22          否
2018 年度
张建明               发行人           5,000,000.00    2018/1/19    2018/7/19          是
张建明               发行人           2,684,540.64     2018/2/8     2018/8/8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5,626,998.46    2018/3/29    2018/5/28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5,626,998.46    2018/5/28    2018/7/27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4,945,560.24    2018/6/20    2018/12/20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873,000.00    2018/6/20    2018/8/17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2,045,543.96    2018/7/11    2019/1/11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5,626,998.46    2018/7/27    2019/1/23          是
张建明、晏雨国       发行人        783,079.63 美元    2018/8/20    2019/2/20          是
张建明、晏雨国       发行人        731,101.04 美元    2018/8/22    2019/2/22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148,895.80     2018/9/5     2019/3/5          是
张建明               发行人          10,276,427.62    2018/10/12   2019/4/11          是
张建明               发行人           4,164,040.04    2018/11/8     2019/5/7          是
张建明               发行人           9,385,282.71    2018/12/4     2019/6/3          是
2017 年度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6,000,000.00     2017/4/6     2017/7/6          是
张建明、晏美荣       发行人           2,000,000.00    2017/3/20    2017/9/15          是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前述关联担保事项均已履行发行人相应
内部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1 月 18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7 年 2 月 12 日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为公司向包括但不限
于工商银行、花旗银行等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4,000 万元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8 年 4 月 16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
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9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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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晏雨国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晏雨国为公司于 2018
年 7 月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信贷额度 450 万美元无偿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的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张建明、晏美荣、晏雨国拟
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合计                448.93                  385.46                   376.29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款项               深圳市迦言科技有限公司                                            7.92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深圳市腾亚五金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0.88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上述关联交易

已根据交易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发行人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的决策制度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市修订案)》《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

交易审批权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

度、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的特别职权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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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的具体程序。

     经核查相关文件,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市修订案)》

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已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同业竞争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

业务是以研发设计和精密制造为核心,向客户提供精密连接器、连接线、精密结构件

等互连产品,产品按照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数据存储互连产品及组件、消费电子互连产

品及组件、新能源精密结构件等。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

张建明控制的企业有互联通,互联通目前除持有发行人 4.00%的股份外,不存在其他

投资业务及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构成同业竞争。

晏美荣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投资其他企业。据此,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五)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张建明及实际控制人张建明和晏美荣夫妇为避免将来可能产生

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在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未开发、生产任

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

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发、生产任

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直接或间接投

资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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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

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

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人,以避

免同业竞争。

     4、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因收购、兼

并或者其他方式增加与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

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或者将相

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

的第三人,以避免同业竞争。

     5、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

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支持。

     本人承诺,因违反本承诺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公司和其他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损

害和开支,本人将予以赔偿。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真实、合法、有效。

     (六)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披露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为本次发行编制的《招股说

明书(申报稿)》以及其他有关申请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措施

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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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管理部门的查询结果,并经德恒律师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                                                                  使用权     面积                    他项
        使用权人     权属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期限
号                                                                   类型    (平方米)                权利
                    粤(2018)惠州                                  国有建
        惠州创益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        工业
1                    市不动产权第                                   设用地    42,853      2068.03.22   抵押
           通                         街道新塘村地段         用地
                      3027930 号                                    使用权

          1.抵押情况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抵押登记一览表》,惠州创益通持有

     的前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抵押

     金额为 50,000,000 元。抵押合同的签署情况如下:

          公司子公司惠州创益通 2018 年 7 月 17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

     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惠州创益通将其拥有的粤(2018)惠州市不动

     产第 3027930 号工业用地抵押给该行,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期间,在人民币 50,000,000.00 元的最高余额内,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本

     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

     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等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2.未按期开工情况

          根据惠州创益通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签订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约定,惠州创益通应在 2019

     年 3 月 23 日之前开工,在 2022 年 3 月 23 日之前竣工;造成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

     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

     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

     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的

     违约金;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

     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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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创益通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动工开发,其于 2019 年 1 月 8 日

取得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

字第 441303201910023 号),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取得厂房和宿舍的《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分别为:建字第 441303201910617 号、建字第 441303201910618 号、

建字第 441303201910619 号),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取得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编号:建字第 441303201910672 号),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取得厂房和地

下室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1303201911290101 号),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取得宿舍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1303202001200401 号),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开工。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1)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

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

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

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惠州创益通实际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30 日,距《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不满一年,且根据惠州创益通的确认,在其开

工建设后亦不存在“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

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况,因此,惠

州创益通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构成《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的闲置土地,

不存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并征收土地闲置费或因土地闲置满两年被无偿收回土地使

用权的情形。

     惠州创益通未按期开工违反了其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出让合同》的约定,

存在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但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未向

惠州创益通主张未按期开工的违约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已出具承诺:

如因惠州创益通未按期动工开发问题而导致惠州创益通受到任何行政处罚、被要求缴

付违约金而遭受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承担一切损失。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惠阳区

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惠州创益通不存在因土地闲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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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基于上述核查,德恒律师认为,惠州创益通上述土地使用权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

书,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惠州创益通未按期开工不满一年,不存

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并被征收土地闲置费或因土地闲置满两年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

权的情形,土地管理部门未就惠州创益通未按期开工事宜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做出相应

处罚,并已出具相关证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相应损失(如有)。因此,

上述未按期开工事宜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二)自有房产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名下无登记的自有房产。

      (三)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核准变更证明、注册商标登记部门的查

询结果,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 11 项注册商

标,具体情况如下: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图示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            取得方式
                                                                                     权利
                                                  2011 年 03 月 28 日至
  1      发行人                 8116206     9                             原始取得    无
                                                  2021 年 03 月 27 日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      发行人                 17920616    9                             原始取得    无
                                                  2026 年 10 月 27 日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3      发行人                 17921343    10                            原始取得    无
                                                  2026 年 10 月 27 日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4      发行人                 17921451    35                            原始取得    无
                                                  2026 年 10 月 27 日

                                                  2017 年 01 月 07 日至
  5      发行人                 17920864    9                             原始取得    无
                                                  2027 年 01 月 06 日

                                                  2017 年 01 月 07 日至
  6      发行人                 17920950    9                             原始取得    无
                                                  2027 年 01 月 06 日
                                                  2018 年 01 月 14 日至
  7      发行人                 17921030    9                             原始取得    无
                                                  2028 年 0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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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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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图示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            取得方式
                                                                                                  权利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8        发行人                     17921131      10                            原始取得    无
                                                               2026 年 10 月 27 日

                                                               2017 年 05 月 14 日至
       9        发行人                     18716761       9                            原始取得    无
                                                               2027 年 05 月 13 日


                                                               2017 年 02 月 07 日至
       10       发行人                     18716824      10                            原始取得    无
                                                               2027 年 02 月 06 日

                                                               2019 年 02 月 07 日至
       11       发行人                     28063791       9                            原始取得    无
                                                               2029 年 02 月 06 日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注册商

     标合法、有效,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专利登记部门的查询结果,并经德恒律师核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 186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权利
1     创益通      ZL 201930196050.5         数据线(圆形)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9/4/25    无
2     创益通      ZL 201930196066.6         数据线(心形)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9/4/25    无
3     创益通      ZL 201920538334.2        灯座防呆安装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4/19    无
4     创益通      ZL 201920538826.1       高品质 HDMI 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4/19    无
5     创益通      ZL 201930182666.7        数据线(钢笔头)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9/4/19    无
6     创益通      ZL 201930183211.7        数据线(钢笔头)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9/4/19    无
                                        Type-C 连接器智能制造生
7     创益通      ZL 201910000972.3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19/1/2     无
                                                产工艺
                                        Type-C 连接器自动检测包
8     创益通      ZL 201920001637.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1/2     无
                                                 装机
                                        Type-C 连接器成品自动组
9     创益通      ZL 201920001671.8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1/2     无
                                                 装机
                                        Type-C 连接器半成品注塑
10    创益通      ZL 201920002169.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1/2     无
                                                组装机
                                        夹板式 PCIe OCuLink 线端
11    创益通      ZL 201821864626.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11/13    无
                                                连接器
12    创益通      ZL 201821865669.7         滑动式移动 U 盘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11/13    无
                                        便于操控的稳固型卡缘连
13    创益通      ZL 201821864569.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11/13    无
                                                 接器

                                                 3-3-2-6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权利
                                     RF 连接器及其端子组合结
14    创益通     ZL 201821865643.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11/13    无
                                                构
15    创益通     ZL 201821865645.1     增强型 Type-C 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11/13    无
                                     具有稳定外壳弹高的 USB
16    创益通     ZL 201821865646.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11/13    无
                                         内护套型连接器
17    创益通     ZL 201821596680.8       一种 LED 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9/28     无
18    创益通     ZL 201821575374.6       一种 PCIE 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9/26     无
19    创益通     ZL 201821575404.3     一种新型屏蔽壳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9/26     无
20    创益通     ZL 201821576438.4   一种加长 Micro USB 插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9/26     无
21    创益通     ZL 201821578294.6     一种防水 Type C 母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9/26     无
                                     一种免焊接工业连接器插
22    创益通     ZL 201821579468.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9/26     无
                                                头
                                     一种用于数据线加工的机
23    创益通     ZL 201821310205.X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8/14    无
                                               械臂
24    创益通     ZL 201821311827.4    一种数据线加工流水线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8/14    无
25    创益通     ZL 201821283207.4       一种 Type-C 母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8/9     无
26    创益通     ZL 201821283686.X         一种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8/9     无
27    创益通     ZL 201821283690.6       一种 Type-C 插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8/9     无
28    创益通     ZL 201820962660.1         一种 TF 卡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6/21     无
29    创益通     ZL 201820962690.2    一种 Type-C 插座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6/21     无
30    创益通     ZL 201820962700.2    一种 USB TYPE-C 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6/21     无
31    创益通     ZL 201820964537.3   一种 HDMI 焊线保护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6/21     无
32    创益通     ZL 201820964540.5     一种防水 type-c 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6/21     无
33    创益通     ZL 201820967683.1      一种 Type-C 屏蔽罩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6/21     无
34    创益通     ZL 201820973411.2        一种 USB 母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6/21     无
                                     一种防水 Type-C 连接器母
35    创益通     ZL 201820973431.X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6/21     无
                                                座
36    创益通     ZL 201820549033.5    一种 USB Type-C 插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4/17     无
37    创益通     ZL 201820549050.9    一种 USB Type-C 插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4/17     无
38    创益通     ZL 201820549084.8        一种 SIM 卡槽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4/17     无
39    创益通     ZL 201820549103.7    一种防爆片及电池盖帽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4/17     无
40    创益通     ZL 201820549112.6      一种铜排固定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4/17     无
41    创益通     ZL 201820550171.5    一种硬铜排连接端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4/17     无
42    创益通     ZL 201820555810.7     一种铜排软连接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4/17     无
43    创益通     ZL 201820555856.9      一种防断 USB 外壳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4/17     无
                                     一种 type-c 结构及 type-c
44    创益通     ZL 201820555857.3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4/17     无
                                               插头
45    创益通     ZL 201721666435.5     一种 USB type-c 公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4     无
46    创益通     ZL 201721667313.8    type-C 连接头及数据线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4     无
47    创益通     ZL 201721667314.2   type-c 连接插口及数据线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4     无


