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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福泵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01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 5 号浙江泰福泵业股
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
应当就以下内容进行逐项审议: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二)发行规模;
    (三)可转债存续期限;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五)票面利率;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七)转股期限;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十二)赎回条款;
    (十三)回售条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十九)担保事项;
    (二十)评级事项;
    (二十一)募集资金存管;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1.00                                                     √
                       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作为投票对
  2.00                                                  象的子议案
                       债券方案的议案》                 数:(22)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可转债存续期限                     √
  2.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5                     票面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                     √
  2.09             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
  2.11                                                     √
                           处理方法
  2.12                     赎回条款                        √

  2.13                     回售条款                        √
  2.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9                        担保事项                      √
   2.20                        评级事项                      √
   2.21                      募集资金存管                    √
   2.22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                                                      √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                                                      √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5.00                                                      √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
   7.00                                                      √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       √
                           主体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
   10.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
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 5 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康
    (2)办公电话:0576-86312868
    (3)办公传真:0576-86312863
    (4)电子邮箱:zqb@chinataifu.com
    (5)邮政编码:317507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92,投票简称:泰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泰福泵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
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1.00                                                    √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2.00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数:22
 2.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可转债存续期限                √
 2.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5                          票面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                √
 2.09            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
 2.11                                                    √
                             额的处理方法
 2.12                          赎回条款                  √
 2.13                          回售条款                  √
 2.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9                          担保事项                  √
 2.20                          评级事项                  √
 2.21                        募集资金存管                √
 2.22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3.00                                                    √
                         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4.00                                                 √
             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5.00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的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7.00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
                       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8.00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          √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9.00                                                 √
                           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
 10.00                                                √
                   -2024 年)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
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