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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福泵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福泵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炼                          联系电话:0755-88602326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利华                        联系电话:0755-8860232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0 日
                                         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廉洁从业宣导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及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 5%以
                                           是            不适用
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4、股份回购的承诺、依法承担赔
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及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
                                           是            不适用
诺
6、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              是            不适用

                                 3
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规范和
                                              是                 不适用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1、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
                                              是                 不适用
房公积金的承诺
12、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发行人董事、
                                              是                 不适用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相关
承诺的约束措施
13、其他承诺事项:具备股东主体
资格、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                是                 不适用
当利益输送等承诺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关于认购公司发行的可                  是                 不适用
转换债券的承诺
15、未来不会向温岭市青商大厦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出资(经青商
管理股东会同意,全体股东以未分
配利润或资本公积同比例转增注
                                              是                 不适用
册资本的除外);钱塘印中心房产
未来将全部自用,不会出租或出售
(因本公司需置换其他自用办公
场所的除外)。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完成向不特定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
                                         由葛文兵、戴露露变更为胡炼、武利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                       否


                                     4
生重大变化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   炼                     武利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