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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益通: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300991         证券简称:创益通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是

     是否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不送红股;

每10股转增6.00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1.60。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0

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

配方案”)如下: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100,000元,不

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股,合计转增54,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4,000,000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

                                  1
   1、发放年度及发放范围: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3.51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90,000,000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144,000,000股。

   2、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若自本公告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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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3*****402                           张建明
        2                 03*****338                           晏雨国
        3                 08*****398               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                 03*****352                           晏美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股份类别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9,140,000    54.60%         29,484,000    78,624,000     54.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860,000    45.40%         24,516,000    65,376,000     45.40%
    总股本       90,000,000   100.00%         54,000,000    144,000,00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分配方案后,按新股本144,000,000股全面摊薄计算,2021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500181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及公司股东晏雨国、深圳彼得潘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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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

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

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本次除权除息

后上述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等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

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4栋2楼,公司证券

部。

    咨询联系人:彭治江、詹俊伟

    咨询电话:0755-29892520

    传真电话:0755-29892558

    九、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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