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5 号) 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363.00 万股新股,增加注册资本 2,363.00 万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452.00 万元。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 2,363.0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42,117,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919,945.1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01,197,354.83 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 民币 24,025,507.55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418,091,792.45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4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 一个月内,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福永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以及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并在上述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 募集资金。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大 功率 LED 智慧驱动电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崧盛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崧盛”)实施,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崧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长江保荐共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1 年 开户银行 账号 存储情况 6 月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41550910666 167,386,750.58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748474797506 100,017,500.00 活期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90477835 60,012,250.00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7010100102271977 -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011004929200060746 2,763,792.21 活期 合计 330,180,292.79 - 注: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余额及因存放产生的利息减去支付手续费后的净额。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37010100102271977”账户 相关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主要系公司完成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及发行费用合计 6,977.66 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号 金额 投入金额 大功率 LED 智慧驱动电源 1 生产基地项目和智慧电源 39,900.00 6,299.69 6,299.69 研发中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 - 合计 45,900.00 6,299.69 6,299.69 2、已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序 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号 含税) 1 保荐承销费 100.00 100.00 2 审计、验资费 440.00 440.00 3 律师费 100.00 100.00 4 发行手续费等 37.97 37.97 合计 677.97 677.97 综上,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77.66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673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无项目募集资金结余。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 项目名称 拟使用 拟使用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大功率 LED 智慧驱动电源生产基地 39,900.00 39,900.00 34,119.74 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45,900.00 45,900.00 40,119.74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 1-6 月,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万 元 募集资金净额 40,119.7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36.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523.28 (包含已结项目金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止报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累计投入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分变更) 金额(2)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大变化 (2)/(1) 期 益 承诺投资项目 大功率 LED 智慧驱动电源生产 2022 年 7 基地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 否 39,900.00 34,119.74 4,636.20 7,523.28 22.05% - -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 - - -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5,900.00 40,119.74 4,636.20 7,523.28 - - - - - - 合计 - 45,900.00 40,119.74 4,636.20 7,523.2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6,299.69 万元,以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77.97 万元,共计 6,977.66 万元。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673 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 置换情况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