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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奇德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奇德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6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交流,查阅公司管理制度,我们认
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

                                   1
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意

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2年度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2 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
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从而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2 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2 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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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七、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为子公司担保以外,累计和当期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3
[此页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赵建青                 刘玉招               饶   莉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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