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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福泵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 5 号,浙江
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宜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58,196,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10 人,代表股份 58,19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93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
   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计划的议案》,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196,4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中小投
       10,513,2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资者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柯琤、范洪嘉薇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