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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福泵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
    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泵业”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福泵业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泰福泵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浙江德
    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浔”)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不
    超过 68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并对此次关联
    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与浙江德浔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55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已发生金额为 315.29 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定价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别                                        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金额

                                           1
                                                                                 额        (注 1)
                                          采购机器设备及     市场公允价格
     购买商品或
                           浙江德浔科       配件或接受安     或成本加成法
     接受技术服                                                                 625         50.22      268.11
                           技有限公司     装、维修等相关     为基础,双方
         务
                                                服务           协商确定
                                                             市场公允价格
     向关联方提            浙江德浔科     出租部分厂房、
                                                             为基础,双方        55         13.53       47.18
     供场地租赁            技有限公司         办公楼
                                                               协商确定
           合计                                                                 680         63.75      315.29
                   注 1:截至披露日是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该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金
                  关联人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内容         金额       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采购机器
                               设备及配
采购商品      浙江德浔
                               件或接受
或接受技      科技有限                       268.11        600       12.15%     -55.3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安装、维
  术服务        公司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修等相关
                                 服务                                                      (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向关联方      浙江德浔         出租部分
                                                                                             (公告编号:2022-013)
提供场地      科技有限         厂房、办       47.18        55        44.91%     -14.22%
  租赁          公司             公楼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需求及市场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定,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司预计
                                            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需求及市场情况就可能发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具有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不确定性。以上行为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滨海大道东侧 B 幢 1 楼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MA2KBFNB6P

    法定代表人:刘强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
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仪器仪表制造;金属链条及其
他金属制品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及在浙江德浔的任职情况如下:
          股东          任职情况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刘强                执行董事兼经理              63.00%                630.00
 陈宜文                    -                     30.00%                300.00
 薛莉                     监事                       7.00%              70.00

    刘强先生为浙江德浔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薛莉女士系刘强先生配
偶,担任浙江德浔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宜文先生持有浙江德浔 30%股权,从严认定浙
江德浔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德浔总资产 1,569.24 万元、净资产 381.90 万
元;2022 年营业收入 1,590.01 万元,净利润 269.6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德浔系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
力。经查询,浙江德浔、刘强先生、陈宜文先生、薛莉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定价
将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成本加成法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3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浙江德浔提供场地租赁、采购机器设备及配件或接受
安装、维修等相关服务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680 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在本次预计
额度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浙江德浔在地理位置、运输及安装等方面具有优势。公司不同泵类型号的
工艺对机器设备的要求有所不同,向浙江德浔采购机器设备配件等,在前期沟通
上更加高效,在后期的设备维护、保养上也更加便捷。公司出租部分闲置厂房,
可提高资产使用率,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率。

    本次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设备安装后有利于提升生产效率。关
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
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定价
依据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4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执行了相应的回避表决。交易及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   炼            武利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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