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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迈仕: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金城)2023-04-11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金城)

    本人马金城,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要求,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准时出
席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职及相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议的情况见表 1、表 2 所示。
    表 1 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马金城         5             5           0        0         否

    表 2 2022 年度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应列席   亲自列席次     委托列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姓名
         股东会议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马金城         2             2           0        0         否
    本人在 2022 年度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
部门和人员询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及时签字
确认;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2022 年度,本人对历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本人对每次会
议的参会、会议决议都亲自签字,明确责任。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
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平时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见表 3)。
    表 3 2022 年度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情况
   时间          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2.3.14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认可
            三次会议相关事   机构的议案
            项的事前认可意   2.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 认可
            见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3.15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同意
            三次会议相关事   机构的议案
            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同意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同意
                             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 同意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同意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关 于提 请股 东大 会授 权 董 事 同意
                              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9.关 于调 整募 集资 金投 资 项 目 同意
                              拟投资金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 同意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8.24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1.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半年 同意
            五次会议          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 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 于拟 购买 董监 高责 任 险 的 同意
                              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出席了报告期内专业委员会的全部会
议,参与审议了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定期报告、审计机构续聘
等议题,为公司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
    四、现场调研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等机会,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掌
握公司实时发展动态。2022 年度除对公司产品的改造升级、产业链完善进行现
场调研外,也通过电话、微信、个别高管访谈等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从本人所
熟悉的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产品结构升级、规模扩张、国家宏观政
策解读等方面提出建议,在公司工作的累计时间超过了 10 个工作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关注公司通过规范的平台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重视公司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及时关注公司对中小股东相关意见的答
 复情况。
     (二)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为保障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 年度的任职期间时刻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进行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和公平的信息披露工作。重视中小投资者的关切,以保障全体股东及时、
 全面、公平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同时监督高管人员的言行规范,防止发
 生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形。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对公司规范治理和健康发
展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此也对公司董事会、管理
层、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马金城
                                                            2023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