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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密封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届 满 ,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9)。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新一届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娄江波、于志强、聂子皓、

刘志军、齐贵山、于文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见附件);同意选举王志明、邵永利、金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

    通过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

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

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明、邵永利、金炜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金炜

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组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附: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娄江波先生

       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

工商管理专业,EMBA。

       娄江波先生于 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5 月,在黑龙江省湖北闸水利工程公司

工作任技术员;1987 年 5 月至 1991 年 3 月,任烟台石棉制品总厂设备科科员;

1991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烟台石川密封垫板有限公司历任生产办科员、

缠绕垫分厂副厂长、抄取板分厂副厂长、橡胶板厂厂长、垫片分厂厂长、副总经

理、垫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5 年 6 月至今,任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11 月至今,任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

       娄江波先生为公司股东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

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2、于志强先生

       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

核物理分离专业,本科学历。

       于志强先生于 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营
销事业部担任技术支持;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研

发设计部分别担任分管设计师、主管设计师、室主任;2002 年 8 月至 2011 年 7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设计部担任研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冰轮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总工程师、研发制造事

业本部本部长;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

裁、总工程师、研发制造事业本部本部长;2020 年 6 月至今,在冰轮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股份公司首席科学家。

    于志强先生为公司股东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未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

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3、聂子皓先生

    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经济

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聂子皓于 1989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在烟台港外理公司任办事员;1995 年 8

月至 2002 年 2 月在烟台食品进出口公司业务一部任业务员;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2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任外销业务员;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10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公司任管理科科长;2006 年 11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任市场发展科科长;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7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越南公司任营销总监;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4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任营销高级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任市场发展部高级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在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任市场发展部部长;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4

月在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市场发展部部长;2018 年 5 月至今在冰轮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部长。

    聂子皓先生为公司股东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未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

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4、刘志军先生

    198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财经

大学财政学和工商管理学双学位,本科学历。

    刘志军先生于 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期间,在龙口经济开发区经贸局任

外资科科员;2004 年 3 月至 2006 年 10 月期间,在龙口市委任宣传部新闻科科

员;2006 年 10 月至 2013 年 2 月期间,在烟台市国资委历任宣传与群众工作科、

规划科科员、规划发展与企业分配科副主任科员、规划发展科副主任科员、规划

发展科副科长;2013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在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莱

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烟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会监事(正科级);2019 年

2 月,在烟台市审计局任正科级干部;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6 月,在烟台国丰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股权管理部部长;2020 年 6 月至今,在烟台国丰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刘志军先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

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5、齐贵山先生

    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烟台大学

新闻学专业,本科学历。

    齐贵山先生于 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先后担任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文字秘书、企业管理部部长助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在烟台

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综合部副部长、部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烟台国

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兼任党群工作部部

长;2021 年 11 月至今,兼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烟台石川

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齐贵山先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总

经理、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6、于文柱先生

    1966 年 7 月 19 日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苏

工学院设备工程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

    于文柱先生于 1989 年 7 月至 1997 年 10 月,在烟台冷冻机厂先后担任设备

动力处科员、副处长;1997 年 11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烟台冰轮制冷机厂副厂

长;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烟台埃可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6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烟台冰轮速冻设备分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烟台冰轮速冻设备厂高级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烟台全丰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 10 月,任烟台石川密

封垫板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以及 2018 年 3 月至今,任烟台

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于文柱先生为公司股东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未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

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7、王志明先生

    195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

内燃机专业,博士学位。

    王志明先生于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2012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山东大学控制学院党委书记。曾完成国家级、省
级及企业委托课题 6 项,发表 SCI、EI 收录论文多篇,专利 3 项,获山东省机械

厅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2018 年 1 月至今,任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志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8、邵永利女士

    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取得中央广

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邵永利女士于 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山东烟泰光远律师事务所任

律师;2003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1 月至今,

任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永利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9、金炜女士

    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工业

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
    金炜女士于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原烟台财政学校会计教研室助理讲师、讲

师;2001 年至 2013 年担任烟台职业学院会计系会计教研室讲师、副教授;2013

年 12 月至今历任烟台职业学院会计系审计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教授。2018

年 5 月至今,任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

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