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2-002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6,764 户,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 2,203,5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09%。 3、公司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因 2022 年 1 月 23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 一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7 号) 同意注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19 号)同意,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40,010,000 股 , 其 中 33,805,479 股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60,000,000 股增加至 400,01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3,805,479 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45%,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66,204,52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1.5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 份数量为 2,203,521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0.5509%,锁定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 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根 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 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 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 特别承诺。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因 2022 年 1 月 23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203,5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0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6,764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股) (股) (%)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 2,203,521 0.55 2,203,521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66,204,521 91.55% 2,203,521 364,001,000 91.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360,000,000 90.00% 360,000,000 90.00% 90.00% 首发后限售股 6,204,521 1.55% 2,203,521 4,001,000 1.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33,805,479 8.45% 2,203,521 36,009,000 9.00% 股 三、总股本 400,010,000 100.00% 400,010,000 100.00%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 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东莞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