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奇德新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2021-04-30  

                                                     关于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17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hujin.cn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信达首意字[2020]第013-04号



致: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信达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出具了信达首工字[2020]第 013 号《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信达首意字[2020]第 013 号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信达首意字[2020]
第 013-01 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信达首意字[2020]第 013-02 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
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信达首意字[2020]第 013-03
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
法律意见书(三)》以下合称“原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广东
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
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要求,信达律师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
查,并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2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简称,除特别说明外,与其
在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含义相同。信达在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中声明的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
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补充。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原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内容为准。

    信达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问题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婴童出行用
品领域的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电
子及机电产品等应用领域较为分散且收入较低。2020 年 1-6 月发行人防护用品
领域销售收入 10,556.6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3.24%。

    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 2020 年 1-6 月新增防护用品领域收入占比较高,
是否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防护用品领域应用技术、设备、工艺等
是否与发行人婴童出行、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电子及
机电产品等应用领域存在较大差异。(2)补充说明发行人防护用品领域收入是
否具有持续性,其他主要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情况,未来是否存在收入大幅下
滑的风险。(3)结合江苏博云、肇民科技等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在招股说明
书补充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各类产品的应用领域、直接客户、
终端客户、关键技术指标、收入及毛利率、盈利能力及波动、期间费用率等方
面的差异情况,并进一步披露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地位情况,是否存在
行业竞争激烈、新进入者众多的情况,发行人的产品价格是否存在持续下降风
险。(4)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章节补充披露并量化分析市场竞争风险、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料等防护用品领域收入及利润下滑的风险、下游应用
领域分散及需求波动等市场开拓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贸易摩擦及境外
销售业务风险以及其他影响投资者经营决策的重大风险;请梳理风险提示章节

                                   3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的披露内容,补充关键数据及敏感性分析等,充分揭示风险,避免缺乏定量分
析的简单描述。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就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
就问题(2)-(4)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就上述事项,信达律师的主要核查过程如下:(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销
售收入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各应用领域客户销售收入变动情况;(2)访谈发行
人核心技术人员,了解发行人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料应用技术、设备和工
艺情况;(3)实地查看发行人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料相关生产设备,了解
关键生产环节情况。

    (一)补充说明 2020 年 1-6 月新增防护用品领域收入占比较高,是否导致
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防护用品领域应用技术、设备、工艺等是否与发
行人婴童出行、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电子及机电产品
等应用领域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为主的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
制品、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尼
龙复合材料及制品、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其他改性复合材料及制品和精
密注塑模具。公司防护用品领域产品主要为熔喷料及少量无纺布,属于公司主营
业务中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

    2020 年 1-6 月,公司防护用品领域收入 10,556.68 万元,其中改性聚丙烯复
合材料-熔喷料销售收入为 9,897.38 万元,占防护用品领域收入比例为 93.75%。
公司防护用品领域产品与婴童出行、运动器材等应用领域产品在应用技术、设备、
工艺方面不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差异在于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中机器设备参数设
置不同。

    综上所述,新增防护用品领域收入占比较高,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发
生重大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防护用品领域收入占比较高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4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公司防护用品领域销售收入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20 年 1-6 月,公司该
领域销售收入为 10,556.68 万元,其中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料销售收入为
9,897.38 万元,占防护用品领域收入比例为 93.75%,故公司防护用品领域收入主
要由熔喷料收入构成,该产品属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中的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
因此公司防护用品领域收入占比较高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2.防护用品领域产品在应用技术、设备和工艺方面与公司其他应用领域产
品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防护用品领域产品主要为熔喷料,该产品在应用技术、设备和工艺方面
与婴童出行、运动器材等领域产品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1)应用技术方面

    公司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熔喷料产品生产主要应用自身积累的专利技术和
非专利技术中涉及的相关方法或生产工艺,该等技术亦可用于生产其他改性聚丙
烯复合材料。如 2013 年 1 月申请并获得授权专利“一种高流动性玻纤增强聚丙烯
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310018834.0)”和 2014 年研发的“双螺
杆内部塑胶熔融及压力”项目等。熔喷料与其他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差异主要
在于产品配方不同,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差异调整产品配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共拥有 1,210 个配方,其中熔喷料相关配方 13 个。

