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1-01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秦珂女士于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秦珂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0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秦珂:
经查,你担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你配偶袁茂龙于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6 月 3 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000
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2,000 股。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且你已将所得收益主动上交给
公司,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
切实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
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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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珂女士接受宁波监管局的上述决定,对本次违规事项进行了深刻反省,并
就此次事件再次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引以为戒,认真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督促个人和亲属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
发生。
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并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
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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