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202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颖)2022-03-16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颖)
本人周颖,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2021 年的履职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证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讨论,并就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事项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股东大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
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周颖 独立董事 11 11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
周颖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平时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1.1.22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暨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021.3.29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同意
构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同意
额度的议案
4.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 同意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议
案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同意
告的议案
2021.7.1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同意
二十九次会议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 同意
财产品的议案
2021.8.26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同意
三十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9.26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同意
三十一次会议 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2
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同意
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2021.10.13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同意
一次会议 案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
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灵活采用了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
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但本人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依旧超过 10 个工作日。
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
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相关事
项。此外,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主动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强对
3
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二)本人对公司 2021 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执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21 年度,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其他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
生。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 2021 年度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的支持
和配合。
2022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勤勉尽职,维护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
沟通,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周颖
2022 年 3 月 1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