                                               3-3-2-6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权利
48    创益通     ZL 201721668584.5      一种 USB 母座护套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4    无
49    创益通     ZL 201721669836.6         一种充电枪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4    无
50    创益通     ZL 201721670218.3       一种 type-c 公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4    无
51    创益通     ZL 201721678049.8      一种 TYPE-C 母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4    无
52    创益通     ZL 201721678108.1        一种 RJ45 母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4    无
53    创益通     ZL 201721448133.0          一种 SD 卡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1/2    无
54    创益通     ZL 201721439885.0      一种无线充电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1/1    无
55    创益通     ZL 201721439926.6   一种 USB 插口及移动电源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1/1    无
56    创益通     ZL 201721439990.4           连接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1/1    无
57    创益通     ZL 201721440019.3        一种连接插口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1/1    无
58    创益通     ZL 201721443299.3         一种连接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1/1    无
59    创益通     ZL 201721443300.2         一种连接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1/1    无
60    创益通     ZL 201721450794.7         一种连接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1/1    无
61    创益通     ZL 201721000058.1         一种连接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8/10    无
62    创益通     ZL 201721000060.9    一种带风扇的移动电源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8/10    无
63    创益通     ZL 201721001846.2        一种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8/10    无
64    创益通     ZL 201721002580.3         一种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8/10    无
65    创益通     ZL 201721002796.X        一种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8/10    无
66    创益通     ZL 201721002911.3        一种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8/10    无
67    创益通     ZL 201721002915.1        一种 USB 插口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8/10    无
68    创益通     ZL 201720879960.9           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7/19    无
69    创益通     ZL 201720873427.1           数据线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7/18    无
70    创益通     ZL 201720873442.6         一种甩胶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7/18    无
71    创益通     ZL 201720873451.5         一种 SD 卡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7/18    无
72    创益通     ZL 201720873694.9         SD 卡转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7/18    无
73    创益通     ZL 201720874650.8        一种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7/18    无
74    创益通     ZL 201720874652.7        一种动力电池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7/18    无
                                     一种电池座、手机充电器及
75    创益通     ZL 201720588901.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5/24    无
                                              手机
76    创益通     ZL 201720588902.0      一种 A 型 USB 母座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5/24    无
77    创益通     ZL 201720590408.8           数据线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5/24    无
78    创益通     ZL 201720590416.2    帽盖结构及动力型电池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5/24    无
                                     C 型 USB 连接器、数据线
79    创益通     ZL 201720591636.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5/24    无
                                             及手机
80    创益通     ZL 201720591637.1           数据线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5/24    无
                                     一种高速可调角度折料带
81    创益通     ZL 201720373493.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4/11    无
                                              机构
                                     一体焊线式 USB Type-C 连
82    创益通     ZL 201720373898.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4/11    无
                                              接器
83    创益通     ZL 201720376106.0         防水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4/11    无


                                              3-3-2-7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权利
84     创益通     ZL 201720376107.5       一种数据线接头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4/11     无
85     创益通     ZL 201720376132.3       一种组合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4/11     无
                                      USB TYPE C 一体成型母
86     创益通     ZL 201720376512.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4/11     无
                                                座
87     创益通     ZL 201720376909.6         一种数据线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4/11     无
88     创益通     ZL 201720379183.1        一种注塑模具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4/11     无
89     创益通     ZL 201720215229.6     USB AM 线材装壳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3/7     无
90     创益通     ZL 201720203294.7   MICRO USB 线材包壳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3/3     无
91     创益通     ZL 201720203320.6   便携式可折叠口袋 VR 眼镜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3/3     无
92     创益通     ZL 201720203792.1        一种 SD 转接卡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3/3     无
                                      一种优化焊接的 type-c 端
93     创益通     ZL 201720203801.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3/3     无
                                              子结构
94     创益通     ZL 201720206819.2       撕裂式端子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3/3     无
                                       一种单排 SMT 式 USB
95     创益通     ZL 201720092804.8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2     无
                                        TYPE C 型母座连接器
                                      一种多次一体成型再组装
96     创益通     ZL 201720092817.5   式 USB TYPE C 型母座连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2     无
                                               接器
                                      一种 TYPE C 型防水连接
97     创益通     ZL 201720092819.4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2     无
                                                器
                                      一种带灯型网络接口连接
98     创益通     ZL 201720092841.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2     无
                                                器
                                      一种电子连接器金属外壳
99     创益通     ZL 201720092888.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1/22     无
                                            的止退结构
                                      一种 TYPE C 型连接器用
100    创益通     ZL 201621492818.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2/31    无
                                              屏蔽片
                                      一种 SD 卡转接卡全自动组
101    创益通     ZL 201621493605.X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2/31    无
                                               装机
102    创益通     ZL 201621431799.0      多功能便携读卡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用于便携式移动 U 盘的加
103    创益通     ZL 201621431865.4   长型 MICRO USB2.0 连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器
104    创益通     ZL 201621432553.5    便携式智能动态体温计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一种小型化简易型拆料机
105    创益通     ZL 201621432563.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构
                                      组合式沉板 SMT USB2.0
106    创益通     ZL 201621433816.4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母座连接器
                                       端子与胶芯一体成型式
107    创益通     ZL 201621433817.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MICRO SD 读卡器
108    创益通     ZL 201621434450.2   USB TYPE C Ⅱ型公头连接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3-3-2-7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权利
                                                 器
                                      带护套结构的 USB TYPE
109    创益通     ZL 201621207767.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11/7     无
                                          C 型母座连接器
                                      type C 型公头连接器的外
110    创益通     ZL 201620858610.X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8/9     无
                                                 壳
                                       板端用直立插板式 C 型
111    创益通     ZL 201620836395.3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8/4     无
                                          USB 公座连接器
                                      无人机用一体成型式连接
112    创益通     ZL 201620458032.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5/19    无
                                                 器
                                      可直接与 Micro SD 卡连接
113    创益通     ZL 201620346082.X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4/22     无
                                        的 Type C 插头数据线
                                       具有可识别中空内套的
114    创益通     ZL 201620347024.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4/22     无
                                          USB 母座连接器
                                      可直接与 Micro SD 卡连接
115    创益通     ZL 201620347041.2   的 USB 接头及 Lighting 插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4/22     无
                                              头数据线
                                      扣合组装式加高型 Micro
116    创益通     ZL 201620348342.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4/22     无
                                            USB 连接器
117    创益通     ZL 201620349846.0    侧插式 USB 母座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4/22     无
                                      一种单磁铁磁性数据传输
118    创益通     ZL 201520940678.8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11/23    无
                                             转接连接器
                                      一种磁性数据传输转接连
119    创益通     ZL 201520940686.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11/23    无
                                                接器
                                      一种单磁铁 MICRO USB
120    创益通     ZL 201520940723.X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11/23    无
                                        磁性数据转接连接器
                                      一种磁性连接结构的数据
121    创益通     ZL 201520743374.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9/24     无
                                              线连接器
                                      磁性连接结构的数据线连
122    创益通     ZL 201520743940.X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9/24     无
                                                接器
                                      一种磁性连接结构的连接
123    创益通     ZL 201520745861.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9/24     无
                                                 器
                                      凸轮随动传动式吸取送料
124    创益通     ZL 201520302865.3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5/12     无
                                                机构
125    创益通     ZL 201520303219.9      自动组装弹簧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5/12     无
126    创益通     ZL 201520303389.7       防刮伤送料机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5/12     无
                                      C 型 USB 插头连接器的分
127    创益通     ZL 201520098840.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2/11     无
                                         段端宽式端子结构
128    创益通     ZL 201520098954.0     C 型 USB 插头连接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2/11     无
                                      C 型 USB 插头连接器的后
129    创益通     ZL 201520098986.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2/11     无
                                             屏蔽壳结构


                                                3-3-2-7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权利
                                       C 型 USB 插头连接器的前
130    创益通      ZL 201520100477.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2/11     无
                                             屏蔽壳结构
                                       送端装置的夹端与插端同
131    创益通      ZL 201520078037.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2/4     无
                                               步机构
                                       送端装置的定位与送料同
132    创益通      ZL 201520081243.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2/4     无
                                               步机构
                                       组合型连接器的金属外壳
133    创益通      ZL 201420688624.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4/11/17    无
                                           侧边结合线结构
                                         USB2.0A 型与 MICRO
134    创益通      ZL 201420688625.7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4/11/17    无
                                       USB2.0B 型组合型连接器
                                       MICRO USB2.0 母座尾部
135    创益通      ZL 201420689216.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4/11/17    无
                                           固定螺丝孔结构
                                         USB2.0 A 与 MICRO
136    创益通      ZL 201420689954.3   USB2.0 B 组合型连接器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4/11/17    无
                                            胶芯互扣结构
                                       具有二次弯折式接触弹片
137    创益通      ZL 201420070469.8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4/2/18     无
                                          的 USB3.0 端子结构
                                       带侧向 SMT 接脚的 USB3.0
138    创益通      ZL 201420070470.0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4/2/18     无
                                              端子结构
                                        具有撕裂式 SMT 接脚的
139    创益通      ZL 201420070928.2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4/2/18     无
                                           USB3.0 端子结构
                                       一体成型式 USB3.0 端子结
140    创益通      ZL 201420070969.1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4/2/18     无
                                                 构
                                       带 EMI 屏蔽壳的 HDMI 公
141    创益通      ZL 201320803443.5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3/12/6     无
                                                插头
                                       带 EMI 屏蔽壳的 HDMI 母
142    创益通      ZL 201320803502.9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3/12/6     无
                                                插座
                                       一种串行接品扣式吸盖的
143    创益通      ZL 201220410400.6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2/8/16     无
                                              改进结构
144    创益通      ZL 201120275820.3      USB 插口改进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1/8/1     无
145    创益通      ZL 201120258394.2      USB 插头改进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1/7/21     无
146    创益通      ZL 201120253056.X      USB 插头改进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1/7/18     无
147    创益通      ZL 201120243103.2      USB 插头改进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1/7/12     无
148    创益通      ZL 201120165735.1     USB 插口的改进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1/5/23     无
149    创益通      ZL 201120165738.5     USB 插口的改进结构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1/5/23     无
      创益通、周
150                ZL 201120143267.8        一种 LED 头灯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1/5/9     无
        吉胜
      创益通、周
151                ZL 201120144002.X    一种直插式 LED 灯组件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1/5/9     无
        吉胜
152    创益通      ZL 201830321536.2   蓝牙耳机及耳机充电盒组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8/6/21     无


