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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202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金城)2022-03-16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金城)

    本人马金城,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谨遵诚信、忠实、勤勉的
原则,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准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及时了解和讨论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发表独立意
见,为保障股东利益、提升公司价值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1 年度履职及相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度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含临时股
东大会),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议的情况如表 1、
表 2 所示。
    表1   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马金城            11          11           0        0        否


    表2   2021 年度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应列席     亲自列席次   委托列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姓名
          股东会议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马金城            4            4           0        0        否
      本人在报告期内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
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及时签字确
认;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本人对每次会议的
参会、会议决议都亲自签字,明确责任。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
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并就相应内容发表了 12 项独立意
见。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详见表 3。
      表3    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董事会届次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
  1         会第二十三   2021/1/22   担保的议案
              次会议

                                     ①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②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③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2         会第二十五   2021/3/29   案
              次会议
                                     ④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议案

                                     ⑤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①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第二届董事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3      会第二十九       2021/7/1    议案
           次会议                     ②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4      会第三十次      2021/8/26    专项报告
            会议

                                      ①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第二届董事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      会第三十一      2021/9/26
                                      ②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次会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6      会第一次会      2021/10/13
             议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专业委员会
的全部会议,参与审议了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定期报告、审计
机构续聘等议题,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
      四、现场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掌握公司实时发
展动态。因受疫情影响,2021 年度现场调研的情形受到一定限制,因此本报告期
主要通过电话、微信、个别高管访谈等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保持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但本人在公司工作的时
间依旧超过 10 个工作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促进公司创业板规范上市
    2021 年是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上市的第一年。为保障公司规范
上市,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等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科学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保障公司规范上市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为保障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时刻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进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信息披露工作。特别是在公司
股票价格出现异动期间尤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重视中小投资者的关切,以保障全
体股东及时、全面、公平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同时监督高管人员的言行规范,防止
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形。
    (三)重视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维护
    关注公司通过规范的平台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重视公司建
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对公司创业板上市后如何利用规范的平台保持与投资者日常
交流提出了相关建议。
    (四)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对于公司生产中委托加工事项听取了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
的汇报,并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行业经营特点,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对于 2021 年
本公司与受托单位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这些交易在公司日常业务
中占比合理,相关协议订立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少数股东的利益输送
情形。
    2021 年度对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
存在违反监管规定和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
    (五)重视对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监督
    报告期是公司创业板发行上市的首个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监督尤其
重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经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存储和使用以及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况。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对公司规范治理和顺利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守
独立董事的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继续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关键职员
保持密切沟通和交流,积极交换意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保护股东的利益
全面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金城
                                                           2022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