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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福泵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峰)2023-04-26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
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
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郑峰
                7             7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次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
积极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积极作用。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
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就公
司 2022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独立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的类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同意
                          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同意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2 年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会第十四次                                         同意
  月 22 日                计的独立意见
                会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计
                                                                同意
                          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同意
                          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同意
                          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2022 年 8
              会第十六次   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的专      同意
  月 26 日
                 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第三届董事
 2022 年 9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会第十七次                                         同意
  月 23 日                 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会议
                           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      同意
                           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2022 年 10
              会第十八次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同意
  月 26 日
                 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2022 年 12
              会第二十次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      同意
  月9日
                 会议      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2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
关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按时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
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
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到
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
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提出建设性意
见和建议,同时也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主要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
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
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
勉地服务于全体投资者。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
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
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
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在 2022 年度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
页)




                                          独立董事:
                                                           郑峰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