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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崧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26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公允、
客观地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方面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
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关于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
由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关联方
本次担保事项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支持全资子
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卜功桃



                                                      2022 年 3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王建优



                                                      2022 年 3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温其东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