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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迈仕: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6-13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大连德
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迈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德迈仕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连德迈
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340,0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53,34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6,359,728 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16,980,27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53,3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115,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34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涉及限售股股
东 103 名,对应的限售股数量为 88,888,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7.97%,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上市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
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
承诺如下:

    1、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1)持股 5%以上股东昝爱军、远东运通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陈平
泽、深圳市狐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
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
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本企业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2)公司董事姚伟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本
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4)前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终止。若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
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③《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其他股东限售安排:公司其他股东需根据《公司法》第 141 条的规定,自公
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
而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限售安排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其他股东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进行锁定。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 5%以上股东昝爱军、远东运通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陈平
泽、深圳市狐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
事项,在本人/本企业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
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减持。

    3)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
股份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
业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
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意向,则本人/本企业
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2)公司董事姚伟旋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
持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
行为。

    2)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
应调整。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如本人确定依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前公告减持计划。本人保证严格遵守股份转让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将在减持公告中明确减持的具体数量或
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4)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保证将严格
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
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意向,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
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
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8,888,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57.97%。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103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1      昝爱军                          10,000,000           10,000,000   注1
  2      邹毅                                 30,000              30,000
  3      邹鹏                                 21,000              21,000
  4      朱芳城                                2,000               2,000
  5      朱春利                           1,250,000            1,250,000
  6      周晓梅                                9,000               9,000
  7      郑永峰                               10,000              10,000
  8      赵后银                               12,000              12,000
  9      张昃辰                               23,000              23,000
 10      张霞                              101,000               101,000
 11      张万一                               12,000              12,000
 12      张铭森                               14,000              14,000
 13      张明山                            500,000               500,000
 14      张林                                 25,000              25,000
 15      张良坡                                5,000               5,000
 16      袁伟琴                               12,000              12,000
 17      余庆                                  1,000               1,000
 18      于天荣                           1,500,000            1,500,000   注2
 19      于波                                  1,000               1,000
 20      尹俊杰                                4,000               4,000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21    易建松                        12,000               12,000
 22    叶钧                           2,000                2,000
 23    叶继军                         5,000                5,000
 24    姚伟旋                      4,827,000           4,827,000   注3
 25    姚美珍                        10,000               10,000
 26    杨寅                          26,000               26,000
 27    杨向东                       173,000              173,000
 28    杨光华                        20,000               20,000
 29    徐绍元                         9,000                9,000
 30    邢志奇                        30,000               30,000
 31    吴庆祥                         4,000                4,000
 32    王再丰                         2,000                2,000
 33    王水洲                        53,000               53,000
 34    王凯                          10,000               10,000
 35    王贺琦                         4,000                4,000
 36    王海萍                         7,000                7,000
 37    田志伟                      1,546,000           1,546,000
 38    孙宏志                       260,000              260,000
 39    宋玉                         440,000              440,000
 40    史剑荣                         4,000                4,000
 41    邵希杰                         3,000                3,000
 42    商泽民                        10,000               10,000
 43    沙晓菊                      1,000,000           1,000,000
 44    邱冰                           2,000                2,000
 45    钱尧财                         8,000                8,000
 46    钱江涛                         5,000                5,000
 47    庞震                          55,000               55,000
 48    潘立真                         7,000                7,000
 49    刘奇                         705,000              705,000
 50    刘继海                       260,000              260,000
 51    刘洪海                        68,000               68,000
 52    林小芬                        40,000               40,000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53    林富广                      1,500,000           1,500,000
 54    梁治玉                         6,000                6,000
 55    李跃南                        23,000               23,000
 56    李东游                      2,005,000           2,005,000
 57    李翠菊                        52,000               52,000
 58    黎运电                        12,000               12,000
 59    雷淑颖                       157,000              157,000
 60    鞠志晨                      2,500,000           2,500,000
 61    姜芝强                        43,000               43,000
 62    姜再军                      1,460,000           1,460,000
 63    黄水廷                        36,000               36,000
 64    侯杰                        1,280,000           1,280,000
 65    何婷婷                        27,000               27,000
 66    何光新                         6,000                6,000
 67    郝静杰                        11,000               11,000
 68    韩素杰                       500,000              500,000
 69    管杰                         102,000              102,000
 70    管江滨                         3,000                3,000
 71    谷宇恒                      4,525,000           4,525,000
 72    古焱燕                        27,000               27,000
 73    高世跃                         1,000                1,000
 74    冯宇                          13,000               13,000
 75    冯卫成                        47,000               47,000
 76    范墨君                        19,000               19,000
 77    杜广                         189,000              189,000
 78    丁伟明                      1,950,000           1,950,000
 79    戴荣                          30,000               30,000
 80    池合义                       500,000              500,000
 81    陈言                        4,416,000           4,416,000
 82    陈平泽                      7,000,000           7,000,000
 83    陈陆霞                        50,000               50,000
 84    陈林辉                        94,000               94,000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85      常栓柱                                71,000              71,000
 86      常宏                               2,250,000           2,250,000
 87      柴文磊                                 1,000               1,000
 88      任菲                                   6,000               6,000
 89      方玉柱                             1,300,000           1,300,000
 90      田德伦                             2,446,000           2,446,000
 91      傅景安                                 6,000               6,000
 92      石明                               1,000,000           1,000,000
 93      重庆东证怀新股权投资基金           5,035,000           5,035,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4      大连宜德商务信息咨询中心           3,150,000           3,150,000
         (有限合伙)
 95      远东运通基金管理(大连)           7,500,000           7,500,000
         有限公司
 96      苏州九思股权投资企业(有           5,600,000           5,600,000
         限合伙)
 97      大连通久机床装备有限公司             400,000             400,000
 98      盘锦顺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99      深圳市狐秀创业投资合伙企           6,250,000           6,250,000
         业(有限合伙)
 100     浙江九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9,000             119,000
 101     珠海博达悦尚科技有限公司              16,000              16,000
 102     上海乃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10,000              10,000
         公司
 103     浙江天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5,000

合计                 -                 88,888,000          88,888,000          -
注 1:股东昝爱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00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股份为
9,000,000 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2:股东于天荣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50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股份为
1,500,000 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3:姚伟旋先生为公司董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4,827,000 股,根据相关规定及股
东承诺,姚伟旋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206,750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115,000,000    75.00            -   88,888,000    26,112,000    17.03
通股
首发前限售
               115,000,000    75.00            -            -    26,112,000    17.03
股
二、无限售条
                38,340,000    25.00   88,888,000            -   127,228,000    82.97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53,340,000   100.00            -            -   153,34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德迈仕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左宏凯                     高瑾妮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