    总体来看,在应用技术方面熔喷料与其他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不存在较大
差异。

    (2)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方面

    公司熔喷料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与其他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基本相
同,具体如下:
   PA、PP等
                     助剂                    其他材料
     原料




              配料          混料、投料       熔融混炼           冷却




          检验入库             过筛            切粒             风干




                                         5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工艺流程步骤介绍:

 序号      工序                            工艺内容                        主要设备

                     按照产品配方比例配置各种原辅料,并将配好的料放置     电子秤、自
  1       配料
                                       在指定地点                         动喂料秤

                     将物料按比例投入到混合机中,按特定的拌料工艺混合
  2     混料、投料                                                         高混机
                       均匀后放到料斗中,在此过程中确保物料搅拌均匀

                     根据物料的加工特性,在一定温度下,经双螺杆挤出机
  3     熔融混炼     熔融混合,使各种材料成分、助剂均匀分散在聚合物中,    挤出机
                                     并将聚合物熔体挤出

  4       冷却                    料条在水槽冷却水中适当冷却                水槽

  5       风干                     料条通过风刀机进行风干                  风刀机

  6       切粒       经冷却、风干好的料条通过切粒机切粒,得到塑料粒子      切粒机

                     利用振动筛除去过长或过细的异样料粒,确保成品粒子
  7       过筛                                                             振动筛
                                       符合规定要求

                     产品秤重按规定打包,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出厂检验,
  8     检验入库                                                          搬运设备
                               将成品移至仓库,完成入库手续

      熔喷料生产与其他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采用相同的设备及工艺流程,
差异主要在于根据产品特性要求,采用相应配方组合,对挤出机等设备参数进行
设置,部分参数设置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温度参数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包括熔喷料)                    160-260℃之间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                           220-300℃之间

      总体来看,熔喷料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与其他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不
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发行人防护用品领域收入占比较高不会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
重大变化;发行人熔喷料等防护用品领域产品在应用技术、设备和工艺方面与发
行人婴童出行、运动器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办公家具、电子及机电产品等
应用领域产品不存在较大差异。

      问题 5、关于信息披露质量。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说明是否
已完整披露历次申报材料的信息和数据错误修订情况及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的影响,并说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

                                           6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能否确保此次发行上市申请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一) 历次申报材料的信息和数据错误修订披露情况

            经核查,对于涉及在申报材料的信息和数据更正的内容,发行人已在《关于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修
       改说明》中完整说明,发行人历次申报材料信息和数据错误修订情况如下:

            1.关于历次申报材料中的信息错误修订情况

序号              文件位置                    信息错误                修改前                修改后

                                          2010 年 8 月发行人
       首轮审核问询回复问题 1 关于设      股东由 2 名增加为 3
                                                                原股东按公司注册       经股东协商一致,
       立、出资之“一、历次增资定价公     名而增资定价依据
 1                                                              资本同比例平价增       股东会审议通过平
       允性、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情况说       误写为“原股东按
                                                                资                     价增资
       明”                               公司注册资本同比
                                          例平价增资”

                                          陈卫明转让中山邦
       首轮审核问询回复问题 6 关于业      塑股权的作价依据
                                                                系参考发行人经审       参考中山邦塑 2017
       务重组之“(2)披露中山邦塑历      误写为“系参考发
 2                                                              计的截至 2017 年 6     年 3 月增资价格,
       次增资及股权转让背景以及定价       行人经审计的截至
                                                                月末每股净资产         并经双方协商确认
       依据”                             2017 年 6 月末每股
                                          净资产”

