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22-04-26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2〕3-283 号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怡合
达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
们审计了后附的东莞怡合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莞怡合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莞怡合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莞怡合达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东莞怡合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东莞怡合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
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东莞怡合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莞怡合达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度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期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 2021 年期初 占用累计 度占用
度偿还 末 占用形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核算的会 占用资金余 发生金额 资金的 占用性质
累计发 占用资金 原因
系 计科目 额 (不含利 利息
生金额 余额
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非经营性占用
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非经营性占用
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非经营性占用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总 计
2021 年度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期 往来性质(经营
往来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 2021 年期初 往来累计 度往来
度偿还 末 往来形成 性往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核算的会 往来资金余 发生金额 资金的
累计发 往来资金 原因 来、 非经营性往
系 计科目 额 (不含利 利息
生金额 余额 来 )
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东莞怡合达智造供应链管 其他应收 内部资金
全资子公司 1.23 21.01 22.24 非经营性往来
理有限公司 款 周转
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 其他应收 内部资金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 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500.00 26,280.0 15,000. 12,780.0 非经营性往来
款 周转
企业 0 00 0
东莞怡合达智造供应链管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127.14 83.87 43.28 销售 经营性往来
理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总 计 1,501.23 26,428.1 15,083. 12,845.5
5 87 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