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奇德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文斌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娜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现场检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2022年度
存在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因受厂房工程的建设、安装调试工作进
度的影响,未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
原则,公司将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
能制造项目、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
项目进行延期。
2、关联方陈卫明入职
东莞证券在对奇德新材进行2022年持
续督导工作中发现,发行人的关联方陈
卫明(发行人持股4.99%股东陈栖养之
子,陈栖养为实际控制人饶德生之姐
夫)入职奇德新材并负责公司越南市场
开拓工作,经进一步沟通了解,其入职
奇德新材的原因是:发行人的关联方陈
卫明控制的广东龙道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道新材”)因经营状况
较差,陈卫明拟注销或转让龙道新材。
但因注销或转让龙道新材需要一定时
间,而奇德新材需人员在越南开拓市
场,因此在龙道新材尚未办理注销手续
或转让事宜的情况下,关联方陈卫明于
2022年10月入职奇德新材,入职程序上
存在瑕疵。
奇德新材与龙道新材不存在投资、提供
资助、担保或发生其他经济业务往来,
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技术
等方面相互独立,未发生任何形式的捆
绑采购或联合议价,未发生任何形式的
利益输送。
针对该事项,保荐机构要求奇德新材及
时整改,并督促陈卫明及时注销龙道新
材,目前龙道新材已结清所有税务事
项,待提交注销申请材料,完成注销程
序。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2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5,634.4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86%,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0.48万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26%,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1,004.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2.79%,经营业绩下滑幅度较大。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
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 无 不适用
运作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3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为25,634.45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19.86%,归属于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1,640.48万元,较上年同
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期下降49.26%,归属于上
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信息披露义务。
1,004.09万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62.79%,经营业绩
下滑幅度较大。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的
是否履行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
承诺
解决措
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
是 不适用
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2 年 6 月 2 日,东莞证
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剑琛、
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潘云松的监管函》;(2)2022 年 9
月 30 日,东莞证券收到中国证券
4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东莞证
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涉
及上述函件的相关问题东莞证券
已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开展专项
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予以
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文 斌 杨 娜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