                                                                奇德控股中的自然
       首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人股东饶德生、黎       已在首轮审核问询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报告期内
                                                                冰妹、陈云峰因投       回复中根据问询要
       发行人股本、股东变化情况”之       邦德投资误写为奇
 3                                                              资后在发行人的间       求补充替换该部分
       “(一)2017 年 9 月,股份公司注   德控股
                                                                接持股比例下降,       内容,前述错误内
       册资本增资至 3,750 万元”之“2、
                                                                故奇德控股无需股       容已删去
       股份支付计算过程”
                                                                份支付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通       报告期内,公司通
       首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过线上实现销售儿       过线上实现销售儿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     线上销售儿童汽车      童汽车安全座椅收       童汽车安全座椅收
 4     业务及主要产品”之“(四)发行     安全座椅数据统计      入分别为 82.67 万      入分别为 79.37 万
       人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      错误                  元、39.70 万元、       元、36.36 万元、
       式”                                                     30.58 万元和 5.72 万   29.27 万元和 6.88
                                                                元                     万元

                                                                                       除 2017 年关联方龙
       首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道新材与公司有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发行人     关于现金交易的客      公司现金进行交易
                                                                                       2.09 万元现金交易
 5     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之“(三)发     户中不存在关联方      的客户和供应商不
                                                                                       外,其他存在现金
       行人报告期内现金销售及采购情       的情况披露不完整      是公司的关联方
                                                                                       交易的客户和供应
       况”
                                                                                       商非公司的关联方



                                                   7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首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房屋建筑物年折旧
6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                          5.00%                 4.75%
                                       率笔误错误
     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四)固定
     资产”
                                                             公司出售商品和提
                                                                                   公司出售商品和提
                                                             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第二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七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      金额合计为 348.37
                                                                                   金额合计为 348.37
     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     务的关联交易金额      万元、93.79 万元、
                                                                                   万元、0 万元、5.39
7    联方和关联交易”之“2、经常性关   中剔除已转让关联      41.84 万元、13.86
                                                                                   万元、4.98 万元,
     联交易”之“(2)出售商品和提供   方晋升贸易的交易      万元,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分
     劳务的关联交易”                  金额                  比例分别为 1.58%、
                                                                                   别为 1.58%、0.00%、
                                                             0.38%、0.16%和
                                                                                   0.02%和 0.03%
                                                             0.07%
                                                                                1、报告期内公司
                                                             1、报告期内公司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 料制品销售收入随
                                        精密注塑模具收入     销售收入随订单获 订单获取金额变动
                                        分析章节误披露其     取金额变动而变     而变动,变动趋势
                                        他改性复合材料及     动,变动趋势一致。 一致。
     第二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制品销售收入,改           2、报告期内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性聚丙烯复合材料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      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8    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 及制品、儿童汽车     销售收入随订单获      销售收入随订单获
     营业收入分析”之“3、主营业务收 安全座椅、其他改        取金额变动而变        取金额变动而变
     入产品结构及变动趋势情况”         性复合材料及制品     动,变动趋势一致。    动,变动趋势一致。
                                        收入分析章节三处     3、报告期内公司       3、报告期内公司
                                        误复制其他产品的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      其他改性复合材料
                                        分析内容             料销售收入随订单      及制品销售收入随
                                                             获取金额变动而变      订单获取金额变动
                                                             动,变动趋势一致。    而变动,变动趋势
                                                                                   一致。

                                        聚丙烯复合材料
     第二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2020 年 1-6 月的毛   1、毛利率上升         1、毛利率上升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利率增幅情况正文     24.13%;2、其中       24.15%;2、其中
     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
9                                       与表格不一致         2017 年及 2018 年单   2017 年及 2018 年
     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南京聚隆 2017 年的   价仅分别上涨          单价仅分别上涨
     第二轮审核问询保荐工作报告同                            5.47%                 5.39%
                                        单价上涨幅度计算
     步更新相关内容
                                        错误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
                                       2020 年 1-6 月改性    收入:4,220.45 万元   收入:4,216.99 万元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二
                                       尼龙、聚丙烯复合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      改性聚丙烯复合材
     节概览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
10                                     材料收入及比例数      料收入:10,942.00     料收入:10,938.44
     营情况”之“(一)主要业务及产                          万元                  万元
                                       据与其他章节不一
     品”                                                    其他产品收入:        其他产品收入:
                                       致
                                                             156.26 万元           163.28 万元




