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宁波方正: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宁波方正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哲                          联系电话:010-57839229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健                          联系电话:010-578392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金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

                                         1
                                            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
                                            况一致,但公司“年增 40 套大型注塑模
                                            具、60 套吹塑模具车间技改项目”实施进
                                            度较招股说明书原定计划有所滞后,主要
                                            系“技改项目”特点、供应商设备生产进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度的影响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商务谈判、合
                                            同周期较长等所致。公司已进行内部审慎
                                            研判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后续保荐机
                                            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
                                            促公司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完成募投
                                            项目建设实施。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2 月 24 日
                                            本次培训主题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
                                            训”,重点就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信息和内幕交易以及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



                                        2
                                                了讲解,加强培训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
                                                的理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
                                                         是               不适用
 向及减持意向
 3、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发行人主要股东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2、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7 月 18 日,宁波方正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各项议案。宁波方正聘请安信证券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安信证券签订了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
                                               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
                                               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
                                               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国元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安信
                                               证券承继。安信证券已委派陈哲先生、魏健先
                                               生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
                                               宁波方正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哲                   魏 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