                                                3-3-2-7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权利
                                                 件
153    创益通     ZL 201730531276.7        无线充电装置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11/1     无
154    创益通     ZL 201730364923.X      带风扇的移动电源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8/10     无
155    创益通     ZL 201730317922.X            数据线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7/18     无
156    创益通     ZL 201730198671.8            数据线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5/24     无
157    创益通     ZL 201730198729.9            数据线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5/24     无
158    创益通     ZL 201730199068.1            数据线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5/24     无
                                      USB 连接器(一体焊线式
159    创益通     ZL 201730117209.0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4/11     无
                                              Type-C)
160    创益通     ZL 201730059660.1          旋转 U 盘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3/3     无
161    创益通     ZL 201730059661.6   便携式可折叠口袋 VR 眼镜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3/3     无
                                      音频转接头(Lightning 接
162    创益通     ZL 201730059662.0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3/3     无
                                                口)
163    创益通     ZL 201730026194.7            数据线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1/22     无
164    创益通     ZL 201730026195.1     单排母座(TYPE C)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1/22     无
165    创益通     ZL 201730026206.6           3D 耳机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7/1/22     无
                                      连接器(TYPE-C 一体焊线
166    创益通     ZL 201630662409.X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12/31    无
                                                式)
167    创益通     ZL 201630642817.9       USB 组合式母座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168    创益通     ZL 201630642818.3        动态式体温计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USB 便携式读卡器(四合
169    创益通     ZL 201630642819.8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12/23    无
                                                一)
170    创益通     ZL 201630540360.0   连接器(USB TYPE C 型)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11/7     无
171    创益通     ZL 201630485597.3    手机数据线插头(ip5)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9/28     无
                                       手机数据线插头(USB
172    创益通     ZL 201630485601.6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9/28     无
                                             TYPE C)
                                      手机数据线插头(MICRO
173    创益通     ZL 201630482053.1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9/26     无
                                               USB)
174    创益通     ZL 201630482057.X       4 合 1 手机数据线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9/26     无
175    创益通     ZL 201630482081.3   手机数据线插头(TYPE A)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9/26     无
176    创益通     ZL 201630375412.3          连接器外壳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8/9     无
177    创益通     ZL 201630366807.7         USB 连接器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6/8/4     无
178    创益通     ZL 201530473705.0     连接器(幻音款 1)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5/11/23    无
179    创益通     ZL 201530473717.3     连接器(幻音款 2)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5/11/23    无
180    创益通     ZL 201530473727.7          数据连接器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5/11/23    无
181    创益通     ZL 201530041726.5   USB 插头连接器前屏蔽壳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5/2/11     无
182    创益通     ZL 201530041876.6   USB 插头连接器后屏蔽壳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5/2/11     无
183    创益通     ZL 201330604008.5       屏蔽壳(公座)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3/12/6     无
184    创益通     ZL 201330604009.X       屏蔽壳(母座)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3/12/6     无
185    创益通     ZL 201030551859.4     无线耳机(chy-b-02)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0/10/13    无


                                                3-3-2-7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他项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权利
186       创益通     ZL 201030551861.1        无线耳机(chy-b-01)       外观设计      原始取得      2010/10/13     无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专利合法、有效,不存

         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主要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的主要经营设备为机器设备、运输工

         具、模治具、电子设备及其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

         值为 5,758.39 万元,其中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 3,826.49 万元,运输工具的账面价值

         为 26.93 万元,模治具的账面价值为 859.15 万元,电子设备及其他的账面价值为

         1,045.81 万元。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主要经营设备为购买取得或股东出资投入,不存在权属纠纷与争议,也未设置

         抵押等他项权利。

              (六)房屋租赁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租赁房屋的情况如下:

  序                                                                                                     房屋权属证
           承租人        出租人        用途              座落             面积(㎡)     租赁期限
  号                                                                                                     书取得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
                                       厂房、 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2020.05.01-
     1     发行人   东坑股份公司                                           16,065.00                       未取得
                                       宿舍   11 栋厂房、第 2 栋、第 3                  2026.03.31
                                              栋宿舍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
                                                                                        2020.05.01-
     2     发行人   东坑股份公司       厂房   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4       10,865.00                       未取得
                                                                                        2026.03.31
                                              栋厂房
                    可大物业管理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
                                                                                        2019.05.10-
     3     发行人   (深圳)有限公     厂房   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3,850.00                        未取得
                                                                                        2022.05.30
                    司                        13-D 栋
                    深圳市光明区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                      2019.08.01-
     4     发行人   英杰房屋租赁       厂房                                4,519.59                        已取得
                                              东坑鹏升路 3 号第 1 栋                    2023.12.15
                    中心




                                                        3-3-2-7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房屋权属证
       承租人        出租人    用途            座落            面积(㎡)    租赁期限
号                                                                                        书取得情况
                                      安陆市太白大道南 95 号
                安陆市赐梦服
       湖北创                         赐梦服饰厂房二楼、三楼                2020.01.01-
5               饰制衣有限公   厂房                             6,000.00                    已取得
       益通                           部分、门房北侧房屋两                  2022.12.31
                司
                                      间、食堂及指定停车位

          1.发行人承租的长丰工业园第 2、3、4、11、13-D 栋

          经访谈东坑股份公司负责人,长丰工业园所在土地由于存在历史问题,未取得权

     属证书,第 2、3、4、11、13-D 栋房屋未办理报建手续,未取得权属证书,存在产权

     瑕疵。本所律师认为,第 1 至 3 项租赁合同存在无效的风险。

          长丰工业园所在土地原属深圳市宝安区下属的公明街道办事处管辖,该地块由原

     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于 2007 年 5 月 22 日向东坑股份公司下发《关于东坑 TPC 项目

     征地异地安置选址的函》(深规宝函[2007]383 号),经报区政府审议,同意在公明

     街道周家大道以南、龙大高速公路以西,用地面积约 70,370 平方米的规划工业用地范

     围内安排拆迁安置用地。根据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关于东坑

     社区原 TPC 项目征地剩余置换用地事宜的意见》(深规土光[2017]107 号),前述 TPC

     项目征地异地安置事项政策依据不充分,现状占用土地已超出原选址面积,原市规划

     局宝安分局结合转地情况曾为东坑 TPC 项目安排 70,370 平方米的拆迁安置用地,但

     其并未办理任何规划用地手续。

          根据东坑股份公司出具的说明:(1)东坑股份公司拥有长丰工业园第 2、3、4、

     11 栋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以租赁方式处置前述厂房,未来三年内没有改变任一房屋

     用途的计划,目前未接到相关部门拆迁计划,如接到相关部门拆迁计划,将第一时间

     通知承租方,并协助承租方搬迁、找到相关场所;(2)公司租赁的第 2、3、4、11、

     13-D 栋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不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或基本

     农田。

          根据东坑股份公司与深圳市亲和力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合同书》、东

     坑股份公司与张成行签署的《<土地使用合同书>的补充协议》、深圳市亲和力实业有

     限公司向张成行出具的《授权书》,发行人承租的第 13-D 栋厂房系由东坑股份公司


                                             3-3-2-7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授权张成行在占地面积为 14,905 平方米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厂房(即 13 栋)。为方

便管理,张成行将 13 栋厂房租赁给可大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并同意可大物

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根据需要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

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厂房有关拆迁事项的证明》,发行人租赁的第 1-4 项

房屋,用地面积 17,317.53 平方米,其中 16,350.77 平方米位于东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

统筹项目范围内,剩余未列入《深圳市 2019 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申报范

围内。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租赁第 1-4 项房屋可能存在搬迁风险。

     但鉴于:

     (1)根据前述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出具的证明,参考深圳市其

他区利益统筹项目推进情况,预计发行人租赁厂房在未来三年内不会进行城市更新、

旧城改造或其他房屋拆迁事项。

     (2)发行人承租的第 2、3 栋房屋用途为员工宿舍,可替代性强,该房屋产权瑕

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有实质性影响。虽然发行人承租的第 4、11、13-D 栋房屋

用途为厂房,但是发行人主要产品数据存储互连产品及组件、消费电子互连产品及组

件、新能源精密结构件等的生产对生产场所的要求较低,周边可替代生产场所较多,

机器设备搬迁难度较小,即使需要搬迁,也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

     (3)发行人子公司惠州创益通拥有一块面积为 42,853 平方米的土地,已开工建

设,如发行人需要搬迁,惠州创益通后续建设好的厂房亦可容纳发行人的生产。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已就上述第 1 至 3 项租赁房屋向发行人

出具《关于公司租赁房产瑕疵的承诺》,承诺在发行人承租该等物业期间,如果因第

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致使该等物业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发行人需要另

行寻找其他物业进行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或者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

有关当事人追索的,张建明、晏美荣将承担赔偿责任,对发行人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

失予以足额补偿。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租赁的第 1 至 3 项租赁房屋的产权瑕疵不会对发行

                                    3-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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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承租的鹏升路 3 号第 1 栋厂房

     鹏升路 3 号第 1 栋厂房系产权人冯永兵、冯英木出租给深圳市光明区英杰房屋租

赁中心,并由深圳市光明区英杰房屋租赁中心转租给发行人,该转租行为已取得产权

人的同意。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该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不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

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益通、1 家控股

子公司湖北创益通。

     1.惠州创益通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惠州创益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3MA4WXQ3G46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住所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金秋大道 111 号 412 室

        法定代表人                                     张建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2 日
                         生产、销售、研发:汽车配件、连接器、连接线、电子产品、电子设
         经营范围
                                                         备。
         经营期限                        2017 年 8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权架构
                                       发行人                               100%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                  姓名                                职务

           情况                        张建明                          执行董事兼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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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益民                              监事


     (2)历史沿革

     2017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人作出股东决定,决定设立惠州创益通,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发行人以货币认缴 3,000.0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100.00%;

聘任张建明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经理;聘任杨益民为监事。同日,发行人签

署了公司章程。

     2017 年 8 月 2 日,惠州创益通在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并取得营

业执照。

     2017 年 12 月 11 日,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 3-0005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均为货币

出资。2018 年 4 月 19 日,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18]第 3-00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均为货币

出资。

     自成立之日起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惠州创益通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截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惠州创益通尚处于建设期,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德恒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惠州创益通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发行人合法持有惠州创益通的股权。

     2.湖北创益通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湖北创益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湖北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982MA49DGT1XP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 万元

           住所         安陆市太白大道南 95 号厂区一层


                                        3-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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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周爱武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2 日
                         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数据线的技术开发、设计及销售;计算机连接
         经营范围        器、手机连接器、数据线制造、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架构                        发行人                               68%

