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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讨论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经认真审查,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
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报告期内重大资金支出
情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
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强化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津贴、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及
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
用,优化财务结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
控,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公司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
次预计公司委托理财投资额度是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需要进行
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健全,
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
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
真实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本次增补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焕先生的简历等相关
资料,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焕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董
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性要求,
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王焕先生当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谭小平               向旭家                 朱云龙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