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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26  

                        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宜文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以
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3,489.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34.89 万张。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
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7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489.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489.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
包销,包销基数为 33,489.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0,046.7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
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
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
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
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
[2022]587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6、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泰福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7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泰福泵业”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6882 元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36882 张可转债。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为
90,80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
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3,348,88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6%。由于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
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992”,配售
简称为“泰福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 T 日(9:15-11:30,13:00-15:00)。每
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优先配售可转债
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
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
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
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申购量获配泰福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
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泰福泵业”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
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原股东参与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
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开户银行
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