                                         周爱武                               32%

                                          姓名                                职务

                                         李逢军                              董事长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
                                         周爱武                           董事兼总经理
           情况
                                         晏雨国                               董事

                                         杨益民                               监事


     (2)历史沿革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与周爱武签署湖北创益通公司章程,双方合资设立湖

北创益通。其中,发行人认缴 544.00 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 68.00%,周爱武认缴 256.00

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 32.00%。

     2019 年 12 月 12 日,湖北创益通在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并取得营业执

照。

     2020 年 1 月 2 日,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3-0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止,湖北创益通已收到发行人缴纳的注册资本 544.00 万元,

周爱武缴纳的注册资本 256.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自成立之日起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湖北创益通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德恒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湖北创益通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发行人合法持有湖北创益通的股权。

     (3)发行人设立湖北创益通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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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深圳市联益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瀚聚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物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发行人设立湖北创益通,

并在设立后以现金方式收购联益科技、瀚聚鑫的实物资产,收购金额以有证券期货资

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4)湖北创益通设立背景及目的

     湖北创益通定位为公司消费电子数据线业务的生产基地,发行人设立湖北创益通

的背景及目的如下:

     ①有利于扩充数据线的产能。随着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

发展,终端消费者对高品质数据线的需求日益增加。报告期内,发行人消费电子数据

线业务快速增长,数据线产能始终处于满负荷状态,发行人设立湖北创益通能够有效

扩充产能。

     ②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由于数据线生产尤其是组装工序所需人工较多,国内龙

头企业普遍选择在非沿海省份设立子公司,以降低生产成本。由于发行人目前所在地

区的人工成本较高,湖北创益通可利用当地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产地优势,以降低综

合生产成本。

     ③有利于增强产品质量控制。发行人目前数据线产品除自产外,还存在较多的委

外生产的情况,随着终端消费者今后对消费产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通过设立湖北

创益通来提高自产比例,可提高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品质控制水平。

     ④有利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满足客户交付需求。因消费电子类产品更新迭代快,

采购订单呈现品种多、批次多、批量小的特点,以及发行人数据线主要客户的订单存

在波峰不规律、交付时间短且数量大的特点。发行人设立湖北创益通,提高自产产能,

有利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综上所述,发行人设立湖北创益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以及业务发展战略。

     (5)成立合资公司的原因



                                     3-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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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和周爱武合资成立湖北创益通的原因系:消费电子数据线业务竞争激烈,

在保证产品品质的要求下要严控成本,数据线生产所需人工较多,需要较高的生产组

织管理能力。周爱武本人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工厂管理经验,且本人较为熟悉湖北

省安陆市当地情况,双方合作有利于保障湖北创益通后续正常经营。

     (6)湖北创益通收购资产情况

     2019 年 12 月 20 日,湖北创益通与联益科技、瀚聚鑫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双方约

定联益科技、瀚聚鑫将其所拥有的、有价值的机器设备及模具等经营性资产转让给湖

北创益通。根据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19]第 6237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1 月 30 日),

标的资产按成本法评估的评估价值为 362.04 万元(不含税);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

转让设备资产价格以前述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为 409.10 万元(含税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湖北创益通已完成上述收购资产的交割手续及转让价

款的支付。

     瀚聚鑫为联益科技全资子公司,联益科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周爱武。联益科技

及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线的加工及组装,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数据线产品提供加工和

代工服务。湖北创益通设立后,发行人将部分数据线生产业务转移至湖北创益通,不

再向联益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

     (八)主要财产的权属状况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主要财产

系通过股东出资、受让、购买、投资、申请等方式合法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

得该等主要财产的权属证书或凭证。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租赁的长丰

工业园第 2、3、4、11、13-D 栋房屋存在产权瑕疵,租赁合同存在无效的风险。除前

述情况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主要财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

纠纷。

     (九)主要财产的权利限制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3-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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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日,除发行人子公司惠州创益通持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抵押情况外,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未在其财产上设置担保、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

其拥有的财产及权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不存在法律障碍。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重大合同是指公司签订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经营

及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采购框架合同、销售框架合同、重大

授信、承兑、担保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屋租

赁合同、保荐和承销协议等。

       1.采购合同

                                                          合同标的
 序号     签署主体        供应商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及价款
                       AVNET ASIA PTE
                                                          以具体的
   1       发行人       LTD.,TAIWAN               -                       注1        正常履行
                                                          订单为准
                     BRANCH(SINGAPORE)
                     深圳市森瑞工贸有限公                 以具体的     2017.10.20
   2       发行人                            2017.10.20                              正在履行
                              司                          订单为准      起至长期
                     深圳市金菱德电子科技                 以具体的     2017.10.18
   3       发行人                            2017.10.18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订单为准      起至长期
                     深圳市华胜德塑胶电线                 以具体的     2018.08.15
   4       发行人                            2018.08.15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订单为准      起至长期
                     深圳市台钜电工有限公                 以具体的     2017.10.23
   5       发行人                            2017.10.23                              正在履行
                              司                          订单为准      起至长期
                     深圳市沃富康科技有限                 以具体的     2017.10.22
   6       发行人                            2017.10.22                              正在履行
                             公司                         订单为准      起至长期
                                                          以具体的     2017.11.06
   7       发行人          联益科技          2017.11.06                              履行完毕
                                                          订单为准      起至长期
                     深圳市兴益鑫科技有限                 以具体的     2019.03.13
   8       发行人                            2019.03.13                              履行完毕
                             公司                         订单为准      起至长期
                                                          以具体的     2019.06.05
   9       发行人           瀚聚鑫           2019.06.05                              履行完毕
                                                          订单为准      起至长期

       注 1:苹果公司指定的 Lightning 插头采购商,发行人通过 MFi 认证后,在其采

购平台下采购订单,未签署采购合同。


                                            3-3-2-8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销售合同

       (1)晟碟(西部数据)

序号    签署主体       单体客户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标的及价款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SanDisk
                                                                             2018.05.30
 1       发行人        Manufacturing      2018.08.16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2021.05.29
                     Unlimited Company
                     晟碟半导体(上海)                                      2019.01.01-
 2       发行人                           2019.10.22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2020.12.31
                     晟碟半导体(上海)                                      2017.04.28-
 3       发行人                           2017.04.28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                                            2019.04.28

       (2)公牛集团

序号     签署主体       单体客户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标的及价款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                                       2020.01.01-
  1       发行人                          2020.01.01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限公司                                            2020.12.31
                       宁波公牛数码科                                       2019.01.22-
  2       发行人                          2019.01.22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技有限公司                                          2019.12.31
                       宁波公牛数码科                                       2019.01.01-
  3       发行人                          2019.01.06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技有限公司                                          2019.12.31
                       宁波公牛数码科                                       2018.07.25-
  4       发行人                          2018.07.25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技有限公司                                          2019.07.24

       (3)星科金朋

序号     签署主体       单体客户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标的及价款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2019.03.30
                       星科金朋半导体
 1        发行人                          2019.03.30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起至长期      正在履行
                      (江阴)有限公司
                                                                              (注 2)

       注 2:星科金朋 2019 年 3 月 30 日以前未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以下订单的形式向

发行人采购产品。

       (4)安克创新

序号     签署主体       单体客户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标的及价款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Anker Innovations
                                                                            2019.06.01-
 1        发行人     Limited、湖南安克    2019.09.01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2021.06.01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发行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    2019.09.01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2019.02.20-    正在履行



                                              3-3-2-8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签署主体      单体客户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标的及价款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有限公司                                            2021.02.20
                     湖南安克电子科技                                       2019.02.20-
 3        发行人                          2019.03.15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2021.02.20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                                       2016.09.15-
 4        发行人                          2016.09.08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14
                     Anker Technology
                     Co., Limited、湖南                                     2017.11.09-
 5        发行人                          2017.11.09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海翼电子商务股份                                        2019.11.10
                         有限公司

       (5)莫仕

序号     签署主体      单体客户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标的及价款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上海莫仕连接器有                                        2019.07.01
 1        发行人                          2019.07.01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限公司                                             起至长期
                     上海莫仕连接器有                                        2016.09.22
 2        发行人                          2016.09.22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限公司                                             起至长期

       (6)比克电池

序号     签署主体      单体客户名称       签订时间       合同标的及价款      合同期限      履行情况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                                        2017.09.07
 1        发行人                          2017.09.07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公司                                              起至长期
                     郑州比克新能源有                                       2017.01.01-
 2        发行人                          2017.03.10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限公司                                             2020.01.01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                                        2017.01.24
 3        发行人                          2017.01.24     以具体的订单为准                  履行完毕
                        池有限公司                                           起至长期




                                              3-3-2-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3.银行授信、承兑、担保合同

          (1)银行授信合同

                                                                                                     借款余额(截至
序号     被授信人          授信人                合同编号               授信额度       融资期限
                                                                                                       2019.12.31)
                                                                      应付账款融资
                                                                                      应付账款融
                                                P/8704/18、           及短期贷款共
                       星展银行(中                                                   资期限为 4
                                                P/8918/18、           用额度 450 万                       人民币
 1        发行人      国)有限公司深                                                  个月,短期贷
                                               E/20190219、           美元或其等值                    9,201,945.94 元
                           圳分行                                                     款期限为 1
                                                 P/9352/19            的人民币或港
                                                                                          年
                                                                           币
                                             FA790656170104、
                       花旗银行(中      FA790656170104-a、           贷款额度为不
                                                                                                          人民币
 2        发行人      国)有限公司深     FA790656170104-b、           超过等值美元       6 个月
                                                                                                     22,705,498.00 元
                           圳分行        FA790656170104-c、             700 万元
                                             FA790656170104-d

          (2)银行承兑合同

                                                                                                     承兑汇票余额
                                                                         授信额度
序号     出票人           承兑银行                 合同编号                           授信有效期      (元,截至
                                                                          (元)
                                                                                                      2019.12.31)
                                              0400000911-2018 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18.10.08-
 1       发行人                                明(承兑)010-001        50,000,000                    34,119,143.84
                    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2020.10.07
                                                      号

          (3)担保合同

                                                                                                           担保金额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被担保的债权                 担保方式
                                                                                                           (万元)
                                                  2018 年 7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抵押,抵押物为
                                                  22 日期间,在 5,000 万元的最高余
                                    中国工商                                             惠州创益通拥
                                                  额内,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本外币
                                    银行股份                                             有的粤(2018)
         惠州创                                   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
 1                    发行人        有限公司                                             惠州市不动产        5,000
          益通                                    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
                                    深圳光明                                             第 3027930 号
                                                  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
                                      支行                                               《国有建设用
                                                  协议等而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
                                                                                          地使用权》
                                                                人的债权

          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3-3-2-8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9 年 7 月 18 日,惠州创益通与惠州市宏鑫隆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土石方工程

