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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祺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8-13  

                        证券代码: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6号)同意注册,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8,56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11.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864,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
税)70,256,103.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607,896.4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 8 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21〕4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
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1年8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放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补充流动资金项
1                          331066160013000552593    132,450,407.55
        司杭州武林支行                                                      目
                                                                      年产100万辆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2                          331066160013000554465    253,896,900.00    人自行车项目
        司杭州武林支行
                                                                      供应链体系升级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                           1202020329800088836     43,979,800.00         项目
      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研发设计中心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                           1202020329800078806   103,820,100.00         目
       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合计                    ——           534,147,207.55       ——

    注:扣除发行费用70,256,103.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7,607,896.48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合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
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
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
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
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
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华、姚浩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
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
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
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
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
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
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
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乙方,乙方在
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不配合相关工作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
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4年12月31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浙江证监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十一、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杭州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杭州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
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27
号 )。
    特此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