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310 号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泵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福泵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泰福泵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泰福泵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泰福泵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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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泰福泵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
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福泵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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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4.89 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33,489.00 万元,坐扣剩余未支付的保
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215.00 万元(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共计人民币 315.00 万元(不
含税),前期已支付保荐费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3,27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
费和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64.86 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009.1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53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3,009.14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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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11,625.6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8.20
项目投入 D1=B1+C1 11,625.6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8.2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1,531.7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533.31
差异[注] G=E-F -1.58
[注] 系公司 15,796.70 元发行手续费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10月1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
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温岭松门
375381764911 190,624,315.60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注]
浙商银行台州温岭
3450020110120100091132 24,708,816.14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合 计 215,333,1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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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松门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代为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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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009.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625.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625.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1. 高端水泵项
否 33,009.14 33,009.14 11,625.61 11,625.61 35.22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合 计 - 33,009.14 33,009.14 11,625.61 11,625.61 35.22 - - -
受前期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有所放缓,预计投产日期(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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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283.5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19.88 万元,共计 8,503.42 万元。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置换金额 8,503.42 万元,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1,533.31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户。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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