                                                8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误披露公司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南京      南京聚隆:              南京聚隆: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六      聚隆及沃特股份        90,015.83 万元          95,324.89 万元
     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     2019 年度的营业收     沃特股份:              沃特股份:
11   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五)发    入                    95,324.89 万元          90,015.83 万元
     行人与行业内主要企业对比情
     况”之“1、经营情况对比”         公司 2019 年度净利    公司净利润:            公司净利润:
                                       润数据与其他章节      5,217.40 万元           5,199.43 万元
                                       不一致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六
     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采     2020 年 1-6 月用电
12   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    均价数据表格内容      0.64 元/度              0.58 元/度
     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之“2、主   与描述不一致
     要能源采购情况”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六
                                                             一种调节机构带有        一种调节机构带有
     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与发行人
                                                             卡位控制的儿童汽        卡位控制的儿童安
     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      中山邦塑两项实用      车安全座椅              全座椅
13   资产情况”之“(二)主要无形资    新型专利名称中多
     产和重要资质证书”;              余文字“汽车”        一种带有多自由度        一种带有多自由度
                                                             调节机构的儿童汽        调节机构的儿童安
     第三轮审核问询保荐工作报告同
                                                             车安全座椅              全座椅
     步更新相关内容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六
                                       公司 2020 年 6 月末
     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与发行人
                                       净资产及占比数据      金额:28,195.43 万      金额:33,698.05 万
14   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
                                       误写成 2019 年末净    元;占比:17.06%        元;占比:14.27%
     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情
                                       资产数据
     况”之“2、自有房屋情况”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七
     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     更正关联方应收应
15   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    付情况中应收票据      0.27 万元               删去修改为“-”
     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之“4、关   坏账准备金额
     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 2019 年度对主
16   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 要前五名客户收入     8,929.89 万元           8,621.81 万元
     营业收入分析”之“3、主营业务收 金额笔误
     入产品结构及变动趋势情况”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改性复合材料及制
     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
17                                      品产量 2020 年 1-6   10,647.22 吨            10,656.77 吨
     营业成本分析”之“3、公司主营业
                                        月的产能数据笔误
     务成本构成因素分析”之“(3)制
     造费用变动分析”




                                                 9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020 年 1-6 月外协
     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
18                                      加工数据合计数笔        383.20 万元             380.82 万元
     营业成本分析”之“3、公司主营业
                                        误
     务成本构成因素分析”之“(4)外
     协加工费”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因计算错误,更正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        改性尼龙复合材料
     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 2020 年 1-6 月的改      制品的单位外协加        制品的单位外协加
19   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性尼龙复合材料制
                                                                工成本为 528.34 元/     工成本为 527.53 元/
                                        品的单位委外加工
     第三轮审核问询保荐工作报告中 金额及占比                    吨;占比为 2.89%        吨,占比为 2.88%
     同步更新相关内容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2020 年 1-6 月四项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主营业务产品的毛      毛利比例为              毛利比例为
20   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
                                          利比例合计数计算      100.09%                 100.06%
     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
                                          错误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较上年平均单价          较上年平均单价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58,942.07 元/套增长     58,616.09 元/套增
     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 2018 年精密注塑模
                                                                118.14%;表格中          长 119.36%;表格中
21   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       具客户的平均单价
                                                                2018 年精密注塑模       2018 年精密注塑模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及占比计算错误
                                                                具客户的平均单价        具客户的平均单价
     之“(3)各分类产品毛利率具体
                                                                数据为 58,614.29        数据为 58,616.09
     变动原因分析”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
                                          2017 年-2019 年,公   表格中所有高性能        表格中所有高性能
     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
                                          司不同高性能改性      改性复合材料制品        改性复合材料制品
22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复合材料制品合计      毛利率为 33.91%、       毛利率为 34.07%、
     之“(2)高性能改性复合材料制
                                          毛利率数据错误        27.17%和 39.48%         26.84%和 37.58%
     品”
     第三轮审核问询发行保荐工作报
     告中同步更新相关内容
                                          更正 2018 年末的商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业承兑汇票终止确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018 年终止确认的       删除了 2018 年终止
                                          认金额,修改原因
23   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之                                商业承兑汇票 7.52       确认的商业承兑汇
                                          为该笔终止确认的
     “(一)资产状况分析”之“2、流                            万元                    票金额
                                          商业承兑汇票已调
     动资产分析”之“(3)应收票据”
                                          整至应收票据

