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在江门市江海区东升
路 13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其中: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人,分别是独立董事赵建青、独立董事饶莉、
独立董事刘玉招)。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2022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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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
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
2022-03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查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执业资质后,认为其满足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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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2-039)。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需求情况以自有资金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金额日余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该额度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进行单项审批,
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同时,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聚丙烯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
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关于开展聚丙烯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和《关于开展聚丙烯套期保值业
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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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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