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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迈仕: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13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何建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孙百芸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健女士、骆波阳先生、董晓昆

女士、孙百芸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女士为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文晓                             马金城




          张     学                          周 颖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