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迈仕:202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文晓)2022-03-16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高文晓)


    本人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1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维护了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表决,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
策发挥积极作用。2021 年度,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高文晓           11             11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列席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高文晓             4                4            0            0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
会股东的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2021.1.22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1.《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方
            二十三次会议        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3.29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
            二十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21.7.1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十九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的独立意见


2021.8.26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1.《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十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2021.9.26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三十一次会议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10.13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
             一次会议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制度的要求,审核被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021 年 10 月,参
加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积极推动公司核心管理层的建设。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确认公司董监高薪酬的会议,审议并通过公
司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尽职尽责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 10 个工
作日。因新冠疫情原因,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
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
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掌握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管
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依托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任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2021 年度,在本人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
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合规运营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
献力量。

       七、其他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
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文晓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