     协议书》,对惠州创益通工业园土石方工程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7 日,合同最高限价为 13,668,887.99

     元。

          2019 年 11 月 1 日,惠州创益通与广东润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书》,对惠州创益通厂区消防安装工程进行了约定,工程期限为自进场施

     工通知日起的 360 个施工日,合同价格为 2,517.9938 万元。

          2019 年 11 月 6 日,惠州创益通与广东万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建筑工程施工

     合同》(GF-2017-0201),对惠州创益通工业园区的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5 日,签约合同

     价暂定为人民币约 4 亿元。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8 年 3 月 26 日,惠州创益通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约定将编号为 GP2018-002、面积为 42,853m2 的宗地以 7,080 万元的价

     格出让给惠州创益通。该地块的具体信息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

     要财产/(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6.物业租赁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物业租赁合同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

     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六)房屋租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履行完

     毕的物业租赁合同具体如下:

序                                                                                        房屋权属证
       承租人       出租人      用途           座落            面积(㎡)    租赁期限
号                                                                                        书取得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
                                                                            2015.01.01-
1      发行人    东坑股份公司   厂房   事处东坑社区长丰工业     10,000.00                   未取得
                                                                            2020.04.30
                                             园第 4 栋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
                                                                            2015.01.01-
2      发行人    东坑股份公司   宿舍   事处东坑社区长丰工业     2,419.00                    未取得
                                                                            2020.04.30
                                            园第 16 栋

                                             3-3-2-8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房屋权属证
       承租人       出租人   用途           座落             面积(㎡)    租赁期限
号                                                                                      书取得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
                                                                          2016.08.02-
3      发行人        陈亮    厂房   事处东坑社区长丰工业          /                       未取得
                                                                          2019.06.30
                                        园第 7 栋 1 楼

          7.承销和保荐协议

          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与招商证券签订了《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承销协议》,就保荐、承销过程中,双方的权

     利义务、费用、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六)房屋

     租赁”部分披露的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外,上述合同合法、有效,不存

     在潜在纠纷。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没有已经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

     纠纷的重大合同。

          (二)合同主体及合同的履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合同或协议均以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

     名义签订。发行人系由创益有限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而来,根据《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创益有限的资产、债权、债务依法由发行人承继。据此,德恒律

     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履行该等合同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和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四)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3-3-2-8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德恒律师认为,除本律

师工作报告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二)重大关联交易”所披露的关联交易

外,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担保的情况。

     (五)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

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349,442.67 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 1,054,659.84 元。经核查,

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且

在合理范围内,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的偿债风险,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

影响。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的合并、分立、减资、重大资产出售与收购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文件、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

行人未发生过合并、分立、减资及重大资产出售与收购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增资扩股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文件、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网站的查询信息,并经德恒律师

核查,自创益有限设立以来,发行人及创益有限历经 7 次增资,历次增资扩股的具体

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历次增资的简要情况

如下:

      序号           时间       增资金额(万元)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万元)

         1       2007 年 5 月          150                             200

         2      2010 年 11 月          800                            1,000

         3       2015 年 3 月          600                            1,600

         4       2015 年 8 月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3,000

         5       2015 年 9 月          500                            3,500

         6       2017 年 6 月          250                            3,750

         7      2019 年 12 月         3,000                           6,750




                                       3-3-2-8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三)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没

有进行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的具体计划或安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章程的制定/修改        制定/修改的会议及时间                      制定/修改情况

                     2015 年 8 月 8 日,创立大会暨第    制定了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制定
                             一次股东大会。                         的公司章程。

                     2015 年 9 月 9 日,2015 年第二次
   章程第一次修改                                            注册资本变更为 3,500 万元。
                             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2 月 12 日,2017 年第一    注册资本变更为 3,750 万元;修改经营范
   章程第二次修改
                           次临时股东大会。                             围。

                                                        公司住所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

                                                        处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4 栋、东坑社区
                     2017 年 5 月 20 日,2016 年年度
   章程第三次修改                                       长丰工业园第 7 栋厂房一楼;增加独立董
                               股东大会。
                                                        事、专门委员会相关条款;修改利润分配

                                                                     相关条款。

                                                        公司住所变更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

                     2017 年 12 月 28 日,2017 年第三   处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4 栋、东坑社区
   章程第四次修改
                           次临时股东大会。             长丰工业园第 7 栋厂房一楼、东坑社区鹏

                                                                 升路 3 号厂房 1 栋。

                                                        公司住所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

                     2019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年度    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4 栋 101-501、第 13
   章程第五次修改
                               股东大会。               栋 105,东坑社区鹏升路 3 号厂房 1 栋;

                                                             注册资本变更为 6,750 万元。

                                                        公司住所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
                     2020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第一
   章程第六次修改                                       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4 栋 101-501、第 11
                           次临时股东大会。
                                                                  栋、第 13 栋 10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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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发行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形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上市修订

案)》。2020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章程(上市修订案)》,该上市修订案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上市修订案)》的

制定、修改程序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如

下:




     经核查,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等组织机

构,选举了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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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生产中心、采购部、品质部、人

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中,《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对于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内容作出了详

细的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等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通知、召开、表决等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2017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了

涉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监事

会议事规则(上市修订案)》。该等上市修订案系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基础上修订而成,该等上市修订案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此外,发行人还制定并实施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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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应收

账款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重要内部控制制度。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等议事规则的制定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上市修订案)》的规定。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核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共召开了 15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5 年 8 月 8 日

           2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9 月 9 日

           3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4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2 月 12 日

           5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5 月 20 日

           6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7 月 22 日

           7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8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3 月 9 日

           9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

          10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6 月 9 日

          11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9 月 29 日

          12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6 月 15 日

          13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12 月 8 日

          14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15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28 日


     经核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共召开了 24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8 日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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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6 日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 年 7 月 18 日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4 日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 年 11 月 30 日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 年 1 月 18 日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7 年 4 月 23 日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20 日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 年 7 月 6 日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 年 8 月 19 日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 年 12 月 13 日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 年 2 月 13 日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4 日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16 日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 年 5 月 19 日

          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8 年 9 月 13 日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9 月 29 日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9 年 4 月 15 日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9 年 9 月 28 日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11 月 23 日

          22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 12 月 8 日

          23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18 日

          2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13 日


     经核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共召开了 13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8 日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 年 4 月 6 日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4 日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 年 4 月 23 日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 年 7 月 6 日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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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16 日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8 年 9 月 13 日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9 月 29 日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9 年 4 月 15 日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9 年 11 月 23 日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18 日

          13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13 日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议案、

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历次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

均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历次授

权或重大决策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1.董事的任职

     201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建明、晏

雨国、白生波、何田保、杨光杰 5 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5 名董事的任期为三

年,自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发

行人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建明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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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

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关于选举梁彤缨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曹波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昊为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吴诚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从 5 人增加至 9 人,其中增加 1 名非独立董事吴诚,增加 3 名

独立董事梁彤缨、曹波、王昊,4 名新增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8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建明、晏雨国、白生波、何田保、杨

光杰、吴诚 6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梁彤缨、曹波、王昊 3 人

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 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8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建明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三年。

       因王昊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9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外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选举陈外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住所

   1         张建明       董事长         420982197308******              广东省深圳市

   2         晏雨国        董事          360121197106******              广东省深圳市

   3         白生波        董事          513031197406******              广东省深圳市

   4         何田保        董事          430426197312******              广东省深圳市

   5         杨光杰        董事          420982197108******              湖北省安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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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住所

   6          吴诚         董事          420111196810******              广东省深圳市

   7         梁彤缨      独立董事        360111196111******              广东省广州市

   8          曹波       独立董事        230306197104******              广东省深圳市

   9         陈外华      独立董事        420111196806******              广东省深圳市


       前述 9 名董事的简历如下:

       张建明:男,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7 月毕业

于孝感市第二技工学校,中专学历。1993 年 8 月至 1995 年 7 月,自由职业;1995 年

8 月至 1997 年 10 月,担任东莞才圣电脑配件有限公司的工程设计兼线割主管;1997

年 11 月至 1999 年 10 月,担任沙井骅达制品厂工程部长;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9

月,个体经营模具类产品;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

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

       晏雨国: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毕业

于江西省南昌县向塘中学,高中学历。1991 年 8 月至 1995 年 4 月,自由职业;1995

年 5 月至 2001 年 12 月,担任惠州统将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生产主管;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9 月,个体经营模具类产品;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五

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监事兼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白生波:男,1974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 12 月毕业

于华南农业大学(自考),大专学历。1994 年 5 月至 2000 年 7 月,担任东莞福摩斯

托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主任;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1 月,担任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

限公司制造部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东莞长安锦厦瑞格思电子厂(现

改名深圳市益力盛传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运作副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益力盛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深

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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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何田保:男,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7 月毕业

于株洲冶金工业学校(现湖南工业大学),大专学历。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9 月,

自由职业;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3 月,担任东莞骅国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

年 3 月至 2002 年 2 月,自由职业;2002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任深圳市益力盛电

子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

限公司运作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光杰:男,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毕业

于安陆市赵棚高中,高中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4 月,自由职业;1993 年 5 月

至 2003 年 3 月,担任宝华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品质主管、工程经理;2003 年 3 月

至 2009 年 8 月,担任华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市场策划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

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诚,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经济师,

1993 年 5 月硕士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销售总经理、财务

中心业务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01 年 6 月进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4 年 9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获“2007 年度新财富金牌董秘”、“2008 年度新财

富金牌董秘”。2009 年 9 月进入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务顾问;

2009 年 12 月起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2 月,担任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

长特别助理。2016 年 10 月加入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特别助

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负责人;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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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梁彤缨,男,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具备中国

注册会计师资格。1982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先后任职于江西财经学院、华南

理工大学;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资本市场

与公司财务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运通四方汽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盛成妈妈网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播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广告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波,男,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1993 年 7 月

毕业于黑龙江科技大学。曾任佛山市爱多电器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精量电子(深

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珠海振威毛衫有限公司副总裁;英国专家管理委员会委

员,香港 IBDS 企业发展管理学院高级管理顾问,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特邀讲师,北京

大学总裁班教授,香港环球商务荟控股集团、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广东省异地商会

联合会顾问。2004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平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外华,男,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1997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曾任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广东格林律师事

务所(原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主管与纪检;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主管、纪检办副主任;

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兼纪检室主任。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的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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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8 月 8 日,创益有限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同意选举叶雁斌为发行人第

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同意选举杨益民、王荣幸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叶雁斌共

同组成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3 名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发

行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杨益民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因王荣幸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2017 年 7 月 6 日,发

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贺美兰为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贺美兰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2017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贺美兰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贺美兰为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8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益民、

贺美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018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职工代

表大会通过决议,同意选举李垚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8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益民、贺美兰为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李垚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3 名监事的任期为三年,

自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8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杨益民为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

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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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住所