     第三轮审核问询招股说明书第八         精密注塑模具的
     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020 年 1-6 月数控
24   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一)   加工中心理论可用      14,040.00 工时          11,250.00 工时
     资产状况分析”之“3、非流动资产      工时误写为实际工
     分析”之“(1)固定资产”            时




                                                  10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更新的招股
     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受让饶德生、      公司受让饶德生、
     之“五、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                           珠海邦塑、陈卫明、    珠海邦塑、陈云峰、
     况”之“(一)收购中山邦塑”         修正删去误写的转    陈云峰、刘明涛、      刘明涛、姜晓春所
25
                                          让方名称陈卫明      姜晓春所持有中山      持有中山邦塑全部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更新的发行                             邦塑全部出资额共      出资额共计
     保荐工作报告中同步更新相关内                             计 2,250.00 万元      2,250.00 万元
     容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更新的招股
                                                              序号 3 项专利是邦     序号 3 项专利是中
     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
                                          公司简称误写,将    塑模具委托该项        山邦塑委托该项
     “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
                                          文字表述中的邦塑    专利于 2016 年 10     专利于 2016 年 10
26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
                                          模具更正为中山邦    月从广东高航知识      月从广东高航知识
     “(二)主要无形资产和重要资质
                                          塑                  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证书”之“3、专利情况”之“(1)发
                                                              转让至邦塑模具        转让至中山邦塑
     明专利”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更新的招股
     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
                                         2020 年 1-6 月公司   公司其他塑料采购      公司其他塑料采购
     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
27                                       其他塑料采购均价     均价为 17,458.01 万   均价为 17,458.01 元
     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之“3、
                                         的单位误写           元                    /吨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因素分
     析”


          2.关于历次申报材料中数据错误修订情况
                                                                                    单位:万元
                                  历次修改情况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文件位置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首次申报稿招股
                                           23,107.09      21,530.12     18,038.90
                            书数据
  境内销售收入
                        半年报更新稿招
                                           22,990.23      21,481.27     17,961.71   首轮审核问询招
                          股说明书数据
                                                                                    股说明书第八节
                        首次申报稿招股                                              财务会计信息与
                                           18,824.75      15,954.92     13,112.19   管理层分析之“十
                            书数据
华南地区销售收入                                                                    一、经营成果分析”
                        半年报更新稿招                                              之“(一)营业收入
                                           18,707.89      15,906.08     13,034.99
                          股说明书数据                                              分析”之“6、主营业
                                                                                    务收入按区域结
                        首次申报稿招股
                                            3,822.52      2,993.70      3,932.98          构分析”
                            书数据
  境外销售收入
                        半年报更新稿招
                                            3,939.38      3,042.54      4,010.17
                          股说明书数据

                        首次申报稿招股                                              首轮审核问询招
对乐瑞集团销售收                            2,596.98          -             -       股说明书“第六节
                            书数据
        入                                                                          业务与技术”之
                        半年报更新稿招      2,330.87          -             -       “三、发行人销售和


