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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漱玉平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1017               证券简称:漱玉平民               公告编号:2022-052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2.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3.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票(A 股)4,054.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59,184,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9,818,298.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9,366,101.94 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3331 号)。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集资金额         集资金额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9,712.66        49,712.66        26,936.61

    2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6,274.48         6,274.48         3,000.00

                  合计                      55,987.14        55,987.14        29,936.61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
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
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为公司及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
使用情况和进度,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
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现金管理业
务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
进展情况。

    (七)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
存款、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
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
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
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
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
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
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
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审定并签署具体相关法
律文件。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
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投项目推进和公
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