  1      杨益民      监事会主席     362223197109******               江西省樟树市

  2      贺美兰         监事        430223198801******                湖南省攸县

  3        李垚         监事        411302198202******               广东省东莞市


      前述 3 名监事的简历如下:

      杨益民:男,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处永久居留权。1994 年 7 月毕业

于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校,大专学历。1994 年 8 月至 1995 年 1 月,自由职业;1995

年 2 月至 1997 年 3 月,担任东莞凤岗毅力电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助理;1997 年 3 月

至 1998 年 10 月,担任东莞才圣电脑配件有限公司技术员;1998 年 11 月至 2001 年 5

月,担任东莞元大电子有限公司模具课课长;2001 年 6 月至 2007 年 7 月,担任东莞

常平声亿电子塑胶制品厂生产部副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东莞市艾

德嘉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

模具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

经理、监事会主席。

      贺美兰,女,1988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7 月,毕

业于株洲英杰外国语学校,大专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职于宝安区福

永怀德怡景五金制品厂,担任外贸业务跟单;2008 年 5 月,进入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业务跟单员、业务课长等职务,曾荣获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

理员光荣称号。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课长、监

事。

      李垚,男,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 6 月毕业于

广东工业大学,硕士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番禺得意精密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资深开发组长;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东莞市星擎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研发总监;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

程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经理、职工代表

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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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发

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研发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何

田保为发行人总经理,聘任晏雨国、白生波为发行人副总经理,聘任张凯军为发行人

财务总监,聘任白生波为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聘任阳松为发行人研发总监。

     因白生波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2016 年 7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凯军为发行人

董事会秘书。

     因张凯军辞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职务,2016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诚为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聘任周刚为发行人副

总经理。

     2018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研发总监的议案,聘任张建明

为发行人总经理,聘任晏雨国、白生波、李逢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诚为发行人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聘任阳松为发行人研发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吴诚辞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职务,2019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治江为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住所

       1         张建明        总经理           420982197308******        广东省深圳市

       2         晏雨国        副总经理         360121197106******        广东省深圳市

       3         白生波        副总经理         513031197406******        广东省深圳市

       4         李逢军        副总经理         420982197210******        湖北省安陆市

       5         彭治江     财务负责人、董      230827197810******        重庆市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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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住所

                            事会秘书

       6             阳松   研发总监         360312198011******        广东省东莞市


     前述 6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张建明:总经理,简历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1.董事的任职”。

     晏雨国: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1.董事的任职”。

     白生波: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1.董事的任职”。

     李逢军:副总经理,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7 月毕业于安陆市成人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1996 年 10 月至 2002 年 5 月,担

任富士康企业集团富鼎公司 PE 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12 年 4 月,担任安费诺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硕民厂区生产运营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东莞

市星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3 月进入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彭治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男,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货币银行学专

业。2000 年 9 月至 2001 年 12 月,担任黑龙江龙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10 月,担任广州新中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4 年 11 月至 2005

年 5 月,担任中山罗宾汉服饰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10 月,自由

职业;2006 年 11 月至 2009 年 2 月,担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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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兼财务总监助理;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

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阳松:研发总监,男,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本科学历;2003 年 8 月至 2004 年 6 月,自由职业;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担任东莞市坤丰电器五金模具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3 月,担任东莞市上端电子有限公司高级产品工程师;2006 年 3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东莞长安锦厦瑞格思电子厂研发副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瑞格思科技有限公司(现深圳市益力盛传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经理;

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创益五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及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会议文件,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及组成,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1)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的变化

     自报告期初至 2017 年 5 月,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为张建明、晏雨国、白生

波、何田保和杨光杰,任期三年,其中张建明为董事长。

     2017 年 5 月,发行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从 5 人增加至

9 人,其中增加 1 名非独立董事吴诚,增加 3 名独立董事梁彤缨、曹波、王昊。

     2018 年 9 月,发行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了第二届

董事会成员,张建明、晏雨国、白生波、何田保、杨光杰、吴诚 6 人为非独立董事,

梁彤缨、曹波、王昊 3 人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其中张建明为董事长。

     2019 年 12 月,王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陈外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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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发行人监事的变化

     自报告期初至 2017 年 7 月,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为杨益民(股东代表监事)、

王荣幸(股东代表监事)、叶雁斌(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其中杨益民为监事

会主席。

     2017 年 7 月,王荣幸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发行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贺美兰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8 年 9 月,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垚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益民、贺美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3 人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其中杨益民为监事会主席。

     (3)报告期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自报告期初至 2018 年 9 月,何田保为发行人总经理,晏雨国、白生波和周刚为

发行人副总经理,吴诚为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阳松为发行人研发总监。

     2018 年 9 月,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聘任张建明为发行

人总经理,聘任晏雨国、白生波、李逢军为发行人副总经理,聘任吴诚为发行人董事

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聘任阳松为发行人研发总监,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9 年 9 月,吴诚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承受原工作量,辞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

责人职务,仍任发行人董事职务,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原证券部

经理兼财务总监助理彭治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彭治江自 2017 年 1 月 3

日入职发行人以来,一直担任发行人证券部经理兼财务总监助理,协助吴诚处理发行

人财务工作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双方工作交接前后具有很强的连续性。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没有对公司核心经营层和公司生

                                     3-3-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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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管理的连续性造成实质性影响,最近两年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2018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梁彤缨、曹波、王

昊 3 人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19 年 12 月 8 日,因王昊辞去独立董

事职务,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外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为梁彤缨、曹波、陈外华。其

中,梁彤缨为会计专业人士。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三分之一。

     发行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

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梁彤缨担任。

     根据发行人独立董事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职权范

围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人数、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纳税鉴证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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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可抵扣的
     增值税                                              16%、13%     17%、16%            17%
                              进项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7%           7%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2%           2%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     15%、20%        15%、20%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发行人                   15%                          15%                     15%
    惠州创益通                 20%                          20%                     20%
    湖北创益通                 20%                           —                      —


     经核查,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

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

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向发行人联合核发编号为“GR201644201407”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认定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16 年至 2018 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9 年 12 月 9 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向发行人联合核发编号为“GR201944200057”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7〕4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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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的规定,惠州创益通、湖北

创益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

退办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11 号《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

抵退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发行人自营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

“免、抵、退”办法。发行人连接器接插件、铝合金金属外壳及闪速存储器等产品出

口根据规定执行 17%、13%及 9%的退税率;根据财税[2018]32 号文《财政部税务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 2018 年 8 月开始,发行人连接器接插

件、铝合金金属外壳等产品执行 16%、13%的退税率;根据财税[2018]123 号文的相关

规定,发行人闪速存储器等产品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 10%的退税率。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

期内享受的财政补贴如下:

                                                             当期取得的财政补贴金额(元)
序号       补贴名称                依据文件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
                        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2017 年第二批拟扶持项目公示》、
 1       节能减排补助                                     380,000.00        -         653,900.00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光明
                        区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
                        金 2018 年度拟资助项目公示》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公示 2017 年
         两化融合专项   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资助
 2                                                            -             -        2,000,000.00
           资金补助     两化融合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信息字(2017)18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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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 2016
                       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
                       三批资助企业的公示》、深圳市科
                       技创新委员会《关于 2017 年企业研
                       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拟资助企业
                       的公示》、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关于 2018 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
 3     研究开发补助    发资助计划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1,940,000.00    1,075,000.00   522,000.00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光明区
                       2018 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资助奖励
                       项目资助公示》、深圳市光明区工
                       业和信息化局《光明区 2018 年经济
                       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市培育、科技
                       型企业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及企业
                       研发投入项目公示》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 2018
 4     技术攻关补助    年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        -        3,000,000.00       -
                       业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工业设计创新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 2018 年深圳
 5     攻关成果转化    市工业设计创新攻关成果转化应用        -         520,000.00        -
           补助        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深经贸信
                       息生产字[2018]199 号)
                       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2018
       科技创新技术    年光明区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
 6                                                           -         400,000.00        -
       服务平台补助    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资
                       助项目公示》
                       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2018
       企业技术改造    年光明区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
 7                                                           -        1,466,000.00       -
           补助        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资
                       助项目公示》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 2018 年技术
       2018 年技术改
 8                     改造倍增专项技术改造投资补贴项        -        1,120,000.00       -
        造投资补助
                       目第二批拟资助计划公示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8]271 号)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
                       深圳市 2018 年度稳岗补贴拟发放
 9        稳岗补贴     的企业信息公示》、深圳市社会保   131,865.15     118,534.84        -
                       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市 2019 年度企
                       业稳岗补贴公示(第一批)》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
10        用电补贴                                      687,351.83     205,321.53        -
                       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的
                       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
       技术装备及管    信息化局关于 2019 年技术改造倍
11     理智能化提升    增专项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 1,670,000.00         -             -
       专项资金补助    项目第一批拟资助计划公示的通
                       知》(深工信投创字[2019]123 号)
       2018 年高新技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光明区
12     术产业化专项    2018 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65,000.00         -             -
         资金补助      补充资助等四个项目资助公示》

                                         3-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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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
       2019 年企业技
13                     圳市光明区 2019 年经济发展专项     1,162,400.00
        术改造资助
                       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助项目公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
14     技能培训补贴                                        34,200.00         -            -
                       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
                       知》(深人社规[2016]14 号)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
                       于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贸会
15     经贸会展补助                                        10,000.00         -            -
                       展资助(2018 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
                       博览会会展资助)项目的公示》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下发的《深圳市
                       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6 年、2017
       国家高新技术    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16                                                             -         30,000.00    300,000.00
       企业认定补贴    的通知》、深圳市光明区经济服务
                       局《关于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
                       金 2017 年第一批拟资助项目公示》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关于 2017
       新三板挂牌补    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国
17                                                             -             -        500,000.00
             贴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项
                       目第二批资助计划公示》
                       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关于
                       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2017
                       年第三批核准类资助项目公示》、
       支持企业做大
18                     深圳市光明区经济服务局《关于       454,775.50         -       1,000,000.00
       做强专项补助
                       2018 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批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资助项目
                       的公示》

     基于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纳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7 日、2019 年 7 月 15

日、2020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编号为“深税违证[2019]9445 号”、“深税违证[2019]30977

号”、“深税违证[2020]2962 号”的《税务违法记录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

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证明》和国

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三和税务分局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纳税情况

证明》,惠州创益通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陆市税务局府城税务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税务

违法记录证明》,湖北创益通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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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三年依法纳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无重大税务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税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为核查发行人的环境保护情况,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的环评文件和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实地走访了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询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互联网等外部

公开信息,访谈了公司相关生产经营人员、负责环保事项的工作人员。

     1.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环境保护

     2018 年 3 月 13 日,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4 栋、

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7 栋厂房一楼、东坑社区鹏升路 3 号厂房 1 栋)出具了编号为