                                                  11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股说明书数据                                          主要客户情况”之
                                                                            “(五)报告期内向
                     首次申报稿招股                                         前五名客户销售
对慈溪市福贝贝儿                      1,703.89          -           -
                         书数据                                             情况”
童用品有限公司销
                                                                             首轮审核问询保
      售收入         半年报更新稿招
                                      1,671.45          -           -        荐工作报告审核
                       股说明书数据
                                                                             要点十一中同步
                     首次申报稿招股                                            更新相关内容
对中山玛高体育用                       126.05           -           -
                         书数据
品有限公司销售收
        入           半年报更新稿招
                                       116.53           -           -
                       股说明书数据

                     首次申报稿招股                                         首轮审核问询招
                                       40.86        1,366.64     454.82
                         书数据                                             股说明书“第八节
 第三方回款金额                                                             财务会计信息与
                     半年报更新稿招
                                       725.70       2,326.01    1,783.08    管理层分析”之“十
                       股说明书数据
                                                                            一、经营成果分析”
                     首次申报稿招股                                         之“(一)营业收入
                                        0.31        1,123.89     32.96      分析”之“9、发行人
剔除同一控制下其         书数据
他企业支付后的第                                                            报告期内第三方
  三方回款金额       半年报更新稿招                                         回款情况”中修正
                                       597.34       1,805.26     612.55
                       股说明书数据                                           了相关数据。

                     首次申报稿招股                                         首轮审核问询招
                                       334.40           -           -
                         书数据                                             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
对福州英孚婴童用                                                            管理层分析之“十
品有限公司应收账                                                            二、资产质量分析”
      款余额         半年报更新稿招                                         之“(一)资产状况
                                       318.14           -           -
                       股说明书数据                                         分析”之“2、流动资
                                                                            产分析”之“(4)应
                                                                                  收账款”

                     首次申报稿招股
                                      27,324.01     24,875.1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书数据
  收到的现金①       半年报更新稿招
                                      27,211.52     24,877.83       -
                       股说明书数据
                                                                              招股说明书第八
                     首次申报稿招股
                                          -             -           -         节 财务会计信息
                         书数据
收到的税费返还②                                                              与管理层分析之
                     半年报更新稿招                                         “十三、偿债能力、
                                        9.13            -           -
                       股说明书数据                                           流动性及持续经
                                                                                营能力分析”之
                     首次申报稿招股
                                      28,282.02     25,677.82       -       “(三)现金流量分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书数据
                                                                                     析”
      金额           半年报更新稿招
                                      28,178.67     25,680.50       -
                       股说明书数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首次申报稿招股
                                      14,947.50     16,329.81   13,594.53
  支付的现金③           书数据


                                               12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半年报更新稿招
                                    15,336.57    17,005.01   14,464.16
                     股说明书数据

                   首次申报稿招股
                                    3,770.06     2,993.74    2,495.2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       书数据
  工支付的现金④   半年报更新稿招
                                    3,880.30     3,184.78    2,574.05
                     股说明书数据

                   首次申报稿招股
                                    1,970.73     2,319.22    2,029.81
                       书数据
 支付的各项税费
                   半年报更新稿招
                                    1,576.45     1,634.52    1,631.12
                     股说明书数据

                   首次申报稿招股
                                    1,662.27     1,562.79    2,042.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书数据
  动有关的现金     半年报更新稿招
                                    1,453.89     1,383.93    1,492.47
                     股说明书数据

                   首次申报稿招股
                                    22,350.57    23,205.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书数据
      金额         半年报更新稿招
                                    22,247.21    23,208.23       -
                     股说明书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首次申报稿招股
                                        -         -52.46      -16.66
金流量净额与净利       书数据
润的勾稽关系表中   半年报更新稿招
    财务费用                            -         50.53       66.08
                     股说明书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首次申报稿招股
                                     286.11       -344.86     -434.58
金流量净额与净利       书数据
润的勾稽关系表中   半年报更新稿招
    存货的减少                       319.41       -362.19     -474.08
                     股说明书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首次申报稿招股
                                    -4,365.15    -3,328.66   -3,337.72
金流量净额与净利       书数据
润的勾稽关系表中   半年报更新稿招
  应收项目的减少                    -1,728.07    -1,416.80   -2,212.90
                     股说明书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首次申报稿招股
                                    4,009.25     2,017.37    1,237.24
金流量净额与净利       书数据
润的勾稽关系表中   半年报更新稿招
  应付项目的增加                    1,338.86      19.86       -281.99
                     股说明书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首次申报稿数据       -            -          0.03
金流量净额与净利
润的勾稽关系表中   半年报更新稿招
                                        -            -         351.20
    其他的增加       股说明书数据




