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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崧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2022-08-3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崧盛股份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5 号)批复,公司公开发行 2,363 万
股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42,117,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919,945.17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1,197,354.83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41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由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

                                     1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大功率 LED 智慧驱动电源生产基
                                      39,900.00          39,900.00         34,119.74
 地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45,900.00          45,900.00         40,119.74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金金额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大功率 LED 智慧驱动电源生产
 基地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          34,119.74               23,371.73       68.50%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100.00%
             合计                    40,119.74               29,371.73      73.21%


    四、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进度和资金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
公司和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和股
                                        2
东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银行
及/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
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

                                  3
用。

       (七)其他说明

       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投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品种范围内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以及各阶段的闲置资金规模,制定详细
的现金管理计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期限,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4
务。


       八、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5
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郭忠杰                 陈华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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