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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漱玉平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3-04-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漱玉平民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彤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霈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彤、孟子雍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1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现行内部控制制度、治理规则等文件,检查公司三会会议文件、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文件;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影响独立性等情形,查阅公司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设置情况及内部审计制度,查阅内部审计部门相关工作报告,
就相关事项与内审人员进行沟通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1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查阅
公司相关公告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合同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查
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告文件、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支付凭证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业绩情况,查阅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做出的承
诺文件,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3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政策条件;查阅公司重大采购、销售合同,查看公司主要
经营场所、经营环境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彤                  田霈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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