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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方正: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8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方案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发行的方案切实可行,具备可操作性,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
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分析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
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行,
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
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
经营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前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公司关于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符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
自身情况,制订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既重视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符合本次发行的
实际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贾建军                    朱作德                       秦 珂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