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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合达: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6-02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内容,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
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40,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000万元
  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10,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62,000万元
  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78,000万元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激励价格。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
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
年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评价等级                    A                     B                     C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激励价格。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解除限售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
限售资格及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
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
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
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考核结果
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部负责
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之盖章页)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