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3-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崧盛股份拟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
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暨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广东省崧盛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崧盛”)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品种以届时各方签订
的授信协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田年斌先生及其配偶陈慧女士、公司实际控制
人王宗友先生及其配偶张程萍女士拟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公司拟对全资子公
司广东崧盛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
上述授信、担保均以届时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具体担保期限以各方签
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的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
关法律文件。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田年斌先生及其
配偶陈慧女士、王宗友先生及其配偶张程萍女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
(二)审议情况
《关于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田年斌先生、王宗友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
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田年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
事长。
陈慧:女,中国国籍,为田年斌配偶。
王宗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
事、总经理。
张程萍:女,中国国籍,为王宗友配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述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上述关联自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崧盛,其基本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广东省崧盛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3YBJA7F
法定代表人:田年斌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28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顺康街 33 号 A 幢四层之一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电源产品、发光二极管产品、电子产
品、半导体器件及其他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崧盛 100%股权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广东崧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26,364.78
负债总额 24,567.93
净资产 1,796.85
营业收入 8,837.25
利润总额 820.50
净利润 785.3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
3、广东崧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关联
方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公司无需就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
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公司接受关
联方的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关联方田年斌先生、王宗友先生除担
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并领取相应职务薪酬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关联方田年斌先生及其配偶陈慧女士、王宗友先生及其
配偶张程萍女士为公司现有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存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主债务是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号 清偿完毕
1 田年斌、王宗友 750 万美元 2021-03-02 至担保主债务完结 否
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
2 田年斌、王宗友 5,000.00 2021-03-15 否
日起 3 年
田年斌、陈慧、 主债务到期日或垫款
3 5,000.00 2021-04-19 否
王宗友、张程萍 日另加 3 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崧盛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4
七、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子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控股子公司或
参股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公司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 亿元,占公司合并
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4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银
行授信及相关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担保事项尚未实际发生。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
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上述
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
内。
八、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申请的
银行综合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田年斌先生及其配偶陈慧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宗友先生及其配偶张程萍女士为公司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
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崧盛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有利于支持广东崧盛的经营发展,该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
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由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
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崧盛申请的银行授信
5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
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崧盛
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深圳市崧盛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股东
对公司的支持,公司接受关联方的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上述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
6
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
综上,长江保荐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忠杰 陈华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