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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福泵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7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泰福泵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执行了相应的回避表决。交易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叶显根       郑峰       顾伟驷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