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宁波方正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0 号)同意注册,宁波方正汽车 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0 万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创 业 板上 市 交 易。首 次 公开 发 行前 总 股 本 79,8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6,400,000 股,其中 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3,700,6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78.6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2,699,4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 21.3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 6 个 月,股份数量为 1,240,6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7%。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上市后至今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1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采 用比例限售方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 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 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 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8,035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40,6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7%。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 1,240,600 1.17% 1,240,60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股) 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81,268,300 76.38% -1,240,600 80,027,700 75.21% 通股 2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股) 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79,800,000 75.00% 0 79,800,000 75.00% 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1,240,600 1.17% -1,240,600 0 0.00% 限售股份 高管锁定股 3,300 0.00% 0 3,300 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224,400 0.21% 0 224,400 0.2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131,700 23.62% 1,240,600 26,372,300 24.79% 三、总股本 106,400,000 100% 0 106,400,000 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宁波方正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 限售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网 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晓丹 刘波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