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3-039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对外投资暨增资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增资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
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永杰先生
提交的《关于向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方永杰先生提议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
增资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
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永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367,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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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8%,方永杰先生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
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第 13.00 号提案。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
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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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6.00 √
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8.00 √
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9.00 √
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10.00 √
更登记的议案》
1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增资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3.00 √
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关于公司续
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
司章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及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
对外投资暨增资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上述提案 10.00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上述提案 5.00、6.00、7.00、8.00、9.00、11.00、13.00 需要对中小投资者
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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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
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证
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
真请在 2023 年 5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
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 1 号公司三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
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剑
联系电话:0574-59958379
传真:0574-65570088
电子邮件:zqb@fzmoul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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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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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98
2、投票简称:方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
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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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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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并代为签
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本人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不可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对列入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指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1.00 √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2.00 √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3.00 √
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4.00 √
案》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6.00 √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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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7.00 √
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8.00 √
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
9.00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10.00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11.00 √
理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增资福建佳鑫金属科
13.00 √
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股东签字(盖章):
2023 年 月 日
附注:
1、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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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体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7:00 之前
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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