“SHYSZ20180352”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 年 3 月 30 日,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出具“深光环批[2018]200182

号”《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同意发行人在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4 栋、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7 栋

厂房一楼、东坑社区鹏升路 3 号厂房 1 栋扩建开办的申请。

     2019 年 7 月,深圳市鸿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20190718E01-07 号”《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可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规

定向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提交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表》,完成了环评验收手续。

     2020 年 2 月,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4 栋 101-501、

第 13 栋 105、东坑社区鹏升路 3 号厂房 1 栋)出具了编号为“深圳环评 2020XBH0145”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3-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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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20 年 3 月 1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出具编号为“深环光备【2020】

076 号”的《告知性备案回执》,对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备案。

     发行人现持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核发的《排污

许可证》(编号:914403007542827966001U)。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因生产项目扩建

新增了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 13 栋 105 作为生产经营场所,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正在办理《排污许可证》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变更

手续。

     2020 年 3 月 27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出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

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环保情况的复函》,证明发行人报告

期内不存在环保处罚记录。

     2.惠州创益通生产经营的环境保护

     2019 年 9 月 17 日,惠州市蓝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

线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地段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1#厂房第 1-5 层)、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地段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厂房第 2-4 层)和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

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地段)3 个项目分别出具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 年 11 月 14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惠市环(惠阳)建[2019]536 号”

《关于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连接器及线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同意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生产项目的建设。

     2019 年 11 月 15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惠市环(惠阳)建[2019]553 号”

《关于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和“惠市环

(惠阳)建[2019]538 号”《关于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惠州创益通建设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的建设。

     3.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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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1 月 14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惠市环(惠阳)建[2019]536 号”

《关于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连接器及线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同意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生产项目的建设。

       2019 年 11 月 15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惠市环(惠阳)建[2019]538 号”

《关于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

惠州创益通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近三年不存在因

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

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局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深市监信证[2020]000480 号”

《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没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发行

人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

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发行人

的主营业务,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将与其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

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按照轻重

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建设项目             36,919.26           36,919.26

   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0,728.07           10,728.0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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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总计                           59,647.33           59,647.33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

有资金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

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

     1.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建设项目

     2019 年 8 月 14 日 , 惠 州 市 惠 阳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核 发 项 目 代 码 为

“2019-441303-39-03-047582”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同意惠州创益通精

密连接器及线缆建设项目的备案。

     2019 年 11 月 14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惠市环(惠阳)建[2019]536 号”

《关于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连接器及线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同意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生产项目的建设。

     2.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19 年 8 月 12 日 , 惠 州 市 惠 阳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核 发 项 目 代 码 为

“2019-441303-39-03-047588”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同意研发技术中心

建设项目的备案。

     2019 年 11 月 15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惠市环(惠阳)建[2019]538 号”

《关于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

惠州创益通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均已取得政府主管部

门的核准和备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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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发行人全

资子公司惠州创益通负责具体实施,不存在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要求决定募集资金专户

数量和开户商业银行,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合规使用募集资

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1.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公司从事的连接器行业属

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从事的连接器行业属于“C3989 其他电子

元件制造”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1.2.1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类别。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列入鼓励类产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应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

有业务紧密相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生产能力,满足现有

研发生产的经营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缓解公司产能紧张局面

     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连接器及互连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在产品研发、质量控

制、工艺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效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2017-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7,806.01 万元、36,341.76 万元和 43,490.36 万元,年均

复合增长率达 25.06%,呈现稳定增长趋势。但受限于资金、场地、设备等因素影响,

产能基本达到饱和状态,现有客户订单生产排期紧张。考虑到未来公司连接器产品类

型和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扩大,产能不足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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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新建生产基地、新增机器设备及人员以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市场

需求。

     3.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公司适应下游市场技术升级

     在世界制造业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背景下,以 Tyco/AMP(泰科)、Molex(莫

仕)等为代表的国际知名连接器企业纷纷在中国建设生产基地,有效扩大了我国连接

器市场规模,也促进了我国连接器制造整体水平的提升。目前,全球 5G 正在进入商

用部署的关键期,预计随着 5G 商用及其与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深度融合,将实

现频谱效率和存储容量的成倍提升,进而促进网络设备和移动终端产品性能不断提

升、数据存储中心规模不断增加。相应地,连接器行业向“轻、薄、短、小”、高速

传输、大容量传输、多型号混合传输等方向发展的趋势日趋显著。因此,公司有必要

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大先进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投入,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

平,生产出高附加值连接器及相关组件,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从而获取更高的市场

占有率。

     4.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公司增强智能制造能力

     公司产品类型繁杂、批次多,生产工序较为复杂,但受限于场地规模和生产条件,

公司现有生产设备一定程度上存在高能耗、低效率等问题,且部分工序未能实现自动

化,产品生产规模难以迅速增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智能制造 2025”战略的

稳步推进,对公司的生产车间科学布局、工艺流程优化、设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提

出了新要求。同时,随着人工成本不断上涨,下游应用领域对连接器产品质量要求越

来越高,连接器生产企业亦需要不断提高自动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交付质量。

为支持公司现代化、智能化发展模式,公司将以实施本项目为契机,全面引进先进生

产设备、集约化信息系统和专业生产技术人员,并结合 ERP、MES 等管理运营系统

的应用,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转型,重点突破质量管控、安全生产和智能

排程等关键环节,增强公司的整体制造实力,形成规模效应,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

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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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目前,国内连接器及连接组件产品领域的生产厂商数量较多,规模普遍偏小,加

之人才流动和技术的相互传播,同一细分领域的既有技术和产品逐渐趋于同质化,行

业竞争较为激烈。为了保持较高的市场地位,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加强了对行业前瞻

技术、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的及时跟进,不断拓展研发课题的深度和广度。但受到公

司研发条件和技术人员配置相对不足等因素的限制,存在部分研发项目的周期较长、

集约化程度不够的问题。因此,公司亟需建立新的研发技术中心,拓宽研发场地,添

置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配备高水平的研发技术人员,建设一个高效运转的研发平

台。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前布局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技术储备,在新产品、

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不断促进公司整体研发实力的提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

有力的内在驱动力。

       6.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公司适应行业技术发展需要

     连接器行业的发展趋势与下游终端行业发展保持高度一致性。随着各种电子产品

不断更新,消费者对产品传输速度、可操作性、使用寿命和美感度的要求越来越高。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积极开发了一系列高科技项目,不断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高端产品和先进工艺技术研发。目前已熟练地掌握了各类型号连接器及连接线的

生产制备技术,如统计公差分析技术、CAE 仿真技术、低温低压成型技术、精密轻质

合金加工技术、高性能铜合金劈管成型技术等。但是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只有

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才

能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永葆蓬勃发展的活力。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紧跟行业最新技术和市场需求动向进行研究,围绕行业技

术发展趋势,更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拓展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创新,提升关键生产

工艺技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对技术创新的需求,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前沿技术支

撑。

       7.募集资金运用有利于公司满足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研发、销售等主要营运环节均对营运资金的充裕性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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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的要求。首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涵盖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测、物

流配送等多个环节均需投入大量的流动资金。同时,公司作为一家注重产品研发、技

术革新的公司,在产品开发及工艺升级等阶段均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综上所述,公

司需保持充足、可持续的现金流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分别为 27,806.01 万元、36,341.76 万元和 43,490.36 万元,呈现稳定增长趋势。伴随着

连接器行业的持续发展,预计未来 3 年公司营业收入仍将保持较稳定的增长速度。随

着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逐步推进实施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

大,公司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生产周转与规模扩张,完善对客户的综合服务

能力,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因此,增加营运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正在实施项目和计划

实施项目的顺利实施,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维持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

然要求。

     8.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体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

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

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

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基于上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认真分析。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

和投资方向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

支出规划等相适应,并已经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和备案。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均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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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是

一家以研发设计和精密制造为核心,向客户提供精密连接器、连接线、精密结构件等

互连产品的生产商,产品按照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数据存储互连产品及组件、消费电子

互连产品及组件、新能源精密结构件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述的业

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相一致。

     (二)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申报稿)》所述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涉及的诉讼、仲裁及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

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并经德恒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德恒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编制及讨论,并审阅了《招股说明

书(申报稿)》,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引用《法律意见》和本律

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引用《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与《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




                                   3-3-2-11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作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德恒律师确认,《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致因引用《法

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的合法合规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股转系统

网站进行查询,公司在申请挂牌期间及自挂牌之日起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不

存在因违法违规被股转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给予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次申报文件与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信息披露的差异情况

       本所律师获取了发行人申请挂牌时向股转公司申报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意见

及补充法律意见、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等新三板公开披露文件,与本次申报文件进行核对,并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财务负

责人就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差异情况进行访谈,本次申报文件与发行人在股转

系统挂牌期间信息披露主要存在如下差异:

       1.财务信息差异情况

       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的财务信息与本次申报差异主要为 2017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

导致的差异。

       2017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差异
应收票据                       328,129.58              1,435,164.48             1,107,034.90
应收账款                    119,393,836.80           117,998,263.83            -1,395,572.97
存货                         32,184,169.96            32,972,891.90               788,721.94
固定资产                     39,333,246.79            38,009,860.56            -1,323,386.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4,564.83             1,532,286.90                  -2,277.93
资产总计                    272,495,062.61           271,669,582.32              -825,480.29
应付账款                    107,631,250.53           108,796,550.43             1,165,299.90
负债合计                    122,727,566.89           123,892,866.79             1,165,299.90
盈余公积                      6,561,083.61             6,362,005.60              -199,078.01

                                       3-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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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差异
未分配利润                       55,293,268.94               53,501,566.76          -1,791,702.18
股东权益合计                    149,767,495.72              147,776,715.53          -1,990,780.1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72,495,062.61              271,669,582.32            -825,480.29

     2017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对发行人合并报表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差异
营业收入                        282,915,567.46              281,999,724.82            -915,842.64
营业成本                        194,632,608.04              194,560,497.77             -72,110.27
销售费用                          6,547,927.80                6,550,586.32                 2,658.52
管理费用                         17,731,261.05               17,737,023.04                 5,761.99
研发费用                         16,574,140.78               16,628,670.25                54,529.47
资产减值损失                     -4,371,815.90               -4,384,288.77             -12,472.87
营业利润                         38,681,229.27               37,762,074.05            -919,155.22
利润总额                         40,547,829.55               39,628,674.33            -919,155.22
所得税费用                        4,933,189.89                4,931,318.96                -1,870.93
净利润                           35,614,639.66               34,697,355.37            -917,284.29

     上述财务信息差异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1)对原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

非上市股份制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申报报表未终止确认;(2)

申报报表对跨期收入调整;(3)申报报表对原固定资产残值率水平调整。

     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的 2017 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与本次申报财务报表差异同合并