                                            13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二)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
司历次申报材料信息和数据错误的修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符
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1.发行人符合证券发行条件的说明

    (1)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A.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规范运作,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架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发
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规范运作;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变更符合法定程
序,相关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自身的法定义务和
责任,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
项规定。

    B.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信永中和出具了“XYZH/2020GZA30243”《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48,150.20 万元,总负债为 14,452.15 万元,股东权益为
33,698.0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505.51 万元、3,661.51 万元、
5,199.43 万元和 5,372.9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为 27.07%;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财务状况良好。

    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14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C.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XYZH/2020GZA30243”《审计报
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出 具 的
“XYZH/2020GZA30239”《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有效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
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D.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
第(四)项规定。

     (2)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发行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A.发行人系由奇德有限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中审亚太审字[2016]021046 号”《审计报告》审定的截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净资
产为基础折成 15,000,000 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
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
相关规定。

     B.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15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 3 年财务会计报告由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并由信永中和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C.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
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
相关规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
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
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
规定。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D.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
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
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条件的说明

                                  16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
的证券发行上市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1)发行人满足《注册办法》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
2.1.1(一)的上市条件。

    (2)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6,312 万元,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104.00 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
不少于 3,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达到 25%以
上,符合《上市规则》2.1.1(二)、(三)的上市条件。

    (3)发行人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3,458.83 万元和 4,839.5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发行人选择《上市规则》之 2.1.2(一)的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2.1.1
(四)的上市条件。

    (4)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其他上市条件”之规定。

    3.发行人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说明

    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 号——创
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编制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对
于历次申报材料的信息和数据错误情况,发行人、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及信达律
师对申报文件进行逐项检查和对照更新信息披露文件,对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及
时补充和修改,并以楷体加粗列示,不存在擅自修改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情形,
并针对相关信息修订事项提交了《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修改说明》,相关修订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不会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情形。

    综上所述,针对公司历次申报材料的信息和数据错误修订情况,对公司的经

                                   17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确保此次发行上市申请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信达律师制作相关法律文件过程中,严格遵循《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监管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执业规范、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开展了全面法律尽职调查,
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并根据深交所
2020 年 7 月 30 日下发的《问询函》和报告期调整要求,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出
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0 年 10 月 3 日,信达律师收到保荐人转发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
询函中指出发行人申报材料存在多处事实错误的情形,收到问询函后,信达律师
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此次发行上市申请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确
保《招股说明书》不致因引用信达律师已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
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法律风险,信达律师采取了
以下整改措施:

    1.增加项目组成员,组成专门工作组,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合理、
充分地运用书面审查、面谈、实地调查、查询或复核等方式进行查验,对已出具
和后续回复阶段出具的法律文件内容,以及历次招股说明书、出具前述法律文件
所制作的工作底稿进行了全面和反复的审慎检查、复核。

    2.内核部门按照信达律师对证券法律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就项目组提交的
法律文件进行了全面复核,内核部门提出了反馈意见,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修改
并完善了相关文件。对于已出具的法律文件,内核部门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完
成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审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完成对《补
充法律意见书(一)》的审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完成对《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的审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完成对《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的审

                                    18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完成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的审核,并同意
项目组申报。

    3.会同保荐人、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共同对申报文件进行多轮讨论、交叉
复核,对于信息披露错误事项,及时修订改正并进行深刻反思,《招股说明书》
采用了楷体加粗格式予以标明。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整改措施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
请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因引用信达律师已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法律风险。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一式贰份。经信达负责人、信达律师签字及信
达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19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此页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的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   炯                                     曹平生




                                                        李   运




                                                   年        月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