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3,59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9%,因 董监高锁定,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0,832,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2.94%。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1 号)同意注册,浙江泰福泵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2,7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68,1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90,8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9,270,670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529,330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 23.71%。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170,670 股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市流通。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 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90,8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68,100,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2,699,9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00%。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6 名,分别为毛世良、邵雨田、李勇、毛 世俊、潘军平、赵林森。 (二)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 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股东毛世良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该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11 月 25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公司在此期间有 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进行 相应调整。 本人将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2)公司股东毛世良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人自身 需要,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将严 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情况下,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3)公司股东邵雨田、李勇、毛世俊、潘军平、赵林森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4)公司股东邵雨田、李勇、毛世俊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人自身 需要,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将严 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情况下,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除以上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3,59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9%,因 董监高锁定,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0,832,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2.94%。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6 户。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 备注 数量 数量 1 邵雨田 6,714,600 6,714,600 6,714,600 2 赵林森 2,630,800 2,630,800 2,630,800 3 李勇 3,876,600 3,876,600 3,876,600 4 毛世良 3,683,200 3,683,200 920,800 注 5 毛世俊 3,500,600 3,500,600 3,500,600 6 潘军平 3,189,000 3,189,000 3,189,000 合计 23,594,800 23,594,800 20,832,400 注:股东毛世良为公司现任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683,200 股,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 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3,683,200 股,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 以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毛世良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920,800 股。 除股东毛世良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其他股东同时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 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均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 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