报表情况。此外,发行人现金流量表披露无差异。

     综上所述,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

润、净利润等项目,与本次申报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差异。

     2.非财务信息差异情况

序
         事项           新三板披露的信息               本次申报文件披露的信息         差异原因
号
                  发行人申请挂牌时的注册资本
                                                                                     发行人根据
                  为 3,500 万元,在挂牌期间进行    发行人目前的注册资本为 6,750
 1    注册资本                                                                       经营需要进
                  过一次定向发行股份,注册资本     万元。
                                                                                     行增资。
                  增加至 3,750 万元。
                                                   本次申报时的股权结构详见本律      发行人在股
                  发行人挂牌时的股权结构(见注
 2    股权结构                                     师工作报告“七、发行人的股本      转系统挂牌
                  1)
                                                   及其演变/(十三)2019 年 12 月, 期间发生三


                                           3-3-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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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事项            新三板披露的信息               本次申报文件披露的信息           差异原因
号
                                                   发行人增资至 6,750 万元”部分。 次 协 议 转
                                                                                       让,一次定
                                                                                       向发行股
                                                                                       份,股东发
                                                                                       生变动。
                                                   发行人目前的住所:深圳市光明
                 发行人挂牌时的住所:深圳市光                                          发行人生产
                                                   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
 3      住所     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东坑社区长                                            经营场所扩
                                                   第 4 栋 101-501、第 13 栋 105、东
                 丰工业园第 4 栋                                                       大。
                                                   坑社区鹏升路 3 号厂房 1 栋。
                                                   一般经营项目:连接器、连接线、
                 发行人挂牌时的经营范围:一般
                                                   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模具、新
                 经营项目:连接器、连接线、电
                                                   能源配件、电器产品、电源产品
                 子产品及周边设备、模具的研
                                                   的研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
                 发、同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                                          发行人经营
 4    经营范围                                     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连接器、
                 口;许可经营项目:连接器、连                                          需要。
                                                   连接线、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
                 接线、电子产品及周边设备、五
                                                   五金塑胶制品、模具、新能源配
                 金塑胶制品、模具的生产;普通
                                                   件、电器产品、电源产品的生产;
                 货运。
                                                   普通货运。
                                                   本次申报文件认定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以研发设计和精密
                 发行人挂牌时认定的主营业务:      制造为核心,向客户提供精密连        根据发行人
                 各种模型、手机精密结构件和精      接器、连接线、精密结构件等互        主营业务发
 5    主营业务
                 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        连产品的生产商,产品按照应用        展情况进行
                 售。                              领域主要包括数据存储互连产品        描述。
                                                   及组件、消费电子互连产品及组
                                                   件、新能源精密结构件等。
                 《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发行人
                 报告期内的前五名直销客户包
                 括:埃梯梯科能电子(深圳)有
                 限公司、星科金朋(上海)有限
                 公司、上海莫仕连接器有限公
                 司、麦迪实电子科技(深圳)有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
      前五大客   限公司、伟创力(制造)香港有      期内的前五大客户包括:晟碟(西
 6                                                                                     业务发展。
         户      限公司、富顶精密组件(深圳)      部数据)、公牛集团、星科金朋、
                 有限公司、鹤山市世逸电子科技      安克创新、莫仕、比克电池。
                 有限公司、塑料线圈(亚洲)有
                 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
                 有限公司、富加宜连接器(东莞)
                 有限公司,前五名经销客户包
                 括:创益五金电子(国际)有限


                                           3-3-2-1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事项            新三板披露的信息               本次申报文件披露的信息            差异原因
号
                 公 司 、 Anker       technology
                 co.,limited、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
                 报告期内的前五大供应商包括:
                                                    期内的前五大供应商包括:Avnet
                 深圳市森瑞工贸有限公司、东莞
                                                    Asia   Pte   Ltd.,Taiwan   Branch
                 市德普塑胶有限公司、深圳市金
                                                    (Singapore) 、联益科技、深圳市
      前五大供   菱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
 7                                                  森瑞工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菱        业务发展。
        应商     三精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深
                                                    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
                 圳市沃富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
                                                    胜德塑胶电线有限公司、深圳市
                 市井上慧友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台钜电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沃富
                 东莞市金耀铜制品有限公司、深
                                                    康科技有限公司。
                 圳市雪莱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申请挂牌时未拥有土地
      土地使用   使用权。惠州创益通于 2018 年       惠州创益通持有一项国有建设用        业务经营需
 8
         权      通过挂牌交易取得一项国有建         地使用权。                          要。
                 设用地使用权。
                                                                                        发行人因业
                 发行人挂牌时拥有 1 项注册商                                            务经营需要
 9      商标                                        发行人目前拥有 11 项注册商标。
                 标。                                                                   增加注册商
                                                                                        标。
                                                                                        发行人因业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务经营需要
10      专利     发行人挂牌时拥有 34 项专利。
                                                    拥有 186 项授权专利。               增加申请专
                                                                                        利。
                                                    发行人目前租赁 6 项房屋,为长
                                                    丰工业园第 2、3、4、11、13-D
                                                    栋、鹏升路 3 号第 1 栋,湖北创
                 发行人挂牌时租赁两项房屋,为                                           业务经营需
11    房屋租赁                                      益通租赁一项房屋,为安陆市太
                 长丰工业园第 4 栋、第 16 栋。                                          要。
                                                    白大道南 95 号赐梦服饰厂房二
                                                    楼、三楼部分、门房北侧房屋两
                                                    间、食堂及指定停车位
                                                                                        发行人因业
                 发行人申请挂牌时没有对外投
                                                    发行人目前有两家子公司,即惠        务经营需要
12    对外投资   资,在挂牌期间设立了全资子公
                                                    州创益通和湖北创益通。              设立湖北创
                 司惠州创益通。
                                                                                        益通。
                                                    本次申报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详        因报告期不
                 挂牌时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见注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九、关 联 交      同,本次申
13     关联方
                 2)                                易及同业竞争/(一)发行人的主       报文件对关
                                                    要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部分。        联方及关联


                                           3-3-2-1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事项             新三板披露的信息               本次申报文件披露的信息           差异原因
号
                                                                                          关系重新梳
                                                                                          理。
                                                     发行人目前的董监高名单详见本         部分人员离
                                                     律师工作报告“十五、发 行 人 董      职,为完善
                   发行人申请挂牌时的董监高名
14        董监高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         公司治理结
                   单见(注 2)
                                                     化/(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        构聘任独立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部分。             董事。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重大合同:(1)发行人与
                   《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发行人
                                                     前五大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2)
                   报告期内的重大合同:(1)发
                                                     发行人与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采         根据公司情
                   行人与前五大客户签订的销售
15    重大合同                                       购合同;(3)发行人主要经营场        况进行更
                   合同;(2)发行人与前五大供
                                                     所的租赁合同;(4)授信、承兑        新。
                   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3)发
                                                     合同、担保合同;(5)建筑施工
                   行人主要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
                                                     合同;(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
                   《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发行人
                                                     期内的增值税税率为 2019 年度         税收政策发
16        税率     报告期内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16%,2018 年度 16%、            生变化。
                   17%。
                                                     17%,2017 年度17%。
                                                     发行人现持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公司情
      排污许可     发行人申请挂牌时未持有排污        光明管理局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7                                                                                        况进行更
            证     许可证。                          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新。
                                                     914403007542827966001U)。
                   《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发行人
                                                     发行人本次申报报告期内不存在         报告期差
18    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有 1 次消防处罚、1 次
                                                     行政处罚。                           异。
                   海关处罚及 1 次税务处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的 2017 年度财务信息与本

次申报文件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部分差异但不构成重大差异,新三板披露的非财务信

息与本次申报文件披露的信息差异不构成重大差异。

     注 1:发行人挂牌时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建明                         2,325                         66.43
      2                    晏雨国                         675                           19.29
      3                    互联通                         150                           4.29
      4                    晏美荣                          75                           2.14



                                              3-3-2-1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5                      宋浩兴                         55                            1.57
     6                      何文锋                         35                             1
     7                      袁用德                         30                            0.86
     8                      董代佳                         30                            0.86
     9                      白生波                         30                            0.86
     10                     何田保                         30                            0.86
     11                     杨光杰                         30                            0.86
     12                     闵华明                         25                            0.71
     13                     杨益民                         10                            0.29
                     合计                                 3,500                          100

     注 2:发行人挂牌时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张建明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详见《法律意见书》“六、公司的发起

人及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所述。另张建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公司的关

联方。

     2.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股东晏雨国持有公司19.29%股份,为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其关系密切家

庭成员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为: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1                      张建明                             董事长
              2                      晏雨国                          董事、副总经理
              3                      白生波                       董事、董秘、副总经理
              4                      何田保                          董事、总经理
              5                      杨光杰                               董事
              6                      杨益民                               监事
              7                      王荣幸                               监事
              8                      叶雁斌                               监事
              9                      张凯军                             财务总监
             10                       阳松                              研发总监



                                              3-3-2-1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另外,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是公司的关联方。

      4.其他主要关联方

序   公司名称(注册资       股东                       法定代表                 董监高任职
                                        成立时间
号          本)        (持股比例)                      人        (执行)董事       总经理         监事
     深圳市互联通投资   张建明(99%)                张建明(执
1                                       2015.05.13                  /              /              /
     企业(165万元)    何文锋(1%)                 行合伙人)
     深圳市创鑫控股有   张建明
2                                       2015.03.30   张建明         张建明         张建明         何文锋
     限公司(100万元) (100%)
     深圳市腾亚五金塑
                        陈剑光(60%)
3    胶模具有限公司                     2013.12.02   陈剑光         陈剑光         陈剑光         彭庆
                        彭庆(40%)
     (50万元)
     广州市琪成电器有   杨济成(95%)
4                                       2008.12.24   叶本填         叶本填         刘越香         刘伟雄
     限公司(20万元)   叶本填(5%)

      (三)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如下:

         期间                期末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2019 年度                              855                         845                   98.83%
       2018 年度                              709                         704                   99.29%
       2017 年度                              737                         721                   97.83%

      2.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期间                期末员工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2019 年度                              855                         836                   97.78%
       2018 年度                              709                         685                   96.61%
       2017 年度                              737                         682                   92.54%

      3.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情况

      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因违反社会

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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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因违法违规

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因首

次公开发行前未严格执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而被有权机关要求

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需承担任何罚

款、滞纳金,或因有关人员向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追索,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法

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或因未及时或

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其他损失,本人将

对公司作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连带责任后不向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

形,但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比较小,发行人已取得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法

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如补缴不会对发行人的

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十三、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德恒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及法定条件;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风险;《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引用的《法律意见》及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次发行尚

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

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尚待取得深交所同意。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由承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

所公章后生效。


                                    3-3-2-1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此页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承办律师:

                                                                      贺存勖




                                                承办律师:

                                                                      施铭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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