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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崧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崧盛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忠杰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华国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年6月2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董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
                                                管理专题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2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未发生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回购股份的承诺

4、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因欺诈发行导致的回购和赔偿承诺                是               不适用

10、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11、承担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的
                                                     是               不适用
承诺及其约束措施


                                            3
12、承担租赁厂房潜在风险损失的承诺及其约
                                               是                  不适用
束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经核查,公司在2022年上半年内不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存在重大合同。




                                      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忠杰                      陈华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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