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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益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06-0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通”、“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创益通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5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3.06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93,850,00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4,550,532.2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299,467.78 元。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000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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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的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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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调 整前募集 资 调 整后募集 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金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惠州创益通精密连
1    接器及线缆建设项      36,919.26        36,919.26      17,000.00    惠州创益通
     目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
2                          10,728.07        10,728.07        3,000.00     公司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4,929.95     公司
         合计              59,647.33        59,647.33      24,929.95        -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创益通”)

     2、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2 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4WXQ3G46

     5、法定代表人:张建明

     6、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汽车配件、连接器、连接线、电子产品、
电子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住所: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金秋大道 111 号 412 室

     9、与公司的关系:惠州创益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
持有惠州创益通 100%的股权)

     10、惠州创益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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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9,066.80                         32,898.07

        负债总额                     36,592.27                         30,380.90

         净资产                       2,474.52                         2,517.16

        财务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2.64                           -181.04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四、增资计划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
度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创益通增资人民币 17,000 万
元,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
线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惠州创益通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
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惠州创益通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变
更为 2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创益通进行增资,是基于“惠州创益通精密连
接器及线缆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本次增
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议案》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实施募投项目
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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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并由公司、惠州创益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后,将募投项目—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
线缆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转入惠州创益通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在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完成后另行公告。

    后续公司及惠州创益通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合
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 17,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
于实施“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器及线缆建设项目”。增资完成后,惠州市创益通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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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未来发展战略,有利
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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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昭           吴茂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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