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2022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04-27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现将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情况的建议情况
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等相关情况,对董事会的规模
和构成进行考察。总体来看,公司已于 2022 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目前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是适当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
理的相关要求。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的建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饶德生先生提名邓艳群女士为公司现任财务总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次提
名人选进行聘任的资格审核,拟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2 年公司未出现需要扩大董事会的情况。
三、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 年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提名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
1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2 年委员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勤勉尽职,规范运作。
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履行了保密义务,没有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未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
四、2023 年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规划
2023 年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法》、《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
行职责,进一步做好对现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的了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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