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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密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04-28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维军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公维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

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志明




    潘昌新




     金   炜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