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6-09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先生、晏美荣女士及董事兼副总经理晏雨国先生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为
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上述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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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彤缨 曹 波 陈外华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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