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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密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履
行了对公司股东的分红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董事会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核
查,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的
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
司已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
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
贯彻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
和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专业资格,拥有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且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
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交易事项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合理性,该等
关联交易均定价合理、公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
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
容。
       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3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
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相关

风险。
    八、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志明




    潘昌新




     金   炜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