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3-022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宁波方正”)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司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0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6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600,000.00 股,发行价为 6.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60,13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2,641,509.44 元,余额为人民币 137,490,490.56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850,561.30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639,929.26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135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1,187,271.26 元,其中:以前 年度使用 33,349,714.75 元。本年度使用 57,837,556.51 元,其中 37,837,556.51 元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20,000,000.00 元为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91,187,271.26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人民币 30,086,116.84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0,639,929.26 元的差异金额为 人民币 633,458.84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 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4 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 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 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 上报董事会批准。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 及时公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 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农业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 履行。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农业银行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 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方式 状态 余额 招商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574908072610201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958.98 2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方式 状态 余额 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8114701014600384717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547.35 中国银行宁海支行 375379593584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21,732,694.48 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39752001048888885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8,351,916.03 合计 30,086,116.8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 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人 民 币 3,771,000.00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686,474.51 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31534 号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予以审核。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457,474.51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方正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保荐机构同意宁波方正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宁波方正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对该资金事项予以公告。 宁波方正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0.00 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2022 年 9 月 12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 3 专户。 2023 年 3 月 10 日,宁波方正发布《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企业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宁波方正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进 行现 金 管理 的议 案 》,独 立董 事 已发 表了 明 确同 意的 意 见, 同意 公 司使 用不 超 过 5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宁波方正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对该资金事项予以公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 受托方挂牌公告的人 中 国 银 行 股份 有 宁波方正 协定存款 活期存款 2021-7-27 2022-7-4 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利 限公司宁海支行 率加 55BP 注:截止2022 年 12 月 31 日,宁波方正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5379593584) 余额为 21,732,694.48 元。协定存款起存金额为 500,000.00 元,即超过 500,000.00 元部分的 存款按人民币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91,187,271.26 元,利息收 入净额 634,529.07 元,银行手续费 1,070.23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0,086,116.84 元。未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41.52%。未使 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投资尚未完成,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尚未使用的资金将会陆续投 入募投项目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5 附件 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63.99 本年度投入募 3,783.7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7,118.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扩建年产 280 套大型注塑模具 否 20,453.93 3,765.16 3,083.70 3,649.56 96.93 2023-5-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车间及研发中心项目 年增 40 套大型注塑模具、60 否 11,101.90 5,875.85 700.06 1,046.19 17.80 2023-5-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3,000.00 2,422.98 2,422.9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34,555.83 12,063.99 3,783.76 7,118.73 59.01 6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将该项目建设期由 12 个月延长至 24 个月,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年增 40 套大型注塑模具、60 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 的情况和原因 实施进度较招股说明书原定计划有所滞后,主要系“技改项目”特点、供应商设备生产进度的影响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商务谈判、合同周期较长等所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详见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详见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