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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祺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 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
13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16楼,久祺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政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42,6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555
%。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42,6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5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3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8,7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3
%。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8,7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并
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8.01选举李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李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8.02 选举卢志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卢志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8.03选举李宇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李宇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8.04 选举胡小娟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胡小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9、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9.01 选举张群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张群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9.02 选举祝立宏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祝立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9.03 选举黄加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黄加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0.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选举俞晓琴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俞晓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10.02    选举来士强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2,6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7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来士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委派金晶律师、徐成珂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